資產處置的減法效益

從不少的數據庫,我們在彈指之間就能找到「加法」的交易數據,如A公司宣布收購B公司,但要找到「減法」的數據集,如C公司處置子公司D,卻不是垂手可得。這還不只,減法的數據,很容易被加法的數據所遮蓋。

資產的處置出讓,不像收購兼併那樣受到關注,是被忽略的企業戰略手段,但卻是資本配置的重要元素。「因減得加」作為企業的行動選項,不是企業經理人憑常識直覺就自自然然會打出來的套路,多數是要憑經驗沉澱而衍生的睿智,屬知易行難;常識通常會指向加法,而減法,則是物競天擇的渾濁世界中不斷的錘鍊和積累的生存工具箱之中的法寶,是因捨而得的結晶。

減法是正收益和縮水之和

從不少的數據庫,我們在彈指之間就能找到「加法」的交易數據,如A公司宣布收購B公司,但要找到「減法」的數據集,如C公司處置子公司D,卻不是垂手可得。這還不只,減法的數據,很容易被加法的數據所遮蓋。

加法數據隨手可得,因為不管是A+B=大A,還是A+B=E(當中含A和B),舊公司尚健在,數據得以延續,容易建立線性關係。減法就複雜得多,清減了的企業C,例如是成功高價出售子公司D,本來C以一種資產(業務)換另一種資產(現金或買方的股票),企業規模在成交的一刻,保持不變(其實在大部分情況下,資產價值會是會有提升,因為賣方在企業併購市場上通常都是贏家,那是後話),但近年講「股東利益最大化」,所以賣「仔」所得的正回報,通常會以特別股息、回購或再分拆等方式,回饋股東。

這樣做,在完成的一刻,變成是股東手上的資產價值不變,但其組成是(1)縮了水的企業C的價值,加上(2)現金或其他等值的持有物。所以做減法的C公司,最終會縮水,有更「不幸」的,還會像完成歷史任務一樣,光榮地退出歷史舞台,成為新買家的囊中物,之前成功的基業,在數據上無以為繼,直線變成斷線。

兩條腿走路vs單腳跳

研究數據指,資產處置往往對股東有利。 不少的資料顯示,大公司在一籃子的資產組合中,只從佔業務比例相對少的部門或資產板塊中,取得相對多、甚至是大部分營業額或企業價值。換句話說,這些大公司從大多數的業務組合中,無法賺取合理回報或追回資本成本,因此,對另一個戰略或財務投資者來說,這些業務可能更有價值。由於處置該些資產的收益或價值,超過把之繼續列為大公司一部分的運營的價值,這些資產處置的手段就成為上述的減法。所以説,道理上是做賣家比做買家要好;而當一項資產有多個追求者時,做賣家就特別的「爽」──在有競爭的交易中,買家往往會受到「贏家詛咒」。 贏家詛咒,其實就是描述了財富從買方轉移到賣方。

還有,有專家以手上的資料做過一些折衷的計算,總結在收購合併和處置的學術文獻中,發現關於資產處置的論文,僅只是關於合併的論文的六分之一!

所以,不管是企業操盤手,還是「塘邊鶴」,似乎都是在常識或下意識的驅使下,以加法辦事,少做減法。捨不得減,有如放棄了用兩條腿來走路;這不是不行,而是在其他條件一樣之下,也許走得不遠。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艾雲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