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前文分析,筆者大膽地提出六大經濟訴求,希望政府主導,工商界支持,全民督促貫徹:
1. 馬上取消強積金對沖
香港的打工仔一向待遇微薄及缺乏保障,幾經辛苦才爭取到聊備一格的強積金,但僱主竟然運用強積金去對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歷屆政府束手無策。梁振英政府及林鄭月娥政府都口口聲聲要盡快打開這個死結,不惜動用巨額公帑來補貼商界,但僱主代表堅決不讓步,至今還是膠着,取消無期。
時至今天,林鄭政府應當機立斷,克服工商界的無理阻力,早日取消強積金對沖這個於天理不容的畸形現象。
2. 以生活工資代替最低工資
超級富豪們,請你們嘗試與你的家人以最低工資生活一個月,體驗一下低收入人士的困境。對絕大部分打工仔來說,最低工資基本不能應付日常生活需要,更不用說改善居住環境,教育子女,或儲蓄養老。在未實施最低工資的年代,工商界視之為洪水猛獸,聲稱一旦實現最低工資,便會導至大量裁員,企業出現倒閉潮,投資者卻步。結果事實說明一切,完全沒有這些情況。
今天,我們需要盡快以生活工資取代最低工資。據學者的估計,生活工資比最低工資高約三分之一,工商界絕對可以負擔得起。超級富豪們,你們不妨又用一個月時間體會一下生活工資對生活素質有何改善?
3. 推行全民退休保障
2012年,林鄭月娥還是政務司司長的時候,特別邀請了周永新教授研究全民退休保障的可行性,但當2014年,周教授提交關於全民退休保障的建議時,林鄭月娥卻完全拒絕考慮,並粗暴地一錘定音,否決了全民退休保障的設立。林鄭月娥口口聲聲重視專家學者的意見,她當時決斷地把周教授的建議打入冷宮,引起極大爭議。周教授的建議其實已相當保守,充分平衡了退休者的需要,未來的趨勢,庫房及公眾的財務負擔等因素,但仍不為政府所接納。究其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敢觸動工商界的利益,充分貫徹向工商界傾斜的政策。
今天,正當愈來愈多人可以享受更長的壽命,全民退休保障的必要性亦大大增強,林鄭政府應馬上重新考慮周教授的建議,盡早創立急不容緩的全民退保制度。
4. 恢復遺產稅
在香港這個收入及財富如此高度懸殊的社會,為何竟然沒有遺產稅?其實香港自1915年便引入遺產稅,官方公布的目的是「讓整個社會在那些非常富有的人去世後受惠,因為那些富人致富的部分原因,是資產增值及香港經濟增長,而整個社會對此也作出了貢獻」。但是,在2005年,當唐英年擔任財政司司長時,政府卻在大量反對聲音中將之廢除,這是給與超級富豪的天大禮物。這些富豪的財富,供他們及其家人幾世也用不完,為什麼連死的時候也不讓他們為社會作出一些貢獻?
林鄭政府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遺產稅。
5. 改革稅制
恢復遺產稅是立竿見影的措施,稍長遠一點(兩,三年內),是必須改革現有的稅制。香港一向以簡單稅制及極低度稅率見稱。這在二十世紀戰後初期是無可厚非的。但踏進21世紀仍然抱殘守缺奉行這樣的稅制,肯定是不合時宜。
眾所周知,長期的低稅率為香港帶來至少兩大災害:一是富有的人(包括極富有者)跟一般受薪人士採用同一稅率,實際效果就是累退制,亦是做成收入及財富嚴重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另一惡果就是由於稅率低,政府長期依賴賣地收入作為收入的主要來源,直接導至地價,樓價及租金不斷攀升,地產商的利潤幾何級數增長,樓價卻升至普通市民無法負擔的程度。
林鄭月娥還未當上特首時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她是不會觸動稅制的。很明顯,她深知稅制改革會影響既得利益者,而他們手持小圈子特首選舉的大量選票,自然不能得罪他們。
此時此地,稅制改革實在是急不容緩。改革的方向有兩大重點:提高利得稅,同時堵塞稅務漏洞,讓利潤高的企業負擔更高的稅款;二是個人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讓高收入人士交更多的稅。總的作用是扭轉目前過份依賴賣地收入,及縮減貧富的過度懸殊。
6. 加速公屋及居屋建設
目前公屋輪候時間已升至5.5年,數字不單繼續遠離政府「3年上樓」目標,再創近19年新高,申請數目近27萬個。近年新建的公屋卻每年平均不到3.5萬個單位,此消彼長下,輪候冊勢愈排愈長。與此同時,居住在劏房,籠屋等「不適切住所」的人數亦超個20萬,他們的居住環境極度惡劣,還要面對不斷加租之苦,生活素質每況愈下,是香港這個五光十色大城市的恥辱。
特區政府絕對有足夠財力大刀闊斧地處理公屋供應問題,但多年來卻以土地供應不足為藉口,致令問題愈來愈嚴重,2017年大張旗鼓地成立由黃遠輝擔任主席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廣泛地徵集各方面的意見來提高可發展土地的供應。但報告書還未出台,林鄭月娥已搶先宣布「明日大嶼」的開發,視專責小組的努力及共識為無物,反映出林鄭月娥政府不尊重甚至抹煞香港一直以來奉行的諮詢機制。後來雖然表面上接納了專責小組大部分建議,但會否全力推行實在令人存疑,因為多項措施都需要多位司長局長級人馬向相關人士,團體及財團進行游說工作,艱巨而繁複,若同時又要推銷「明日大嶼」這個超級工程,官員們肯定顧此失彼,兩頭不到岸。
為了加速公屋及居屋的建設,必須考慮推行下列數點:
一、將公屋上樓的目標由三年改至兩年,這好像要求更高,但矯枉必須過正,官員亦必須問責,否則名為三年實際可能五,六年開外;
二、全面全速落實土地供應研究小組的各項建議,必要時叫停「明日大嶼」項目;
三、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新界私人業主擁有的近千多頃的閒置農地,發展公屋,居屋等項目;
四、馬上展開與中央政府協商釋放閒置及使用率偏低的軍地,大幅度增加土地供應。
結語
這裏提出的經濟訴求,絕對不是取代我們正在爭取的政治訴求。兩者有緊密聯繫,互相呼應。
世界各地的公民運動經驗證明,大規模民眾運動釋放出政治能量後,必須找緊機會,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促使政府盡速接納及實施。
作者為退休資深管理顧問,現正共同推動一個民間運動,以進優(ReWirement) 取代退休(Retirement),讓更多長壽及健康的市民繼續貢獻社會。進一步討論可聯繫謝家駒([email protected])或李國華([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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