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兩周提到上海劉京海校長開創的「學程包」,在朋友之間引起了一些討論,就是圍繞着上周文末提出的:「教」與「學」,到底是怎樣的一個關係?教師的智慧,與學生的學習,又是怎樣的一個關係?這裏且把這些討論整理,加上筆者所受的啟發,與讀者分享。
教師角色 要求更高
問題的提出,首先是因為「學程包」經過了有豐富經驗的教師(特級教師)、前線教師(內地稱為「一線教師」)與軟件工程師三方面的互動合作。
可以這樣說,特級教師代表了教師長期累積的智慧,也可以說是對於許多學生學習過程的觀察和歸納;前線教師的實踐,代表了學生學習的實踐和試驗;工程師則運用科技上面的開發與創新,重造學生複雜的學習過程,創造出超越課堂與課時的、學生個別化的學習形態。
科技也創造了不斷收集與分析數據的平台,教師因此可以更大面積地、更迅速地、更準確地了解和總結學生的學習過程。這把傳統教師長期積累才能有的智慧,迅速凝結;也可以把教師的智慧,提到新的境界。
從這個角度看,「學程包」無疑是一個大進步。第一、現代教育是一個集體化的、劃一化的過程;但學生是多元的,他們的學習過程也是多元的。在目前的教育形態下,「學程包」在學生學習個別化的進程中,走了一大步。第二、「學程包」的Apps,把一些比較簡單的學習,提前在課堂課時以外解決了。第三、這些Apps不由分說地呈現了學生學習的多元形態,可以令教師的觀念產生根本的變化,接受學生學習差異的現實,成為教學的主要考慮之一;而不是按劃一的要求(例如分數)定高低,把「差異」看成是成敗的「差距」。第四、也是上兩周的主題,說明了教學的科技化,需要教師豐厚的智慧,而且需要教師的不斷參與,而不是取代教師;相反,科技的應用,將會不斷要求教師有更高的智慧;而教師也會因為科技而不斷激發新的智慧。
那豈非很完美?起碼在概念上釐清了教師與機器的關係。那麼,需要討論的是什麼?上述教師在「學程包」扮演的角色,與我們通常認為理想的學生學習,有點不一樣,雖然不至於是相悖的。
我們通常認為,學生的有效學習,關鍵在於學習的主動性,也就是讓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者。我們相信,有了充分的學習資源,有了良性的學習資源,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他們「擁有」學習,那是最理想的。這也是筆者認為從「教」為主轉為「學」為主的關鍵。「教少些、學多些」,是教育發展的主要方向。這裏彷彿有那麼一個潛台詞:設計好了,學生就會「自動波」式地學習。
主動學習 三個層次
按照這個思路,「學程包」的整個概念,就很不一樣,似乎很依賴教師的作用。學生學習的過程,不管如何複雜與多元,基本上要依靠教師的理解;Apps的設計,不容易超越教師的智慧。
筆者在本欄曾經提過,「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者」,可以有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引起學習動機;第二層次──允許學生選擇;第三層次──學生自行設計。
第一層次,需要引起學生學習的動機,這是由來已久的教學原理。即使是劃一的指定過程,劃一的考試目標,教師也會希望學生有良性的學習動機。那動機是由於外來的壓力(所謂外在動機)還是內心的興趣(所謂內在動機),是另外一個問題,近年在這方面研究與理論的發展甚多,此處不贅。但是傳統的教學,基本上是假設學生需要根據課程、考試等的要求,在特定的科目裏面努力。
但是即使是非常傳統的「科目」,教師的智慧是怎樣的一個角色,還是有寬闊的研究餘地。舉個例子,語文與數學的學習,就很不一樣。語文:從識字、閱讀、寫字到寫作,學生自學的空間比較大。數學自學的空間就比較小(也不一定,筆者當年就是幾個同學看許純舫的書提請學幾何的,那是許純舫的智慧所致)。物理,如何從現象到理論到計算,目前也許只有極少數的學生可以談得上自學。美術、音樂,自學的(甚至個別化的)機會就大得多。現在有了網上的機會,即使是傳統的科目,學習的模式正在大變;教師的智慧如何定位?
第二層次,給學生予選擇。這在傳統的教學裏面不多見。學生有得選擇的是課外活動(也有學校課外活動是有種種限制的),但那是「額外」的,英文叫作extra-curriculum;成績表上往往不算數。香港以往在高中只分為文、理兩種課程,那是學生全部的選擇。後來有了文、理、商。現在是自由選擇。內地上海與浙江領頭的課程改革,也打破了文、理的界限。但這些都只是學生在狹隘的範圍內,在有限量的「科目」中,享受非常有限度的選擇。在西方,學生在高中的選擇就比較寬,但還是局限於學校教師和資源可以提供的有限範圍。
教師智慧 如何定位
以目前的現實來說,第二層次比較可行的,是在考試和大學入學的「規定動作」以外,提供較多的選擇。「規定動作」愈少,學生的選擇餘地就愈多。以目前全球的教育體系結構,這也許是比較容易做到的。但這就已經開始離開教師的知識和能力。香港許多小學規定學生要選學一種樂器,是別的社會羨慕的做法,但也對於正規學習「不傷脾胃」。有些學校開始考慮讓中學生自選第三語言,也是朝着這個方向。
學生有選擇,開始也許局限在學校可以提供的少數選項。但是下一步,一定是允許學生(在「規定動作」以外)選擇自己的學習經驗,可以在學校以外、在社會上、也可以完全靠自學。而且學習模式,也不一定就是傳統的按既定程式學習。這樣發展下去,就會愈來愈離開教師的「智慧」,很多這些學習經歷,教師很可能沒有經驗,「學程包」的概念也許就不一定適用。因為歸根到柢,「學程包」是根據教師的經歷和智慧而製作的。
這絕對不是說教師就無用武之地。不!恰恰相反。教師就需要在傳統「教學」概念以外,在一般的教學經驗之上,扮演更高層次的輔導角色,英文叫mentor(師傅?),從旁輔助學生經歷五花八門的,甚至前所未有的學習。
第三層次,也是最理想的情況,是學生自行設計自己的學習,包括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過程、學習方式。背後的理念:學習是人的天性,我們應該把學習還給學生;教育的干預,往往產生的是負面的影響。全球的教育體系,實行這種學習形態的,幾乎沒有。個別學校,在幼兒階段或者大學階段,會有相近的學習模式。像美國的Hampshire College,號稱學生可以「自製」課程,已經算是例外。
此外,很多大學都會有少數學生可以自選「獨立」課程;但那都是大學。
當社會進一步變化,當學校的「科目」再也捆不住社會上愈來愈多的學習機會,而這些學習機會有愈來愈重要,學生自學的可能性也愈來愈高,教師角色的轉變,就會愈來愈緊迫。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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