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盡其用:中央填海造地重置葵青貨櫃碼頭

由中央政府支持、推動在香港水域之外填海造地,供香港重置葵青貨櫃碼頭的構思基礎。

香港土地面積超過1100平方公里,比起區內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大約五成。但由於接近七成的香港土地屬於山坡、農地、以及受到法例保護的郊野公園和海岸公園等,真正可供房屋發展及其他用途的平坦陸地,實際上未必多於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在過去十多年來,仍然不斷通過填海增加可發展土地,反觀港府在回歸後雖然多次提出大規模填海造地、發展農地及開發部分郊野公園用地,但都遭到不少香港市民、環保組織及利益團體的反對,導致土地及房屋短缺問題日益惡化,樓價和租金不斷上升,許多市民被逼蝸居於面積為細少的劏房及納米樓,許多有利香港經濟與社會民生的基建及發展項目都無法開展。

同屬中國特別行政區、原有面積比香港更為細小的澳門,即使近年不斷大規模填海造地,仍然面對可供發展用地不足的問題。多年前中央政府提出頗為破格的建議,將珠海橫琴的部分地區撥歸澳門發展和管理,並以「一島兩制」方式改為施行澳門法律。

轉眼數年間,澳門政府已將有關橫琴用地發展成大學新校區,將原本位於澳門本區的多所大學和教育機構,成功搬遷到當地並加以發展,然而再利用因而騰空的本區用地作建屋及其他發展用途,為澳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社會民生的改善,注入了新的動力和必須的土地資源。

香港近年亦有不少社會人士、商會、政黨及智庫組織,提議以類似橫琴的發展模式,由中央撥地予香港興建大學城、醫療城,以至專供香港退休人士生活的「香港城」或「香港村」。但由於涉及複雜的管理、法規、選址及交通等問題,加上連接香港的深圳經濟特區,本身對可發展用地亦需求甚大,需要持續填海造地,因此兩地政府一直未有認真看待及研究有關建議。

筆者認為,現時要在內地、尤其是深圳,找到一個交通相對方便、可全面實施香港法律,並且能提供貼近香港水平的教育、醫療和其他社區配套的地點,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重置葵青貨櫃碼頭

不過,如果只是用作特定的功能與發展用途、只會實施某一方面的香港法律、只供指定的人士或行業進出、使用和短暫居留,並且不需要提供全面的港式教育及醫療等服務,其可行性則大為提高。這正是本文提出,由中央政府支持、推動在香港水域之外填海造地,供香港重置葵青貨櫃碼頭的構思基礎。

事實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曾認真研究將葵青貨櫃碼頭搬遷到其他地區的建議,藉此更新現有的港口基建設施,提升其吞吐量與營運效率,進一步鞏固及發展香港作為國際航運和物流中心的地位。

此外,葵青貨櫃碼頭當初興建時,香港仍是以工業為主的城市,荃灣、葵涌、青衣及長沙灣一帶布滿工廠大廈和貨倉設施。但隨着香港經濟轉型、工業北移及新界西部人口激增,將佔地接近380公頃的現有碼頭及港口後勤用地,改作住屋及其他發展用途,在城市規劃方面將更為合理,更加符合地盡其用、一地多用的原則。

然而,由於在尋找合適替代選址上的困難,還有發展成本等多方面的考量,專責小組最終未有採納有關搬遷建議。至於在貨櫃碼頭加建上蓋作住宅發展的提議,筆者之亦有評論,而因為業權、交通、環境及法律等多方面的限制,該建議亦得不到航運業界與公眾的支持。

興建人工島會遭反對

有團體曾建議在大嶼山南面或西面的水域填海興建人工島,用作重置葵青貨櫃碼頭。但即使是用作解決住屋問題及發展香港第三個核心商業區的中部水域人工島建議,也遭到部分市民及環保團體的大力反對和阻撓,質疑有關做法會嚴重破壞環境生態及不符合成本效益,隨時要爭論多三至五年,填海工程仍亦難以順利上馬,更何況是填海興建人工島純粹只作單一的貨運用途?

若運用破格思維,由中央政府牽頭在香港以西或以南的珠海水域填海造地,然後再撥歸或租借予香港用作重置貨櫃碼頭,便可很大程度解決了有關選址和工程爭議等多個問題,規劃及興建速度也肯定會比由港府負責來得迅速,當然有效的交通連接性必須同時考慮。

這個位處香港水域之外的貨櫃碼頭人工島,可以只實施與貨物清關相關的香港法律,並且嚴格限制只容特定的工作人員及車輛進出,這樣便可大大減少在島上興建各類配套設施及跨海交通基建的需求,令整個發展計劃變得更符合成本效益,同時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法律和政治爭拗。

筆者提出有關建議,純粹想拋磚引玉,希望政府當局、相關業界及其他感興趣的社會人士,往後可進行更深入的討論和研究。

謝偉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