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角獸之所以令人興奮,因為它有許多未被開發的潛力、有讓設資人想像的空間,而假想的其中的一個維度,就是它們雖然羽毛未豐,但卻有作為收購合併的載體的潛能。正正是這些新星在這方面有「升尼」的可能性,使不少投資機構,在注資之中,加入了不少「追加投資」的元素,為獨角獸的壯大和泡沫,加添動力,而同時也埋下不少地雷。
追加投資(bolt-on investments),被私募業界和企業併購界視為金融業對實體企業外援增值的助力來源之一,如以較草根和直白的語言來説,那就是「孫公司投資」。
顧名思義,從創投基金或金融投資者的角度而言,被投資者直接相中和注資的創業公司,就是「子公司」,是第一層的、屬直系的;而如果在投資者穿針引線底下,甚至是在投資子公司時,已在合作條款中説明會把部分的資金,應用於收購或參股在另一間同樣是初創企業的時候,那麽後者就可以被稱之為「孫公司」。投資公司,尤其金融系出身的,特別拿手以子孫滿堂的收購來帶拏投資人的績效。
母憑「子孫」貴
一家公司收購另一家公司,自來就有各種各樣的理由。 收購後的「孫」公司有自己的生意,有獨立的收入,這些收入會同時為上一層的「子」公司創造價值;孫公司的「入伍」又可視作為子公司購買人才,壯大團隊的聲勢;又或者可以通過孫公司來加速產品開發,縮短研發的時間表等等。當然,在較少(但並非絕少)的情況下,也有借孫公司收購來把競爭對手吃掉,先把之買入,然後把它關掉。
通常投資人會將這些功能視為增值賦能,”bolt-on”就是把附件「固定」到原來就有的東西身上的意思。 然而,投資機構在布局、盡調甚至在執行那些安裝和固定的整合工程的期間,總是被低估或忽視掉的,就是附件與原件是否兼容,或兼容度的高與低,譬如,客戶的需求是否能透過「1+1=2+?」這個方程式而得到滿足、兩間企業的骨幹人才是否能融洽相處、後台服務的流程操作是否同步或差步、是線性的還是模糊散開的……
小「子」的負荷力
這些問題,就算對成了型的(較)大企業而言,都是收購合併上的難題和痛點,而對初創科技公司來説,也許(較)小公司沒有大公司有那麼多的歷史遺蹟需要破除,但是,不要説小公司就沒有「條條塊塊」,小公司的一條一塊,由於是更單薄和更脆弱,負荷力有限,很容易一動就斷,一斷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無從閃躲,沒有後備。
以上還只是在説個別收購上的整合問題,不論大小公司都會遇到。另一個獨角獸較顯著和獨有的問題,就是好些著名的獨角獸,一邊在發展前沿的產品或業務模式,另一邊同時在收購合併市場上,用上了其投資人的「航空母艦型的」孫公司收購模式,在肚兜子裏裝下了少則幾十,多則幾百家的微小公司,堪稱人細鬼大,下周再續。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