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管與不管的兩難

眾籌等於社交網絡上的集資和產品認購,對新經濟業者愈來愈重要;但眾籌形式的集資對民眾有一定風險,法例亦規定不可隨意向公眾集資。世界各地都迎接這新形勢,並努力規管,有趣的卻是香港這方面幾乎一片空,那就抹殺了香港的機遇。
上星期,在立法會IT界議員莫乃光發起的跨界別座談會上,我第一次見到會計界的梁繼昌,他們兩人合辦這 FinTech(財經科技)活動。我並順道參觀 KPMG 座落於繁華鬧市的與會場地,見大約二、三百人出席,氣氛熱烈,中外人士各半,反映 FinTech 的確是城中熱話。事緣今年政府在預算案中提及,有意推動財經科技,座談會以『金融創新、迎難而上』(原文是 Overcoming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Hong Kong)為主題,是民間對這事的回應。
 

FinTech引起的規管問題

 
其實 FinTech 並非新發明的技術,要處理的反而是技術應用在金融領域所引申的規管問題。座談會首先由 Investible 的 Emmanuelle Norchet 講述鄰近地區和歐美對眾籌的規管。眾籌等於社交網絡上的集資和產品認購,對新經濟業者愈來愈重要;但眾籌形式的集資對民眾有一定風險,法例亦規定不可隨意向公眾集資。世界各地都迎接這新形勢,並努力規管,有趣的卻是香港這方面幾乎一片空,那就抹殺了香港的機遇。
 
此外,Gatecoin 的 Aurélien Menant 講述比特幣在香港的境況。這方面我可以補充幾句:2013年,當比特幣冒起之時,政府若然指稱比特幣是貨幣(私鑄貨幣屬刑法),可把比特幣立即封殺,但政府只是把比特幣定性為商品,意即那屬私人行為,等於劃清界線。這之後,比特幣的活動頗為活躍,但政府幾乎置身事外。反之,美國、英國、歐盟等地,無論政策研究,以致學界、業界都對 crypto-currency(虛擬貨幣)和背後的 blockchain 技術引入廣泛討論。將來這等研發,可改變銀行、零售業等等的交易模式,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何在?
 

無為而治造就繁榮?

 
當晚的致辭嘉賓 Andrew Wong 是財經事務局常秘,他先由十四世紀歐洲的銀行運作輿論一番,結尾他的一話卻是可圈可點。他說,是否推廣財經科技最大的障礙其實就是政府本身,暗指政府的『不規管』才是上策。這是典型的 AO(政務官)思維:無為而治,小政府大社會,社會的問題社會解決,多年來豈不造就香港的繁榮。香港今日的百廢待舉(亦可說機會處處),AO黨人應記一功。
 
這令我想起當年的一件事。90年代初,我們從外面的接觸(主要是美國)開始認識所謂 Internet(後來中文譯作『互聯網』是從香港開始)。當時已出現了多間 ISP,鼓勵市民上網。可是,1995年有一天,突然大批警察找上門拉人封鋪,原來電訊有嚴格的規管。當時這班技術青年,不似今日的公民抗命,斷沒想過要犯官非。其時,他們在 FCC(外國記者俱樂部)集會,Philip Wong 舉起 Internet for Dummies 封面拍照示威,後來不了了之。20年後,香港政府是比當年聰明,但規管與不管,依然是難解的題目。
 
原文刊於《信報》網站,獲作者授權發表。
 

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