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達華罕以攝影家身份談藝術

──他工作狂背後的秘密情人!

一直以來,任達華一直帶着相機,去到哪裏,拍到哪裏。每接一場戲,都可以去新的地方,拍到新的照片。每到一處地方,有3件事是必定做的:去美術館、流連售賣postcards的攤檔、欣賞不同地方的牆。

世上,有3類工作狂:喜歡工作的,他們的生存為了工作;第2類,人生沒情趣,只好寄情工作;任達華是第3類,一會兒才「劇透」。還有,筆者是第4類,命運作弄我,天天忙,又說不出為什麼而忙,應該是報應。

年少錯失機會  攝影彌補願望

任達華(Simon Yam)是筆者多年朋友,我開玩笑:「你的外號應叫『一陣風』,飛這裏,飛那裏,但去到何方,都會帶着一個『秘密情人』!」

我單刀直入:「很多人不知道你是攝影藝術家。過去,在台灣、泰國、香港,別人為你辦藝術展。你的第一個攝影展,遠在1990年,在馬來西亞舉行。香港藝術家林文傑也十分讚賞你。」

Simon樂不可支:「那我作為演員,成就呢?」我捉弄他:「演員是表演藝術;攝影是視覺藝術,唉,地球都給你吃掉!」Simon搖搖手指:「很多人都知道,我小時候爸爸走了,家裏窮,生活困難,你剛才說的什麼才華,在70年代都不能換飯吃。幸好,我有一個不錯的樣子,因愛體操運動,所以有一副不錯的身材。中學年代,最快的『搵錢』方法,便是當模特兒,時薪$100做catwalk,$200一小時拍廣告。而且,收現金的。」

Simon續說:「本來,想完成專上學院,才決定找什麼工作,卻『啱啱遇着剛剛』,大概1977年吧,無線電視的監製周梁淑怡要找『小鮮肉』拍劇,她的好友馮美基是廣告公司高層,大力推薦我,就這樣,我當了TVB的小生,少數不是訓練班出來的演員。」

我八卦:「你小時候,已有藝術天分?」Simon謙虛:「我很愛繪畫,用便宜的蠟筆繪畫山山水水。但是,小朋友怎知道這是否天分!當時,只知道如果當上藝術家,會活不下去。後來,為什麼我玩攝影,而不是繪畫,是因為繪畫要有嚴格的基本功,我錯過了最好的學習時機,到年長的時候,覺得使用相機比較得心應手,就這樣,除了拍戲,便醉心攝影。每一張相片,在訴說我的情懷。」

有一句「如果要別人保守秘密,除非他消失吧」,哈,現在劇透了:Simon的「秘密情人」便是他的相機,而他工作狂,其一原因是為了攝影。

藝術滋養人生  善用科技想像

Simon俏皮地說:「一直以來,我一直帶着相機,去到哪裏,拍到哪裏。每接一場戲,都可以去新的地方,拍到新的照片。每到一處地方,有3件事是必定做的:去美術館、流連售賣postcards的攤檔、欣賞不同地方的牆,它們的色彩和形狀,判然不同,訴說着歷史的故事。你說我該把生活的步伐調慢,我也想過,但是,當知道快去新的地方拍戲,可以順道攝影,便興奮起來;我拍過泰山5億年前的三葉蟲化石、位於戈壁沙漠的敦煌石窟,這些地方,都迷得我心蕩神馳。」

以為任達華只吃蘋果,他這年紀,身材好,樣貌佳,想是他吃水果出來的。今天,他卻叫了一盤意大利麵。他說:「希望大家不要只鎖在工作裏:藝術真的可以『滋潤』一個人,讓你享受到吃喝以外的喜悅。今天,每人都有手機,去到哪裏,你可以拍些人和物的照片。每天,大家瞎忙,把身邊美麗的東西忽略。我們應發揮想像力,拍些自己喜歡的。由於科技發達,智能機械人走入我們的生活中,取代人類很多作業,而剩下最珍貴的東西,便是創意能力。最近,我帶着iPad隨處去,用它去繪畫、捕捉剎那間的感覺,我給你看看。」

我好奇:「你當年用什麼相機?」Simon眼睛給我一記耳光:「不是賣廣告呀,哈哈,最初是1986年買的Minolta,後來是Canon。」

我問:「那最難忘的攝影經驗?」Simon想想:「九寨溝的五花海。」我問:「為什麼?」Simon說:「我對顏色是極度敏感的,五花海是我一生人見到最色彩斑斕的湖,表面、中層和底部都是不同的顏色,這處是碧藍色,那處是橘橙色,近處是橄欖綠色,遠處還有紫色;隨便亂拍,已是上天的傑作。有句話,叫『睹物思人』,我說是『睹物思美』。大自然給予人類藝術題材,讓我們獲得美好的精神生活。」

藝術之於生命  追遠懷古無限

我扮知識分子:「藝術和生命的關係?」Simon頓時嚴肅:「生命有限,太短、太快、太局部。你站在這裏,如電光,過了一小時,我們又老了,而眼睛看到最盡頭的,也只是天空,天空以外,都看不見。藝術家,試圖用自己的有限,去想像無限的空間,畫出宇宙的奧秘;我們又會用自己的有限,去擴大生命的體驗,例如張大千畫中,旁觀世態的浪漫。」

我挑戰他:「演員工作呢?」他失笑:「演戲,始終是人的生活故事。但是,拿起相機,拍攝遠山或街角的美麗,我可以像幽靈撲入某種永恆的無限,這便是藝術。拍戲是集體行為,攝影是我私密的樂趣。」我自嘲:「年輕時,色彩富足夠了,今天,我的生活淪為黑白二元!」

靈光一閃,問Simon:「你喜歡什麼顏色?」Simon指指身上的衣服:「綠色,接近軍綠色。」我抓抓頭:「為什麼?」Simon:「那是一種回憶。60-70年代的香港,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喜歡用綠色,如紅牆綠瓦。樓梯是綠色的批盪、家居的牆是綠色、窗框是綠色,甚至木屏風,也塗上綠色。」我猜:Simon父親是紀律部隊,因公離逝,他上班應穿軍綠色制服,故此,是他對父親的尊敬?任達華是含蓄的男人,不敢再問。

我喝了口杞子茶,問:「Simon,你喜歡的題材呢?」他看看外面的商場:「唔,是身邊發生的事情、看到的東西。視覺藝術,是用眼睛吸收後,加以想像,變出自己的baby。我想拍更多街頭的作品,但未能如願,因為大家都認識我,一舉一動,立刻有人注視,當目標人物不自然,便不好看。」

Simon認真地:「生命如果沒有愛、沒有藝術,只為生死的過程;如果生命有愛和美,生命就是藝術。所以,大家不要以為藝術是一份職業,或有錢人的玩意;這是很大錯誤,並且會錯失免費的幸福。」

表演不甘被動  志學舞台表演

最後,還是跑不掉的話題,問:「你作為演員的藝術感受?」任達華感觸:「我此生都不會退休,表演是一種『學不完、做不完』的藝術,以為某個角色已經演過,可是,看完劇本後,發覺不同年代、不同背景的同一類人物,如殺手,還是有特別的變化;再加上劇本、導演、演員對手都不一樣,我當然樂此不疲;最近,我好奇,舞台的演員是如何表達的,想學一點點。還有,演員是被動的,電影最後的『剪接位』不在我手,有時候,看到自己的電影,最驕傲的表演給別人剪掉,會心痛!」

任達華,是圈中的「獨行俠」,很少看到他和別人吃喝玩樂,只見他為演出而奔波。Simon說:「無辦法,我追求好、更好、最好的作品!」他很少接受訪問,謝謝他對我這律師朋友的信任。

分手時,任達華突然問我:「你知道為何億萬年的海底會上升而變成陸地?太神奇了!」我開玩笑:「Simon,我也想問你,你拿了多項影帝獎,還問我有沒有好的戲劇老師可以教你演戲,不神奇嗎?」

生命裏,必定要找到3個好朋友:一個懂運動、一個懂藝術、一個懂旅遊。很幸運認識到任達華,他集3種能耐於一身,「一個夠哂數」。但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任達華在喜馬拉雅山做運動,然後要他作為攝影師,在月黑風高,拍自己鬼馬多端的表情,那將會是一個最好玩的綜合作品。

李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