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是現代社會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事無巨細,亦無關公理,遇到問題動輒投訴,是現代人的通病。隨着城市化的高速進程,投訴已滲入日常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成為一些人的行為習慣,乃至一種生活態度,氾濫成災。原本用於維護公義的溝通機制,已漸漸淪為個人發洩情緒、爭取一己私利的工具。
誠然,尋求合理與公道是人類理性文明的表徵。正因於此,我們才有倫理秩序、才有法律制度,才有大同理想。或以為,中國傳統只講包容,一味忍耐,其實我們亦有「不平則鳴」之說,自古以來不乏諫官、諍友,不僅有直諫、諷諫、力諫,更有死諫。中國歷史上第一位諫臣比干就因強諫商紂王而慘遭剖心;春秋衛國名臣史魚因屢諫衛靈公無果,寧可死而不葬,此之謂「生以身諫,死以屍諫」。
投訴帶有個人情緒
雖說同樣是表達意見,但諫並不等於投訴。作為西方文化的舶來品,投訴代表的是對個人權益的維護,指責對方之種種不是。這一語詞本身隱含着抱怨、訴苦、叫屈之意,因此,這種表達方式不可避免地帶有個人情緒。而傳統文化所提倡的諫,本義為正,有批評、規勸,促人改正之意。出發點是為他人,其指導原則是「義」,即「行事之宜」(朱熹《四書集註》),更明確的說法:「義者,比於人心而合於眾適者」(《淮南子》)。簡言之,「義」就是同於人心,符合大眾,無所偏私的行為準則。是否合乎公義是「諫」最根本的考量,故「諫士」亦稱「義士」。位列《史記》人物列傳之首的伯夷、叔齊,曾力阻武王伐紂,反對「以暴易暴」,斥責武王未及葬父,便動干戈,且以臣弒君,有違仁孝。二人不惜以血肉之軀阻擋武王的浩蕩大軍,冒死力諫。此舉無疑是螳臂當車,但二人心中執守的價值信念恰是倫理社會所公認的道義準則,而非出於個人恩怨。唯其如此,方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坦然無畏與浩然氣概。故姜太公慨然稱之「義士」,懇請武王免其死罪。雖然如此,二人從此恥食周黍,最終餓死於首陽山。
以歷史發展的眼光來看,伯夷叔齊的逆勢而行固然有些拘泥不化;後人視之,不免譏其不識時務,但其人格、其精神卻閃耀着理想主義的光芒。正如孔子所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更為重要的是,求仁得仁,無所怨懟的精神彰顯了儒家傳統所崇尚的人文理念。面對人生的種種困苦、缺憾、不圓滿,君子不僅有固守的信念,雖死無憾;更有不怨天尤人的境界,即使憤而離去,亦不失優雅與高貴。這正是中國文化所崇尚的溫柔敦厚,惜今已失之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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