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拜登訪歐後對華政策的演進〉)提到在拜登早前結束的歐洲之行中,新疆、香港、台灣仍佔據西方國家批判中國的三大議題的位置,這對香港固然相當不利。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須找出:為何香港長處風暴中心?為何與新疆和台灣並列?美國的意圖是什麼?不搞清楚的話,中國只會一直被三大議題牽着走,而香港在中美攻防戰下亦早晚將步向衰落。
「中央─邊陲矛盾」的對華戰略
首先,我們需要思考為何是新疆、香港、台灣三者。通常的解釋是西方各國政客對這三大議題較為關注,亦有人認為這三個地方的議題,最能彰顯西方價值觀,從而能最有效團結西方民主陣營,當然這些理由一定程度也是事實。
但另一個問題又來了:作為美國外交政策中的最重要一環,拜登的對華政策為何不是針對南海、東海、澳洲被中國威嚇這些更屬於外交範疇的議題,而偏偏是新疆、香港、台灣?背後的邏輯和考量究竟是什麼?
新疆、香港、台灣有一個共通之處,就是三者均屬中國的邊陲。這不僅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更是西方認識中國作為一個文明國家(civilization state ,相對於民族國家)的重要途徑──從人文地理學角度認識中國的時候,必然會提及新疆、香港、台灣、西藏、內蒙古作為中國的邊陲,且不說邊陲地區一向都是與中央矛盾最尖銳最頻繁的地方,這即所謂的「中央──邊陲矛盾」(center-periphery cleavage)。
筆者有理由相信,拜登政府是以中央──邊陲矛盾的思路來構建其對華政策和戰略,因而在拜登上任後隨即祭出新疆、香港、台灣三支大旗。拜登看準了目前北京對邊陲的強硬政策,以及習近平急於實現「中國夢」的心理,只要美國擺出一副干預新疆、香港、台灣的姿態,便能夠觸動北京的神經及龐大的文宣機器,以至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令北京進一步拋棄彈性和務實原則,近乎反射性地加大力度對邊陲地區實施更直接的管控,以達到加快同化和融合的目的,以絕後患。
利用邊陲問題操縱中國外交重心
由於邊陲政策的連動關係,加上近年國家安全掛帥,只要華盛頓觸碰到任何一個地方,其他地方的政策也會同時收緊,北京這種「舉一反三」的傾向,無疑令華盛頓「倍感便利」,不僅能進一步擴大中央──邊陲矛盾,而且還可在三地問題上繼續大做文章,不斷消費和透支北京的威望,自己卻毫不費力。這是美國利用北京的思維定勢,來影響其邊陲政策的第一步。
拜登對華的邊陲戰略中埋下的更大伏筆,就是透過透露其戰略目標(即新疆、香港、台灣),以限制、操縱甚至鎖定北京的外交重點與方向。以新疆為例,新疆棉問題固然大大激化了中歐矛盾,令《中歐投資協定》幾乎告吹,但更重要的是,北京因此經常要運用外交和動員其盟友,不斷為自己的邊陲政策「護航」。
這除了平白消耗自己的外交能量之外,亦令中國開始將內政和外交混淆起來,令它以為對邊陲施以強硬融合政策,對外展示戰狼外交,再輔以盟友的護航,這樣便能夠搞定問題。殊不知這正是美國利用中國的邊陲問題,來支配北京的外交重心及方向,使其外交淪為邊陲政策的延伸,令其本來戰略變得支離破碎,甚至陷入戰略迷航的狀况。這就是美國利用中國的邊陲問題,以鎖定北京的外交選項的第二步。
由此可見,拜登政府正是看準了新疆、香港、台灣問題,可造成對北京「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戰略操縱效果,因此一上任便以此三者作為對華的主要進攻方向。事實也證明,北京確實由點到線到面,自己把邊陲和外交政策串連和鎖定起來,陷入一種自我施加的圍堵(self-imposed containment)之中,無法自拔。
戒急用忍,回歸彈性與務實
正如一套以三國為題材的漫畫系列也說過,最高明的兵法是讓對手知道自己的下一步,甚至第二步和第三步,使之設法應對,令他踏進了連環算計之中,同時忘記自己本來的第一步,這便是所謂的「連環計」。想不到此計以如此面貌在現實中重現。
筆者以前也曾提及,俄羅斯有一種名為「反身性控制」(reflexive control)的指導思想與心理戰手法,通過改變對手對世界的看法中的關鍵因素,來預先確定對手將採取對己方有利的決定的做法。成功的話,可使對手做出一系列決定,令其相繼放棄那些可以改善其地位的選擇,直到他們最後面臨差與更差之間的選項。這種直接影響及操控敵人決策過程的指導思想,實際上源自中國傳統戰略思想,但現在竟被此俄國思想的原本使用對象美國,重新運用在中國身上,試問情何以堪?
這次之所以出現如此重大的戰略破綻,根源在於北京應對「中央──邊陲矛盾」的政策的僵化與急躁,以及將所有邊陲問題串連起來的傾向──北京愈急躁,將邊陲問題往一塊打,美國愈高興,反正對它是不痛不癢。因此,一方面需要修正邊陲理論,回歸彈性與務實,繼續尋找不干預與完全融合之間的可行選項。
另一方面,北京亦須將新疆、香港、台灣三個問題分開處理,避免「牽一髮而動全身」,讓美國輕易借力打力。如果新疆、香港、台灣三個問題能得以逐個解決、逐步解決,而不是一併解決、急於解決的話,邊陲和外交政策亦早晚可順利脫鈎,不至於把大部分精力消耗在邊陲問題上。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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