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中央對港演繹一國兩制 與回歸之初分別明顯

中央各個部門、內地各地方政府不應也不會干預按照《基本法》是屬於香港的內部事務。
編按:匯賢智庫2016年6月初假灣仔香港萬麗海景酒店舉辦「中央與特區關係發展」研討會,作為中心成立十周年的旗艦活動。研討會由香港中文大學榮休社會學講座教授劉兆佳教授(全文按此)、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資深大律師主講(全文按此,並由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匯賢智庫理事會主席葉劉淑儀女士主持,從不同角度探討回歸至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發展及期望。 本社將連載講者的演講內容,以下為曾鈺成主席發言全文。

我完全同意剛才劉教授說,他對一國兩制發展樂觀的三點觀察。他認為中央應多和本港各界溝通,最近張德江委員長到來發表的一些講法,令人在這方面多了信心。第二,我也很同意,到目前為止一國兩制依然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和對國家發展最有利的安排,看不到有什麼的做法——完全同意。第三教授說他相信香港不大可能真正成為一個顛覆中國政府的基地,我也同意,完全無異議。
不過對教援之前講的一些分析,我不一定每點同意。例如教授指出回歸19年來中央和特區關係有時好些,有時較緊張,現在處於困難時候。接着教授說這是因為,核心問題在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權力與責任,他說因為香港人和中央政府對此有不同看法,教授說這不是現在才如此,從一開始就有不同看法。或者是也說不定,但很明顯,今天說中央和特區關係似乎面對比較大的困難,距離是明顯了,甚至擴大了。很多香港人會覺得,中央政府對《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演繹比過去收緊了。這個感覺不是沒理由的。前年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你不能說是離開了《基本法》或一國兩制,但它強調的內容,或者表達的語氣,的確和回歸初期,甚至《基本法》頒布早期,我認為是有明顯分歧。
我舉一個例,《基本法》有一條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關。《基本法》是規定,香港由立法會通過的法律,由行政長官簽署後就生效,但要提交人大常委會備案。如果人大常委會認為香港通過的一個法律,涉及中央所管的範圍,或者涉及中央和特區關係,和《基本法》有抵觸,人大常委會徵詢了《基本法》委員會後,可以決定把這條法律發還香港,發還就會失效,但就不影響之前生效的。有這樣一項規定。
當時我記得很清楚,在頒布《基本法》之後,是有中央官員來向我們解釋——給香港高度自治,包括立法權,中央不會為你特別行政區立法,也不會指示你特別行政區要如何立法。只有當特區自己通過的法律,或者牽涉中央管轄的事,牽涉中央及特區關係,抵觸《基本法》,再徵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後才發還。我還記得很清楚,那官員說發還,中央不會告訴你怎樣改,不會為你改,你自己決定怎處理,你可以整條法律沒有了,也可以重新立法——由特區自己立法。當時是這樣強調這是高度自治的其中一方面——立法權。
大家不妨看看前年發表的白皮書是否這樣說,「我們給了你立法權,不過中央一樣對你的立法有審查權,你不要忘記」。當然也沒有錯,正如剛才佳叔所說,你有立法權,但如果有抵觸《基本法》時,中央會告訴你不行要再做。回歸以來19年從未發生過人大常委會說有任何香港通過的法例有抵觸《基本法》。那為何白皮書要這麼強調這件事呢?「不要亂來,你可以立法但我們有監察權」,剛才佳叔說全面管治權,當然一向也有這樣說。香港沒有剩餘權力,在《基本法》起草整個過程時中央政府也強調。我認為香港也不見得很多人堅持說香港有很多剩餘權力。剛才佳叔說很多人以為中央政府管的只有國防和外交,但其實不是,還有很多。還有多少呢?其實也很清楚,一方面不是說有很多剩餘權力給香港,但另一方面也不是說有很多權力是中央直接管的。

回歸之初 中央不抓緊所有權力

我也記得很清楚,在回歸前,《基本法》頒布後,有一位代表北京政府的學者向我們解釋中央到底管多少。他當時說按照《基本法》,在一國兩制底下中央政府直接管的是七件事,國防、外交、任命(包括行政長官和其提名的主要官員)、宣布特區進入緊急狀態、解釋《基本法》、對台關係,以及政改。如果要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是要中央批准的,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要對中央備案。但後來說備案也不是完全被動的(即是中央不同意也不行)。所以修改選舉制度上中央也有角色。就是這七件事,或者會有其他說法也不定,但好肯定並不是什麼權中央也抓在手上。清清楚楚,除了國防外交還有若干很清楚介定的權力是中央直接行使的。所以大家看到,白皮書和近幾年中央官員及代表中央政府的權威人士的說話,語氣和側重點有所不同。大家回想,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典禮上,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來了主持,他的講話在網上隨時能找到,他強調中央對香港人很有信心,他強調中央相信香港人能管好香港。他非常明確地說,中央各個部門、內地各地方政府不應也不會干預按照《基本法》是屬於香港的內部事務。回歸頭幾年,當時江澤民主席的講法是河水不犯井水,你們井水不要來犯我河水,他也不用說香港你不用怕我來干預你,我一定不會,我怕你來干預我(中央)而已。
發展到這幾年,的確我們看到一些訊息是和回歸初期不同,甚至有人說是以前太簡單,對香港太寬鬆,管得太少。為何呢?照計明年也回歸20周年了,從早期一國兩制制定、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一路起草《基本法》,鄧小平先生和後來的中央領導人的講法,大家的印象是一國兩制實踐後應該愈來愈好的,應該特區和中央的關係愈來愈好的啊,不會停滯不前,更不會倒退,所以鄧小平先生當時才說給香港50年不變,50年後更不需要變,不知大家有否聽過這說法,當時的想法是這樣的。現在似乎有這信心的人不多了。

三次政治事件 影響中港關係

回歸後香港發生過三次重大的政治事件,或者叫作我認為相當嚴重的政治危機,每一次都衝擊特區和中央之間的關係。剛才佳叔提到,2003年——葉太就最深刻了——從中央的角度,這是《基本法》寫了的,特區的責任,根據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結果當然有很多原因,當年7月1號幾十萬人上街,結果23條立法停了之外,也帶給特區管治很大的衝擊。這一次後,中央對港政策在不干預後再加三個字——有所為。那個非常高層次的,叫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拉了澳門落水但其實主要是香港啦,就是2003年七一大遊行後成立。剛才佳叔說有所為主要在經濟領域,不是,我見成立小組後,接着2004年五部曲就出來了,然後就換行政長官。當然董先生的健康問題無人控制到,但提早換行政長官,個個都會相信一定是中央的主意,這是有所為的表現。2003年的政治危機使中央突然醒覺,只持着不干預三個字是不行的,會發生這樣的事。當時有一個中央官員這樣說,香港人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也不肯做,要如何信你香港人選一個中央信任的人做行政長官呢?
「當然董先生的健康問題無人控制到,但提早換行政長官,個個都會相信一定是中央的主意,這是有所為的表現。」
「當然董先生的健康問題無人控制到,但提早換行政長官,個個都會相信一定是中央的主意,這是有所為的表現。」
第二次政治事件是2012年的反國民教育。加強國民教育是胡錦濤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十周年,主持活動時說的。這件事如何衝擊中央和特區關係呢?是令中央官員感到,你特別行政區回歸15年了,教育是怎麼搞的?有代表中央的權威人士說,你特區的教育搞了些什麼出來?為何小孩竟然會抗拒,國民教育也不行?那件事之後,不單特區政府事實上取消本來要成為中小學必修的、獨立成科的國民教育,而且國民教育現時在學校裏幾乎是禁區,不准做。大家不妨想像一下,中央官員看這個問題,開展國民教育天經地義,竟然是回歸後才成長的一代年輕人反對,整個社會都支持,結果政府也要取消。
第三當然是政改主案被否決,加上之前一連串的社會事件,包括大規模的佔領行動。這件事也令中央官員不能不想,一向以為香港行普選就按照《基本法》,提名委員會提名,然後一人一票提名,原來有些香港人不是這樣想的,不能有提名委員會的,一定要公民提名,否則就不是真普選等等。再拿出來,有沒有機會通過呢?不知道。所以在否決了政改方案後有一段時間,大家聽到——特區政府固然說,在這一屆——甚至也有官員說估計下一屆也很難重啟政改的討論。中央似乎也表示,再傾也是這樣,你不接受就沒有了。如果我們不用《基本法》規定的政制發展最終目標,即是普選行政長官和普選所有立法會議席,你也不能說一國兩制真的成功。
我覺得這幾件事,每一次都影響中央和香港之間的關係,很可惜每一次的影響都帶來負面的後果。如果說每一件事責任誰屬,譬如說特區政府做得不好、中央政府做得不好,或者香港人不生性,我認為第一是不公平,第二無補於事。我覺得發生這些衝突是應該引起深思,實際上一國兩制就是蘊含着相當深刻的矛盾,我們最初可能看得太過簡單,或者我們的良好意願就覺得一路走下去矛盾就會消失。現在顯然我們要更深入去思考怎樣處理一國兩制,如佳叔所說,我非常認同,到目前為止仍是處理國家和香港之間最好的安排,但裏面有矛盾應該去處理。迎來的十年,就是50年不變的中期了,下一屆和再下一屆政府,這十年香港怎樣走,和中央的關係怎樣發展,就直接決定一國兩制的前途如何,非常重要。所以我希望當匯賢智庫慶祝20周年的時候,我們可以用更樂觀更積極地看一國兩制,多謝大家。
(封面圖片:匯賢智庫;插圖:亞新社)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