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企業家 文件好更要執行好

《意見》亮點頗多,不少新提法令人耳目一新,更重要的是它格外重視機制建設,這正是它區別於以往類似文件的最顯著特徵。

經濟冷暖取決於創新強弱,創新強弱取決於企業家才能是否得到充分發揮。日前,一份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下稱《意見》)的文件發布,引發企業家群體熱切關注。這是中央首次以專門文件肯定企業家的地位和企業家精神的價值。在當前形勢下,這份文件顯然意在給企業家吃定心丸。

《意見》出台正當其時

企業家是經濟活動中極其重要的主體;企業家精神的核心,便是熊彼特所言「創造性破壞」的能力。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猛增長,深深得益於企業家才能的發揮。然而,近一段時間,社會上對於企業家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其市場交易、投資行為往往被無端質疑。個別違規違法者應當、也正在為自身行為付出代價,但是,負面輿論倘若擴大化,政策導向又不夠明確,就容易造成企業家群體人心不穩。企業家極其敏感,其預期的些微變化也會放大反映到經濟活動上,波及就業、稅收和社會穩定。《意見》出台可謂正當其時,將有助於掃清企業家心頭的陰霾,「營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環境和輿論環境」。

《意見》亮點頗多,不少新提法令人耳目一新,更重要的是它格外重視機制建設,這正是它區別於以往類似文件的最顯著特徵。它以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為核心,要求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創新權益、自主經營權,以確保「有恒產者有恒心」,更提出多項切中時弊的具體措施。例如,「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救濟機制」,頗有新意;「探索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以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參照確定損害賠償額度」,則是在知識產權重要性顯著提升的背景下與時俱進的產物。《意見》還提出,「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範」,「保持涉企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基於公共利益確需調整的,嚴格調整程序,合理設立過渡期」,「完善企業家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機制」,這其實已超越經濟範疇而事關國家治理。這些措施如能落實,不惟企業家預期定能穩定,國泰民安之基亦得以夯實。

法治環境是重中之重

應當說,在嚴格保護產權、擴大市場准入等方面,中國政府一直在努力。遠有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新老「36條」,近有《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但是,在不少領域,民營經濟面臨的玻璃門、天花板依然存在,相關文件仍有待落實。市場在為《意見》叫好的同時,也深盼它能有配套文件,提出的機制盡快建立。

當前,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是重中之重。很多涉企產權糾紛案件與公權力越位、監管者自由裁量權過大有關。事實表明,一旦官員借公權力以自肥,干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就會經營困難,企業家個人財產權益受損,甚至人身安全不保,社會影響殊為惡劣。《意見》強調,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減少自由裁量權」,可謂有的放矢。

深化改革是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解決官商勾結、行賄受賄等腐敗問題的必然要求。各級政府應當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如果政府與市場之間邊界模糊、關係紊亂,企業就容易淪為貪腐官員的取款機。官商形成畸形同盟,不僅敗壞政治生態,還會扭曲經濟行為。有背景的企業橫行一方,無背景的企業要麼撤出,要麼靠其庇蔭度日,此地經濟焉能繁榮?只有深化改革,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官員對企業的攫取和企業對官員的圍獵。

左右中國經濟前景的文件

中國經濟正從以製造業為主轉向以服務業為主,經濟日益變得輕資產化,對於企業家預期的依賴也愈來愈強烈。同時,在全球化時代,生產要素的國際流動日益暢通,各國都在爭奪企業家這一稀缺資源,企業家也在用腳投票。靠政策阻擋或可收一時之效,但終歸不是長久之策。對待企業家的態度隱藏著國家興衰的密碼:有的國家打擊、壓榨企業家,結果民生凋敝,國力衰弱;有的國家重視和保護企業家,則繁榮而富足。中國自身和環球各國的經驗教訓歷歷在目,值得認真汲取。

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事關國本。保護企業家、發揮企業家精神,需要政府發自肺腑地尊重他們,以體制機制作保障,保護力度不能隨經濟景氣而時緊時松,更不能把縱容和打擊作為宏觀調控的手段。《意見》無疑是一份來之不易的好文件,中國經濟的前景很大程度上繫於它和相關政策的執行力。

原刊於《財新網》,本社獲作者授權發表。

胡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