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可以公平嗎?這是筆者1981年在《信報月刊》一篇文章的題目。最近有一個NGO議論,他們的使命就是幫助弱勢家庭學生,他們的工作,是否對社會步向公平作出貢獻?事隔多年,拿起當年自己的文章,覺得值得重溫這個題目。
「教育可以公平嗎?」其實是不太準確的問題。這個問題的討論,似乎永無休止。但是這個題目,其實包含教育制度內部的公平,以及教育與社會公平之間的關係。是兩個不同的層次,但又是互相連接的。
首先是教育制度內部的公平。什麼叫教育公平?是投入(input)公平?產出(output)公平?結果(outcome)公平?是3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但是教育的產出(畢業生),已經沾到社會的邊。結果,也可以叫影響(impact),也就是上述那個NGO的探討,教育對於社會的不公平,可以有什麼影響?下面嘗試抽絲剝繭,逐步分析。
投入均等 只是起點
同時,均等(equality)、公平(equity)、公正(fairness)是不同的概念。均等,比較簡單,也就是劃一分配。公平,就會把分配與需求合起來考慮。公正,則往往指原則與過程,遊戲規則。
先說均等。筆者初次接觸教育政策,1970年代,講究的是教育規劃。當時的主要議題,是普及教育,即讓每一個孩子在學校有一個位子。全球幾乎所有的發展中國家,教育政策的目標,都是普及教育:先是小學,然後是九年義務教育。背後的假設,就是每個學生有了一個學位,就算是接受教育了。
教育規劃隨之而來的目標,就是教育財政。讓每一名學生都受惠,就要計算每個學位需要多少錢,叫做「單位成本」,也就是每個學位需要投入的資源。這裏,是一種均等的計算。也就是每一名學生得到同樣的資源。現在看起來,這是比較粗糙的社會政策──投入均等。當時是一個不錯的起點。
現實之中,投入均等,只是政府公帑的投入。無法阻止家長、社會對學校和學生投入更多的資源。即使是公立學校,學校也可以自己吸引甚至創造更多的資源:學校可以募款;可以申請得到跟更多的公帑資源(在香港,例如優質教育基金);學校可以創造一些收入(如製造、種植、商業)。除非禁止這一切(也有這樣的國度),學校和學生所受的資源,其實往往是不均等的。更不用說家長可以選擇私立學校,他們的資源就更加不是公立學校的平均數。這可以說是社會財富不均,投射到教育資源的不均。
但是,就算是只看公帑投入均等,只可以實現「有教無類」,不計背景,都可以入學,享受同等的資源;但是卻做不到「因材施教」。簡單來說,一樣的資源,面對的卻是不一樣的學生。突出的例子:有特殊需要的學生,他們需要額外的資源,才能夠獲得適切的教育。因此有了公平的概念。否則,有特殊需要的學生,連起點都到不了。我們會說:「對他們不公平!」
教育結果 難以均等
即使教育的投入可以照顧個別學生,因而達到投入公平,產出卻談不上公平。學校可以有不同的物質環境、不同的辦學理念、學習側重點、行政風格、教師隊伍、歷史和文化,更加有不同的社區特點和家長社群。這種種因素,都會對學生的成長,產生影響。即使在學校比較劃一的制度裏,每所學校還是有她的特色。在香港,即使是同一個辦學團體,辦學歷史也差不多,學生的成長也會很不一樣。政府或者是社會的投入,只是其中一個影響因素。
這種種因素以外,還有學生個人自己先天和後天的因素,造成他們各各不同的成長,形成學生的個人特點。還有許多個人的偶然際遇,形成他們各自的品格和風格。
起點可以調節,終點卻是很多因素造成,無法調控,也無法預測。這些不言而喻,本來都屬於常識範圍。但是當人們興致勃勃地討論宏觀政策的時候,往往都彷彿忘記了。又回到工業社會的框架,彷彿學生都是齊齊整整一個樣的原材料,只要加工得法,就能夠產生一個樣的畢業生。
不難看到,正規教育的具體結果──畢業生,是多種多樣的。畢業生除了成績有差異之外(例如GPA的高低),離開了學校,僱主的評價、工作中的表現、事業的成敗,都說明同樣的教育,會產生不同的畢業生。這裏不再重複簡美蓮博士的論文:在現代社會,同一所大學、同一個學位、同一個行業,畢業生的工資可以有很大的差別。說明從聘任單位的角度,評價畢業生不只是看他們的教育經歷。
那麼,教育是否可以促進社會公平?非常原始的教育經濟學,認為人的收入,決定於人的能力;而人的能力,決定於所受的教育份量。這樣的推論,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假如每個人都接受同樣的教育份量,例如同樣大學畢業,那麼每個人的能力都應該一樣,因此收入也會一樣,於是就會出現公平社會。當然,只有傻瓜才會這樣想,因為這種情形從來沒有出現過。
這就說明,社會的不公平,不是教育可以改變的。倒過來說,社會的不公平,不是教育造成的。或者說一句不中聽的話,社會的不公平,是人類的競爭本性的反映,也可以說是自然界弱肉強食的必然結果。而如果社會毫無節制地容忍弱肉強食,這種不公平就只有不斷加劇。
改變命運,改變社會?
這樣說,教育的作用豈非非常悲觀?不是說「知識可以改變命運」嗎?古代的科舉,不是有不少窮家子弟,因為努力奮鬥而走上社會上層的仕途?我們的身邊,不是也有不少出身寒微的青年,經過在教育制度裏面的努力,進入了社會上層?
話分三頭。一、知識,肯定可以改變的是個人的命運。但是,個人的社會上升,不等於就會改變社會的階級結構。社會結構的形成,有比教育大得多的複雜因素。
然而,社會流動,也就是個人在社會階層之間流動,也許是階級社會的活力所在。於是要講究「機會均等」──個人有機會向上流動,或曰「機會公平」。否則,就像1970年代西方學術界擔心的,教育只會讓階級結構不斷重複再生(social reproduction),也就是固化了人們的階級身份。
二、然而,社會結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香港,尤其是1980年代以後,中等階級逐漸膨脹,金字塔逐漸變成了中間略大的「橄欖」。整個中國也有這種趨勢。這與筆者不斷描繪的生產形態變化息息相關,反映了大規模生產的金字塔形社會,正在逐漸退場。香港的中小企微企業,愈來愈多;形象地說,大大小小的老闆也愈來愈多。這種形態,還在不斷而迅速的演變中。
三、但又不是說教育就沒有正面影響。教育,並不等於就只是知識與技能;教育的結果,也不只是個人的收入與地位。1970年代初畢業的大學畢業生,他們在學生時期的「火紅年代」,在社會上形成了一個新的世代。他們許多後來在社會上獨當一面。但是不為人注意的,也許更重要的,是潛移默化的移風易俗,在社會上形成了新的意識形態主流,其中就包括以公平的意識看社會。無可否認,與50年前的香港比較,社會的公平意識強烈了很多;或者說,人們對社會不公平的現象,容忍度愈來愈低。
教育可以使下一代更具公平意識,因而讓更多人關注社會公平,可以使社會的不公平不致愈變愈烈而走向極端,造成難以挽救的社會危機。
教師和家長也許會覺得,這些都是宏觀的大道理,對待我們面前的孩子,可以做什麼?下周再談。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