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一直無間斷地前往芬蘭進行幼兒教育的學習和交流。最近一次到訪了芬蘭赫爾辛基市及Oulu 兩個城市,筆者更有幸參觀當地的長幼共融社區設施,令筆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融合住宅、長者及幼教中心的土地利用
這種服務模式建基於互相尊重和共享的理念,一座建築物內包含了住宅、長者中心和幼教中心等三項設施。佔地面積最大的是住宅部分,約有100個單位,多為兩人至六人家庭的住所入住者。除年輕夫婦及其子女外,更有不少退休人士入住。建築物的地下設有一所長者中心和幼兒中心(幼稚園),為該建築物的住客及鄰近地區人士服務。
提供核心及延伸式服務予大廈的年長住客
長者中心提供24個宿位予長者入住,住客可享有每人一房的住宿安排(夫婦可選擇2人同住)。除住宿房間以外,長者中心有餐廳、花園、活動空間、健身室、桑拿室及大客廳等設施予入住長者使用。中心內有醫護及工作人員團隊照顧長者。而值得一提的是,長者中心的設施亦開放予大廈的年長住客使用,不少住客會於早午晚時段到長者中心的餐廳用餐,免卻自行煮食的麻煩,更可與中心的長者和住客交流及聯誼。此外,長者亦會在長者中心的大客廳看電視及享用桑拿室和健身室設施。在這所建築物裏,長者中心能實踐共享設施和空間的理念。
促進長幼共融的學校政策
大廈的地下亦設有一所幼兒中心。幼兒中心的校長說,把長幼社區設施放在一起,目的是讓小孩可多接觸年長的市民,分享他們日積月累的豐富知識。不同年齡的人士走在一起,既可以領略終身學習的樂趣,亦可讓小孩學習尊重長者,促進社會和諧。
為達致以上理想,幼兒中心和長者中心共同制定以下政策及活動:
- 孩子可每星期到長者中心探訪長者,他們只要有興趣探訪時,便可向老師請求到訪長者中心;
- 孩子可跟長者一同到健身室做運動;
- 兩所中心會定期組織藝術及聚餐活動,邀請孩子及長者一起參與;
- 長者跟孩子會一起製作茶點,一同分享;
- 兩所中心會合辦郊外活動,讓孩子跟長者一同到森林散步。
香港和芬蘭學校的長幼共融活動比較
筆者在香港教育界任職多年,亦認識到香港很多學校也會到老人院及長者中心探訪及進行服務學習。筆者認為這些活動的理念也不錯,但是略嫌這些活動稍欠頻密和延續性。基於香港學校的限制,不少學校只會設立服務學習日,讓不同的年級會每隔數月到訪不同的社區設施。因為種種的限制,學生最終在整個幼稚園階段或小學階段只能到訪一到三數次長者中心,而並非筆者在芬蘭所看見的頻密式長幼共融。誠然,筆者長居於澳洲,對香港學校的近況不一定充分掌握。對於香港學校能否跟長者中心進行較長期和更頻密的合作,筆者希望教育界同工可多加考慮。
而筆者現時在澳洲開辦幼稚園,知悉學校偶爾也會到長訪者中心,經今次探訪後,筆者亦會用心想想如何跟當地的長者中心進行更有深度和頻密的長幼共融活動。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