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人民幣匯率改制十周年,與香港房地產連年大漲小回,內地資金湧港可謂不無關係,而2008年的金融海嘯,又加劇游資泛濫,干擾香港金融及經濟秩序,銀行信貸監管由是加強,實無可厚非。唯若借監控按揭風險為名,「管理」置業需求為實,並非對症下藥,更非「逆周期措施」,過猶不及。
行政手段不能管理樓市
近年,房地產市場供求錯配失衡,背景成因錯綜複雜,並無靈丹妙藥即服可解。九七回歸後,三任特首舉棋不定,物業供求政策反覆是癥結。故此,政府多番推出稅務措施,藉行政手段「管理」需求,也未能扭轉樓市大勢,而且利率偏低,資金成本似有若無,業主抗跌力强;而憧憬港元與人民幣併軌升值,更吸引境外資金入市。所以,金融管理局也推出所謂「逆周期措施」,一再收緊置業按揭,但收效不大,反令市民大眾置業更難,也與政府着力增加供應,平抑市場失衡之大方向背道而馳。
金融管理局之顧慮,應該是香港九七回歸以後,先有亞洲金融風暴,後有「沙氏」疫症,房地產市場一落千丈,負資產個案大增。雖然最終有驚無險,財金官員卻久未釋懷。及後美國爆發次級按揭拖欠危機,推出「量化寬鬆」救市,便惶恐波及香港。在翌年推出按揭「辣招」應對游資湧入,卻忽略早前人民幣匯率改制,令美中港三地貨幣之三角關係起變化,產生系統性影響,並非該等措施可以拆解。可惜官員似乎偏信調控,不停「加辣」。表1是歷年「逆周期措施」撮要,現今官方按揭指引鉅細無遺,銀行審批幾乎無彈性。
銀行對房地產放貸,不限於按揭,還有發展融資。若房地產市場風高浪急,單獨針對置業按揭,沒法穩定銀行體系信貸風險,因為發展融資的風險更高。根據國際(巴塞爾)標準,按揭風險參數 (50%)是發展融資風險參數 (100)之一半。因此,按揭「辣招」即使湊效,也力有不隸。況且,置業按揭風險只是拖欠,銀行處分抵押品,即使資不抵債,撇賬損手也有限。
發展融資風險不同,若項目超支停建,善後不果,處分抵押品,套現止蝕不易,可能全軍盡墨。表2是近年置業按揭與發展融資統計,兩者合計所佔銀行總貸放比重,由08年底約40%,輾轉下跌至去年底約28%,而且各佔一半。查銀行對房地產授信連年下降,風險理應是遞減。况且,若然利率掉頭上升,不單影響按揭,其他貸放也難獨善其身,那何解只針對按揭貸款?
銀行業的風險管理
銀行業累積上百年經驗,風險管理成熟,現行國際銀行風險系統,亦是以其為藍本。風險可粗分為系統性與業務性。所謂風險管理,是盡力消減業務風險,令整體風險可降低至系統性之極限。業務風險共劃分三方面,信貸、市場、營運。信貸風險可分細為三部份,即是客戶、信用、抵押。客戶部分是借貸人之實力、行業、財政等背景,與借貸目的。信用部分是借貸人之授信紀錄,審批評核等資料。抵押部分是借貸人提供實物資產照應,例如:存款、證券、物業等。
不過,借貸人之實力與信用欠佳,不得以抵押品補短。信用風險亦分為同業與非同業信貸兩大組別。同業信貸大多是短期存款及交收時差,實質是監管風險。非同業信貸即普通客戶放款,是商業風險。市場風險是外匯及利率波動,應對之法,是盡量對沖資產負債。至於營運風險,是工作錯漏、營私舞弊、系統故障等人為或制度失誤。應對之法,是提高警覺,加強查核。
若套用於置業按揭,系統風險是物業市場波動及資金市場起落,或誘發按揭負資產,或導致「供款」不足付息,因而衍生「斷供」風險。客觀形勢突變,斷供皆因續供機會成本高於得益。先天系統風險沒法迴避,但所衍生之斷供風險,則拆解有法,消減後天業務風險是關鍵,而信貸風險控制是核心。
置業按揭屬分期付款,未盡付按揭前不獲業權。不過,物業是大眾市民最貴重的資產,在還款期內,非不得已不言棄。因此,信貸風險並非樓價波動,因為自住物業估值賺蝕,只是賬面會計虛數;也非利率起跌,因為利息增減,向來是調節期數應付,以維持每期「供款」不變。調節期數風險極低,因為換樓普遍,屆時未償本金將整筆清還了結。故此,實際信貸風險是借款人職業與收入穩定性,及其信用記錄。所以職業欠保障或收入不穩定者(如自僱者),按揭條件較苛;而信用記錄欠佳者,則不易取得按揭。
至於市場風險,採用浮動按揭息率便可免除利率風險,採用本地貨幣便可免除外匯風險。營運風險,是銀行整體課題,防微杜漸,從來是不二法門。
香港置業按揭市場競爭激烈,銀行爭先提高效率,靈活應變。故此,審批權需要下放至前線,依據既定政策與條件進行。信貸風險管理着力點應是整體按揭質素,而非每筆批核,多年來置業按揭拖欠比率與重組比率一直下跌,現已低至0.01%水平,則足證銀行風險管理有道,監管機構實不應越俎代庖,以指令替代銀行決策。
傳統逆週期措施,是通過宏觀調控銀行營運資金,消弭市場變動之影響,穩定金融體系。值得留意者,是國際(巴塞爾)資本標準,與時俱進,將引入「逆週期備用資本」要求,減輕市場突變之震盪。
政策工具非管理風險的有效途徑
財金官員近年針對置業按揭借貸條件之措施,其實是信貸「配給」手段,直接干預供求,祇能收一時之效,否則不用多番出招,愈收愈緊。此外,按揭年期設限與還款壓力測試,其實是「篩選措施」,效果等同限制銀行調節期數應付利率波動,間接提高置業借貸門檻。因此,按揭「辣招」已有政策工具之嫌,變相「管理」置業需求,因為準業主若積蓄不多,實難通過測試。傳統逆週期措施,應該是測試銀行承受「斷供」之壓力,未達標者需購買借貸人按揭保險,甚至提高資產風險參數,增加資本要求。
早前,財金官員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出銀行佔按揭市場幾乎99%,財務公司佔份微不足道,並能有效防止銀行取巧;言下之意,是按揭「辣招」應湊效。實情是領「借貸人牌照」經營之其他財務公司,有如雨後春雨筍,承接銀行按揭漏網之魚,但不受財金當局監管。所謂「二按」、「三按」等,只是承諾賣樓時還債之借貸合約,並非正式按揭,而且利息高,與無抵押私人貸款相若。按揭「辣招」是否對症下藥,可否穩定銀行體系,消弭金融風險,不言而喻。
置業按揭,向來風險分散,信貸質素高。本港銀行累積半世紀經驗,經歷物業市場多番盛衰起伏,能充份掌握按揭信貸風險,即使在亞洲金融風暴,科網泡沫爆破,沙氏疫症等連番打擊下,也應付裕餘。況且,銀行總貸放之中,「在香港使用貸放」之佔份,連年下跌;其中置業按揭佔份,與地產發展相若,而且走勢同步。此消彼長,「在香港以外使用貸放」之佔份,則連年上升(表2)。若論風險高低,影響金融穩定,置業按揭理應遠低於地產發展與海外貸款。近年,政府稅務與按揭「辣招」齊出,物業市場卻反復飆升,而市民則望樓興嘆,應反思得失,調整策略,始可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