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策建屋目標名存實亡

作為前長策會成員必須向公眾交代一個事實,在制訂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時,長策會已考慮過相當多的因素來作出預測。

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落實首置上車盤計劃,但她犯上公共財政的大忌──在收入再分配的過程中,政府竟然先照顧收入較好的家庭,這種富人優先政策完全破壞在運用公帑時的原則。一旦政府在福利事宜不作出公平分配,後果可以是災難性的。

首置盤設有入息限額,一人家庭和二人或以上家庭的收入分別是26,001-34,000元和52,001-68,000港元。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資料,收入處於52,001至68,000元的本地家庭佔所有家庭總數量百分比約是8%,相較居屋資格覆蓋接近八成家庭,真是天淵之別。

林鄭以滿足不同市民置業的需求(demand)為理由,來支持她推出首置盤,但這理由是錯的,因為需求並不代表需要(needs),政府制訂福利制度來幫助有需要的市民,例如公屋保障基層市民有一個安居之所,但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因此只能每年興建有限的公屋,這亦可以解釋政府採用公屋輪候冊及收入和資產上限來決定上樓時間和受惠資格。

市民對置業的需求是永遠存在的,無奈,本地樓市在過去七、八年急速升溫,樓價已升至一般家庭難以負擔了。但林鄭的首置先導計劃卻是幫助收入處於最高20%或以上的家庭。這些家庭是絕對有能力上車,部分選擇不上車只是因為購買不到自己心頭好,原因可能是不想買入面積過細的一手市場單位,或對二三十年樓齡的私人樓宇沒有興趣,或認為樓價太貴所以不入市。每個家庭都有原因不在這時候置業,政府是不應該過分擔心家庭收入已不俗的家庭買不起樓,從而製造一個優惠富人政策。

特首的公共財政理念錯誤

剔除首置盤浪費了1,000個單位可以用作供應公營房屋,最大的問題是未來5年每年平均公營房屋的單位數量只是約1.79萬至2.17萬間,較長策會所設下的每年平均供應目標2.8萬個單位低得多,但林鄭竟然在公營房屋供應量明顯不達標下,仍然強行推出優惠收入頗高家庭的首置計劃,她的公共財政理念是否正確,大家都心中有數。

最後,作為前長策會成員必須向公眾交代一個事實,在制訂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時,長策會已考慮過相當多的因素來作出預測。至於採用的推算模型是基於四個主要因素,包括住戶數目淨增長、受重建影響的住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和沒有被涵蓋政府統計處的家庭住戶都推算在內。非常清楚,政府房屋供應目標已考慮絕大部分市民的住屋需要,假若現政府認為長策會設下的供應目標不需要落實,而且特首更可以利用酌情權隨意加插另類需求,筆者認為所謂十年房屋供應目標已名存實亡,市民也不要太着緊向林鄭追數了。

原刊於《蘋果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關焯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