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種是我祖母的本名,我不知在哪本書裏看到,說那是一種名種茶樹的名字,後來她上了學自己改了個洋氣點的名字──李雲琴。
一、擺脫命運
祖母生於1911年,楊絳先生也是生在那年。那一年中國爆發了辛亥革命,風起雲湧,推翻了兩千多年帝制,起了改朝換代天翻地覆的變化,可是在福建閩南偏僻的漁村風平浪靜,一切風俗依舊如昔。
我祖母的父親是漁民,很早就去世,留下年輕的妻子和3個女兒,我祖母排中間。孤兒寡婦是如何生活的?我不曉得,祖母從來沒有說起,我也不懂得問,只知道祖母的母親即我的外曾祖母後來一直跟着我們在鼓浪嶼洋房裏住,我小時候常常聽她講我祖母的故事。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祖母不肯纏小腳的故事。大約4、5歲的時候,農村的女孩就得纏小腳,祖母的大姐早就是個小腳女孩了。曾祖母說:「我每天晚上將她的腳用裹腳布紮起來,紮的緊緊的,一到半夜我睡着了,你祖母就偷偷拿剪刀剪開,我剪刀藏在哪裏她都能夠找得到,4、5歲罷了,話還講不清楚吶!」外曾祖母那時很老了,滿臉皺紋,咧着無牙的嘴笑。
到了後來就有了以下畫面:每天晚上上床前,曾祖母要抓她女兒來纏腳,祖母不肯,繞着桌子跑,一個小腳女人要抓這個天足小女孩,哪裏抓得著?最後當然是當媽的氣喘如牛,做女兒的在桌子的另一邊哈哈大笑。目不識丁的曾祖母隔着飯桌大罵女兒:「大腳女人嫁不出呀!妳以後找不到好丈夫不要怪我!」
事實是這個女兒長大後就是因無纏腳而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半個世紀過去了,我的曾祖母無限羨慕地對我說:「妳看妳祖母有多好,沒有纏腳,到處去,我就不是啦!連大門都出不了!」
是的,只要看看曾祖母晚上洗腳的情形,我就明白祖母不願纏腳是多麼的英明──曾祖母把長長的裹腳布一圈一圈地拉開,拉到最後我看到的是一雙腳趾頭都向下折起來的畸形小腳,像什麼呢?像一塊長不好的爛番薯。太噁心了!居然以此為美,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4、5歲的鄉下小女孩,話都講不清楚,竟然懂得抗爭不纏小腳?這也是不可思議的,我親愛的祖母,在那樣小不點的時候就能夠憑着直覺不纏小腳,這女孩兒的智商應該是很高的!
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二、才智雙全
自古以來閩南地區地少人多,因此大部分年輕人飄洋過海,到菲律賓謀生。這裏是漁村,也是僑鄉,我祖母出生的那個村莊名叫「石圳」,全村人都姓李。地少人多生活艱難,村子裏的人大都是親戚,鄉誼情長,那時菲律賓叫作「呂宋」,誰到那邊賺到錢就回鄉辦學,資助鄉親的孩子們讀書。寫到這裏,我想到當年曾祖母寡婦孤女,應該也是靠着發達了的鄉親資助才能夠活下來的。
有上學的機會真是太棒了,在那個朱熹理學影響甚深的閩南農村,竟然女孩子也能夠上學!我的祖母讀書成績之好是全校全村家喻戶曉的。她告訴過我,每上一堂古文,從學校一路走回家,她邊走邊唸,到了家裏她就全能背出來了。回家之後就不必再花時間溫習,可以幫母親做各種家務。
族裏的一些女同學,不管是算術還是語文,不懂就來求我祖母教。祖母對我說,有的很笨呀!怎麼教都教不會,教得我「眼睛都睜不開,睏死了」。
祖母憑着獎學金從鄉下一直考到廈門的集美師範學校。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對於一個鄉下出生的女孩是多麼不容易的事!集美師範是愛國華僑陳嘉庚辦的,那時候祖母立志要成為一名小學老師。假如沒有早婚,我敢肯定祖母會是一名好老師。
在集美師範,她因成績優秀獲得陳嘉庚金獎,那是一枚足金的三角形獎章。除了很能讀書之外她還是個短跑選手,到我懂事之後,在老家的抽屜裏仍看到一枚全校賽跑百米冠軍的獎章。
三、返鄉招親
我的祖母去了集美校村讀師範不久,家裏便有人來提親了。我的祖父蔡汝津上海大學畢業之後,家裏馬上幫他張羅婚事。祖父也是出身貧窮,靠他姐夫資助完成兩個大學學位,一個是上海東吳大學經濟學士,一個是上海暨南大學的法律學士。他是另外一個農村孩子艱苦奮鬥取得成功的故事。
據說我的祖父本來在上海已跟一位同學相戀,但古老時代的閩南鄉下,長輩怎麼會同意兒子娶一外省女子?我的爺爺拗不過他的父母,只好和女友分手,回到「金井」鎮下面的海邊漁村「塘東」鄉,答應由媒人介紹娶妻。
畢竟是受了新式教育,我祖父開出的條件是未來的妻子不能纏小腳,要天足,還有,要識字。胡適當年娶的江冬秀還是一個文盲呢!說明我爺爺不僅能唸書,還很有識見!
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在貧窮落後的閩南鄉村,有兩個學士學位的爺爺要招親,希望應聘進門的女子大排長龍。據說選到最後剩下3位,我奶奶最後讓我爺爺看中了。
四、少年夫妻
我爺爺大我奶奶十來歲,雖然不是自由戀愛而是媒妁之言,但依我判斷,我的祖父母結褵之後生活還是比較美滿的。從老照片上看來,我的祖父瘦長臉,戴眼鏡,文質彬彬,一臉書卷氣,完全看不出是農村長大的;年輕漂亮的祖母個子不高,但腰桿挺直,眉清目秀,兩眼炯炯有神,氣質很好,是個自信心滿滿的女子。
當時我的祖父在廈門的新華銀行做行長(總行在上海,廈門分行由他一手籌建),收入和地位皆高,祖母主內在家帶孩子。我祖父性格比較急躁,祖母雖然也是有主見有個性的女子,但一生遵從儒家思想──「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根深蒂固,堅定不移。祖母凡事以丈夫為主為依歸,家務打理得井井有條。兩人又都有文化,價值觀接近,所以日子是過得相當愜意的。
唯一不幸的是在我父親出生之前,連續有兩個男嬰死去,之後還有兩個去世,雖然當年嬰兒夭折率特高,但畢竟是非常傷心難過之事。有個細節一直讓我很心疼,每次想起都禁不住熱淚盈眶:其中最小的男孩已經長到3歲多了卻因白喉去世,當時是廈門淪陷時期,無良醫生給了過期的血清以致搶救無效。小孩去世之際,我的祖父對妻子說:「趁身子還是暖的,快讓我抱抱!」傷透了心的祖母在鼓浪嶼墳山上給他修了個小小的墳墓。
我祖父母後來養大了5個孩子,兩男三女,他們對長子即我爸爸特別鍾愛是可以想像的。
我的祖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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