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的互聯網哲學

奇虎360創始人及總裁周鴻禕認為,先談商業模式(即如何賺錢)的方法經營互聯網是錯誤的;應先把產品、服務,用戶體驗,推廣模式都做好了,最後才談收入模式。他舉了兩個例子,一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另一是電郵營銷者,他們為了短期利益,前者設計一些收費陷阱,後者不斷濫發電郵,終於前者導致當局引入監管,後者甚至被用者唾棄,二者皆得不到消費者的認同。
奇虎360創始人及總裁周鴻禕是互聯網思維的另一大旗手,他倡議用戶至上、體驗為王、微創新、免費時代、顛覆性創新等概念;著有《周鴻禕自述:我的互聯網方法論》(中信出版社,2014年8月)一書。本文着眼在把該書的精華撮錄於後,並於語調上及舉例方面加入筆者的意見。
 

用戶,不是客戶

 
「客戶」跟「用戶」,在定義上有所不同:「客戶」是付費享用產品或服務的人,而「用戶」是不論付費與否的用家。從前的思維是:不付錢的不是客戶,沒有付錢又免費使用產品的人,多是無賴,不值得尊敬。
 
過去把一件產品製造出來,賣了出去給用者,企業便完成了責任;互聯網世代的潛規則,卻是「把產品或服務送了到用戶手中,用戶與企業(品牌)才開始打交道!」周鴻偉說:「在我看來,用户的定義就是那些你能長期提供一種服務,能長期讓他感知你的存在,能長期跟你保持一種聯網繫的人。只有在互聯網上積累了足夠多的用户,才有能力把其中一些轉成你的客户。」
 
若要發展互聯網生意,就應要先認同無論企業(或品牌)的想法如何,都不會比用户高明。所以任何美妙的想法,都不如先把它簡單地做出一點點,拿到市場上做驗證:一旦對了,企業馬上得到增長;一旦不對,就要立刻調整。有了實證,就是用戶決定一切,絕不能閉門造車。
 

收入需建基用戶利益之上

 
周氏提到做產品要做到:(1)超出客戶預期,愈強烈、愈與眾不同愈好——否則不算體驗;(2)要常常為客戶創造價值,例如說上載或下載時「一按到位」,不用客人按幾次「下一步」才完成,就創造了「省時方便」的價值;(3)找到用戶關注的核心,找到焦點,一句話能說明產品或服務如何解決用者的痛點;(4)同時要照顧一些產品周邊的問題,例如上載產品後會不會令電腦變慢。綜合來說,是要追求簡約易用,就像汽車一樣,一般消費者不懂機械也能駕駛。
 
周認為先談商業模式(即如何賺錢)的方法經營互聯網是錯誤的;應先把產品、服務,用戶體驗,推廣模式都做好了,最後才談收入模式。他舉了兩個例子,一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另一是電郵營銷者,他們為了短期利益,前者設計一些收費陷阱,後者不斷濫發電郵,終於前者導致當局引入監管,後者甚至被用者唾棄,二者皆得不到消費者的認同。
 

微創新方法論

 
第一次使用「微創新」這個詞的人就是周鴻禕,2010年他應邀為「中國網際網絡大會」的演講嘉賓,他強調在現有產品上增強及改變一些用戶體驗、提高產品功能、美化用戶介面,都是一種創新,稱作「微創新」。他認為在互聯網創業不要都搞平台,而是應要為用戶解決問題,提供更佳的用戶體驗;透過不停地改進用戶的體驗,便是一種創新;也是最適合創業者開始互聯網生意的第一步。周說:「一件小事,你把它做到世界第一,做到極致,就是一件大事。相反,你覺得自己牛,能寫100萬行代碼,做出來一個大產品,技術含量高,但用戶用不了,不願意用,這種產品又有甚麼價值?」(第179頁)
 
另一位推崇「微創新」的名人是台灣出生的李開復。李於中學時移民美國,並取得電腦博士學位;他在1998年遷居北京,於同年7月設立微軟中國研究院(現稱「微軟亞洲研究院」);2005年轉任 Google 大中華區總裁及全球副總裁;至2009年李離開 Google,宣布成立「創新工場」天使基金,旨在協助年青人創業。該工場投資的一些公司,被認為是抄襲外國某些著名網站,例如「點點」就像 Tumblr、「知乎」就像 Quora;甚至有人稱他為「李開始複製」。李在接受美國傳媒訪問時說,辯稱這是「微創新」,是一種「學習、跟隨、超越」的過程。
 

人人都是產品顧問

 
「微創新」有兩個關鍵規律:「第一從小處着眼,貼近用戶需求心理;第二要小步快跑,快速出去,不斷試錯。」(178頁)。
 
中國的微博源自 Twitter,它出現時已有 Blog(網誌)的存在,為甚麼還要搞「微博」,限製字數在140字以內呢? 那是因為這樣降低了寫作的門檻,能滿足一些愛好「短文」者快速閱讀的需求;這個改變能令更多人成為作者及發行者,產生了新的互聯網產品。微博一例正好說明「小處着眼」。「小步快跑」的意思是盡快把產品造出來,即使未完美也先上線,然後迅速地迭代改進,最初功能不要太多,因為不知那些功能是否為用戶接納。
 
周氏的互聯網思維尚有「免費時代」、「顛覆創新」兩大重點,篇幅所限,下周再談。
 

嚴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