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將東西去換錢。用物,叫「賣貨」;用才華,叫「賣藝」。一串魚蛋,底氣還值10元,有客有價。想唱歌賣錢?卻隨時會招致羞辱。別人說:「抖音天天有歌聽,不用錢!」賣藝者景況愈來愈頹,我也想封筆了。
帶淚痕的歌手史
香港的歷史,歌衫帶淚痕。100年前,歌女在街頭唱、妓院唱、茶樓唱、市集唱。後來,在舞廳唱、酒吧唱、夜總會唱、歌廳唱。到了70-80年代,才修成正果,可以開演唱會。但風光不夠20多年,樂壇又倒。今天,歌者躲到雲端網上唱,但很難「聽者自付」,拿的,是「或有」打賞,只好冀望副業有道,可以當KOL、帶貨、搶廣告、商場「騷」。藝和才不值錢,人被矮化,身不曲不得。
小時候,看見油麻地廟街夜市唱歌的:5-6人樂隊,男、女主角打情罵俏唱《遊龍戲鳳》,這些視為「賣唱」,其他區分,單槍匹馬表演者,慘被叫「乞兒」。大眾卻心態出軌,人家愈想錢,愈不想施與。10多年前,政府容許在旺角西洋菜街賣藝(現在,也禁止了),年輕人懂得包裝,新稱號是”buskers”。”busk”的原意是尋找,找知音、找飯吃、找夢……
娛樂圈朋友說:「現在找新人,會這樣做:主辦歌唱比賽,一大堆boys和girls,看誰打贏持久戰?去工廠大廈聽indie騷(獨立音樂表演),哪個歌風可入屋呢?最後,巡巡busking熱門地點,如天星碼頭,看有沒有標青歌手?」
屋村仔的音樂初心
年輕的余震東在中環碼頭前面行人天橋busking,給經理人鄧慧詩發掘,從此走上歌手之路。震東高高瘦瘦、正派、樸實,感覺像台灣的張震嶽。他害羞地說:「街頭busking,有兩件事情,我堅持的:首先,要背熟歌詞和樂譜,才會唱出感覺,音樂不是唱K,要融入體內,才算盡責;如果歌手沒有堅持,把每次表演看作最後一次,便變混飯吃,向下流。此外,Buskers同行,在街頭吃風吞雨,應該互相幫忙,如果還因爭地盤而傷和氣,何必?」
余震東,出身大埔基層家庭,住公屋,家裏環境不好,但母親支持他學習音樂,就讀的著名救恩書院,容許震東在音樂科轉玩非傳統的流行結他。母親說:「東,既然你喜歡音樂,不用擔心學費,去追音樂夢吧!」除了上學,震東還去鑽石山的香港國際音樂學校上課,學習聲樂和作曲。
中學畢業後,震東不介意在建築地盤打工,處理消防裝置,他說:「地盤工以日薪計,時間彈性,容許我上街唱歌。雖然日曬雨淋,但是想到唱歌,我便快樂。」
我問:「為何選擇在街頭唱歌?」震東:「我喜歡唱歌,最容易的方法便是在街頭擺檔,其他方法,如找娛樂公司,太有機心,複雜的計算,會扭曲我對音樂的初心。」
我再追問:「有沒有想過,busking不能搵食?」震東抬頭失笑:「沒有!我是簡單的人,甚至要找拍檔,也覺得麻煩。我買了一支較好的結他、一個樂譜架、弄了些基本的音響設備,便跑去中環擺檔唱起來。最初,有點害羞,但是想想『音樂需要知音』,我的膽便大起來,把行人看作朋友。記得第一次有人把零錢拋在地上,我不覺得是同情,這些心意,是鼓勵的打賞。」
不同族群不同歌
我求知慾強:「有沒有黑社會向你收片?」震東不等半刻:「沒有,反而警察走來,勸喻我離開,因為有人投訴阻街,我收拾東西,立刻轉去別的地方。像幽靈,神出鬼沒便對了。」
我關心:「父母有沒有反對?」震東合掌:「媽媽永遠支持我,爸爸擔心我收入不穩定。其實,好的月份,可賺到一萬元!人窮,便要節儉,我一天只在外面吃一頓飯,還要在下午茶時段,挑特價套餐。內疚的,是沒有能力養家。」
我笑:「聽說你做busking要跑場?」震東笑:「中午,尖沙咀多些客人,他們是遊客。到了黃昏,坐船趕去中環,因為下班時間,白領眾多。」
我搖頭:「真不容易!」他俏皮地:「放心,中環和尖沙咀的客路不一樣,我不用重唱太多歌曲,挺開心的。」我試探:「有時候,一個人在戶外唱數小時,會寂寞嗎?」震東:「香港人害羞,很少有人找我聊天,所以,我對着空氣唱,空氣成為我的朋友,它還有溫度呢。」
我說:「後來,你放棄了地盤工作?」震東:「對!我想做專業busker,寫些新歌給自己,故此,一星期,三天在街頭賣唱,兩至三天在家作曲。」
我開另一話題:「觀眾是什麼人?」他拍拍腦袋:「經過的路人,有不同年紀,而駐足看的,亦有老有嫩。最難忘中環有位婆婆,80多歲了,堅持把紙幣塞到我手上,表示尊重我。中環人比較爽快,給20元紙幣;尖沙咀的人比較豪邁,會把零錢擲在地上。他們幫忙了生活,我都感激!要唱歌,有錢才可活下去。」
我問:「你挑什麼歌曲來唱?」震東吸了一口氣:「我的歌分三種:討好別人的歌,有些老金曲,例如”Fly Me to the Moon”,一開腔,途人便圍起來。至於我喜歡的歌,以國語為主,例如李聖傑的《痴心絕對》、莫文蔚的《忽然之間》。第三種是自己創作的新歌。」
我問:「在街頭賣CD嗎?」震東:「哈,沒有,我要求賣唱一事,純正簡單。」
年輕人的快樂夢想
我想想:「有沒有難忘人物?」震東也想想:「有兩位。黃劍文,他出身單身家庭,相依為命的母親自殺了,他決定走遍全世界做busking『電波少年』,用歌聲鼓勵別人好好生活,唱歌不單是賺取旅費,也尋回失落的人生。另一位是永遠穿紅衣的嬸嬸,外省口音,我們叫她『北京道歌后』,她沒帶樂器或音響設備,站在那裏便清唱,目測四方,用銷魂的眼神唱鄧麗君歌曲,尋回自己的美麗。」
我頓頓:「覺得busker會變主流手嗎?」震東望着天花:「唔,想也不敢想。不過,現在的busker可以把MV放上網,『自紅』也可以。」
我問:「busking和登台唱歌的分別呢?」震東即場示範:「在戶外唱歌,會誇張點,例如有時加些哭腔,引人動容;有時又會把結尾音拉長,增強感染力。」
我調皮:「人有三急,又怎樣解決?」震東正經地:「在外面唱歌,常常流汗,小便的需要不大;而『大件事』呢,幸好它守規矩,在演出後,忙把細軟收拾後,拖進廁所,安心解決。」
曾經有一個著名街頭藝人說過:「busking是既自信又謙卑的工作,當你認為自己行的話,便跑到街外,自設舞台,一嘗當歌星的暢快;但是街頭是大家的,佔據地方,要懂得禮讓,別人稍一不滿,立即撤退。」想起來,這兩極的心態,對年輕人來說,是很好的EQ訓練。
我的文章常常談夢想,青年人的夢想達到,未算幸福,它可能只是快樂。有時候,夢想幻滅才是幸福,因為受過重傷,已無傷可再重;這不是阿Q,是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