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的首要考慮,是要認真了解當地的生活,這步驟絕對不能馬虎。在加的親友,無疑是一個資訊來源,但好壞因人而異,若果他們本身亦是新移民,對加國認識確實有限,或只局限於某個城市。
移民顧問是否可靠?筆者認為有關移民法例和申請手續,他們應是專家。其實,加國政府網站資料充足、準確、易明和免費,應是初步調查的首選。至於家在香港的顧問,他們講解的加國生活,可信度有幾高?而加拿大之大,除了幾個大城市外,適合移民的地方實不少,如何能認識多些加國各地的生活?這便要多做功課,要從多方面去了解、更可能要多次探路,起碼冬夏季各一次,不要盡信單一論述,包括筆者本文。
加國嚴冬 凍過雪櫃
除了種族和言語考慮,加拿大的寒冬,相信是香港人最受不了的,所以不少人都喜歡去溫哥華。但這也奇怪,曾幾何時,香港人是很自豪自己的適應能力、很捱得的,怎麼連一點風霜也頂不順?大陸的北方是住滿人的,長江以北亦有嚴冬,更不用說黃河以北,而東三省的冬天,凍過雪櫃和下雪程度,實與大部分加國人口密集地區相若(冬天低過攝氏零下10至20度是常態),怎麼香港人連大陸人也比不上?
加拿大的室內必裝有暖氣,就如香港室內多裝有冷氣,加國可以凍死人,香港亦可以熱死人,今年盛暑尚未到便已熱死了幾個。氣候的冷熱,亦是習慣適應的問題,加拿大不論哪個城市,夏秋都是非常怡人的,且四季乾爽,暴風和暴雪的次數和嚴重性,更遠比香港低(無颱風)。其實,下雪季節亦是怡人和有它「綿綿飄雪滿園庭」的美態。當然,亦有不少加國人因怕涷,便遷往溫哥華(若能接受不停下雨的冬天)或維多利亞市,或退休後棲居美國南部,這也是事實。
若問哪個城市最適合移民,答案一定是回答者自己的現居地。加國無戶籍管制,如果不喜歡,老早便已搬走了,能住下來的,當然是安居之所。在加國的城市中,人口10萬以上的有30個,30萬以上的有18個,100萬以上的有5個(多倫多最大,人口500多萬,大溫市約250萬),毫無疑問,所有這些城鎮,都是某些人的美麗家園、都可以是移民的佳選。一般加拿大人的遷居選擇,最主要是一份合心意的工作,氣候、樓價、子女教育、夜生活……等等,全皆次要。
城市排名 無關移民
以華人人口計,多倫多亦是第一(比紐約市還要多),溫哥華在加國只排第二,但它的20%華人人口比例是全加最高的,比多市高出一倍。港人移民的選擇,華人眾多的城市未必是最佳,有些人寧擇少華人的地方,可能在言語學習(尤其是對學齡小孩)、或創業上(如經營專為西人而設的唐餐館)會有其優點。
其實,大城市毗鄰的小鎮亦可考慮,通常樓價會較低,離大城市亦可能只是半小時的車程。英國和歐洲的城市,便絕大部分都是很少華人的,最大的巴黎少過60萬(這實是全法國的華人人數),而排第二的倫敦便只有12萬,排第三和四的馬德里和莫斯科,便各只有3萬左右,其它的歐洲城市便少到可想而知。
不少網上短片,頗煞有介事地比較加國的城市,用表面上似客觀的考慮如氣候、樓價、公車網絡、唐餐館的數目、教師罷工次數等等,或用較主觀的風土人情、美麗環境、文化藝術氣息、主題公園的優劣等等去比較,實似是而非、一知半解,絕不可輕信。而一些國際組織或傳媒,經常做的城市排名榜便更不可用,因這些排名並不是從移民角度去考量的。
溫哥華和多倫多的樓價確是高,但它們的邊區、鄰鎮、或市內較細單位,仍是較便宜的;公車網絡實不重要,因為加人多以私家車代步,就算用公車返工的,亦多擁有私家車;教師罷工,其實不少港人都誤解,教師工會主要爭取的,並不是離譜的薪酬,而是維護教育質素的老師/學生人數比例。
城市的比較,等於橙與蘋果的比較,實質意義不大。但有一點筆者是可建議的,便是不要太過執着,住上一些時日後,認為不合適或有需要的便搬,在筆者認識的加國人當中,多數一生中都曾住超過一個城市。
工作權益 生活保障
要安居樂業,便必須有一份合心意的工作和有合理的法律保障工人權益。加國規定有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每周40小時,一般非服務性職位在周末休息),每年除了約12天的公眾假期外,僱主必須提供僱員有薪假期,工作滿1、5和10年的,每年的有薪假期便分別是2、3和4個星期。
而在粥多僧少的時刻,僱主會以更長的有薪假期作吸引。表面看來,這是養懶人的法例,但其實這是鼓勵「工作時工作、遊戲時遊戲」的手法(可參閱筆者前文〈移民加拿大前應有的正確心態〉)。再者,由於有這樣優厚的待遇,工作時偷懶便少了個借口。
加國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僱員的每月工資中,強制性扣起三個小數目,直接呈交聯邦政府,這三個小數是:薪俸稅(Income Tax)、失業保險費(EI, Employment Insurance)和政府退休儲蓄(CPP, Canada Pension Plan)。合共扣起之數,一般是工資的兩三成(這不是稅率,而是扣除免稅額和避稅機制後的實數),而低工資的工種、或半職、兼職、暑期工等,可以低至是零。反之,高工資的稅率,如年薪超過22萬(加元,下同)的可高達50%。
每當失業時,國民便可向政府提取每周/月的EI保險金(等於失業前的部分工資,足以糊口),提取期由14至45個星期不等,視乎個別情況,基本上這是讓失業者,有足夠時間找到新職位。當然,在提取期間,便需要證明有積極揾工。若到提取期滿尚未能復業者,之後仍可申請公共援助。
(編按:作者下期待續,談及退休後生活保障、教育與醫療方面的情況。)
〈加拿大生活知多少〉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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