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是行動

看見孩子做人有正義感了、做事有條理了,也開始有方向,為人父母當然開心;但與立志仍有差距。立志,不是說說吧了,還要有行動。

每年12月、1月,是新曆與農曆新年交替之間,最宜總結與展望,人生如是,教導小孩子更應如是。本欄上兩篇文章分別以總結立志為主題,今再分享如何開發孩子的志向、如何引領孩子立志。

正向思維認識志向

「志向」一詞若搭配詞語,可以用「培養」、「培育」;唯在成長教育角度看,不如「開發」來得積極。「志向」不需教之、育之才能攫取;志向早已有之,只是潛藏在心內,為種種外緣所蒙蔽,不得彰顯而已。把志向誤判為後天需培養才能擁有之個人特質,是錯誤的認識,非但不能正確引導孩子立志,更容易衍生負面情緒。其理至明,為人父母者,莫不希望孩子有遠大理想,能出人頭地。若然把志向定義為身外之物,像其他興趣,如運動、音樂,需後天培養,才能有成就的機會。但後天興趣,縱使培養得宜,亦不能保證成功啊!如此看待志向,則若一般興趣可有可無,更容易成為藉口,一句「孩子沒出息」就把孩子志向之火種撲熄,自己也可逃避責任。認識每孩子均有志向是正向思維,也給家長動力、信心。

上施下效、以身作則

孩子的志向是要父母開發。撥開阻礙立志的塵垢,讓志向的種籽發芽,乃至茁壯成長。於孩子而言,塵垢可理解為不良的習慣,矯正之莫過於身教。《三字經》所謂「養不教、父之過」,養育不只是教導知識,教者「上所施,下所效也」《說文解字》,古人說得很清楚,教導是要子女們仿效,是指行為的模仿、價值的承傳。行為與價值是一體兩面,用具體的行動表達抽象的理念。勿問希望子女仿效父母什麼樣的行為,先問子女有什麼行為令父母看不過眼。上篇文章我提及子女是父母的觀照,是一面鏡子,照出父母的缺失。例如不少家長常埋怨子女不整齊,東西亂放。一有這念頭,就應馬上警醒,問自己:孩子這習慣是否承襲於我或另一半?答案若是的,家長自然明白何謂以身作則了。孩子的不良習慣當然不是每一種都可輕易檢視,家庭背景若異常複雜,孩子的不良習慣、壞行為愈難梳出頭緒;唯一般生活上的缺失,如說話沒禮貌、粗聲粗氣、沒餐桌禮儀、不好收拾東西、不好運動、不好文字閱讀、偏食、手機不離手等,多源於父母未能提供良好之。

讀書求志氣

父母以身作則,導孩子行為以正是第一步。要令孩子長出志氣,有志向,進而立志需要有適當的養料輸入。最好的養料莫過於中外古今仁人志士的故事。中外歷史,偉人名人傳記俯拾皆是,均是營養豐富材料,適合不同年齡孩子。如《尸子》載「孔子過於盜泉,渴矣,而不飲,惡其名也。」盜泉,春秋時代在山東一眼古泉。傳說泉水曾為一夥強盜佔據,故名盜泉。孔子路過盜泉,口渴難當,卻強忍,堅決不飲「盜泉之水」,非泉水不潔也,是為了保持自己的節操,恥與盜為伍。南宋文天祥捨生取義,不受元朝招降的故事家傳戶曉。一句「讀聖賢書,所為何事?」令自詡讀書人者汗顏。「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更是上佳通識材料,探討生命的真正意義何在。

堅持理想,為人生目標而奮鬥不是政治人物的專利,中外古今各類人物也有。宗教家、哲學家、科學家、文學家、航海家、革命家、實業家……有大人物,也有老百姓;有男,也有女。宜觀察孩子的興趣,再誘導閱讀不同範疇人物傳記,讓孩子透過真實故事一點一滴長養志氣。看見孩子做人有正義感了、做事有條理了,也開始有方向,為人父母當然開心;但與立志仍有差距。立志,不是說說吧了,還要有行動。

觀察、點撥、行動

父母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楷模,閱讀偉人傳記長養志氣,最後是要令志氣蓄積成為志向,更進而立下決心,持之以恆向目標進發,這是關鍵性的一步,是長遠的生命工程建設,不可期望一蹴而就。切入點是要觀察孩子的性向,特別是孩子的優缺點、長短處。觀察要用心,不需太刻意,宜透過生活小節入手。避免用理性邏輯的進路,跟孩子討論,是進不了孩子內心世界的。比方說,現在流感肆虐,孩子不幸受感染後要看醫生,父母可因勢利導講講「護士之母」南丁格爾的大愛故事;又可回顧「沙士」期間,「香港的女兒」謝婉雯醫生的犧牲精神。如孩子有感受,即有憐憫之心,可以用「點、線、面閱讀法」全方位建構孩子的生活(有關內容可見本欄2015年11月10日2324日文章);若孩子已是高中生,更可鼓勵選讀相關學科。又例如外出旅行,晚上可能有機會看到繁星蒼穹,這時候如能介紹「天文學之父」哥白尼,難保孩子他日可能會成為另一個「星之子」。觀察恰當、點撥得宜,孩子就較易下定決心把目標、理想行動起來,化成現實。不要說這樣做人會變得累,我常說子女是父母的觀照,父母本身的成長也是得之於子女,彼此相互進步、相互過關,才能得知人生的秘密。

邱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