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全面推開後,降費成為政府壓低企業成本的重點。中央部委和各級地方政府,均紛紛出台措施。日前,財政部官網首頁設立專欄,集中公布中央和全國31個省(區、市)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3個目錄清單,「一張網」之外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這一舉措給了公眾一本明白賬,有助於從源頭上防止各類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也有助於建立政府權力清單。然而,要想徹底解決企業稅負較重的難題,僅憑迄今的舉措可能還力有不逮,正如李克強總理近日與專家、企業家座談時所說,「我們的費太多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是偏高。」
應當承認,本屆政府上任以來,在清理收費項目上不遺餘力。2013年以來,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185項減少至51項,減少幅度為72%,其中,涉企收費由106項減少到33項,減少幅度為69%;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到21項,減少幅度為30%。各省(區、市)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平均約14項,其中,涉企收費平均約3項。同時,一些項目的收費標準也有所降低。今年已出台的減稅降費措施預計可使企業全年減負超過1萬億元,降費便佔六成以上。
但是,與此努力相悖的是,過去數年間,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非稅收入比重卻在上升,從2010年的12%上升至2016年的18.3%。如果考慮一般公共預算之外的政府性基金、經營服務性收費,非稅收入在全口徑財政收入中的佔比更高。中國經濟增速換擋後,財政收入增速隨之下降,一些地方搞起了「稅不夠、費來湊」,非稅收入增長驚人。清理收費本就先易後難,偏逢財政收入增長乏力,剩下的一些規模較大的收費項目消減起來尤為棘手。這些情形均說明,對清費任務不可掉以輕心。
調整稅務、收費 減輕負擔
與稅收相比,涉企收費主體多、項目雜、隨意性大,成為企業抱怨負擔重的主要原因。此次公開的三個收費清單之外,更讓企業頭疼的是涉企經營性收費。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在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過程中,將一些政府收費項目變為中介機構的涉企經營性收費。這種變更,名為「市場化改革」,但多為「紅頂中介」借助公權力延攬業務, 一望而知意在壟斷,蓋因這些中介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藕斷絲連,暗通款曲。按照時間表,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將在年內公布,清單和收費標準的合理性仍有待觀察。
地方政府偏愛五花八門的收費項目,固然有客觀原因,然而,根由卻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夠徹底、精簡機構有待深入、財稅改革進展緩慢。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已是迭經宣告的改革方向,然而,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係仍待釐清,反映在收費上,則表現為稅費界限不清晰,各種收費之間關係混亂,特別是行政性事業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界限尤其模糊,加之收費立法層次低,多由國務院部門甚至地方的部門規章來決定是否徵收,約束地方政府「不安分的手」知易行難。
減稅難,降費更難。稅收的受益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收費往往對應着某一機構的運營,在機構精簡仍欠到位的情況下,清理收費必然增加地方的財政壓力。在目前的財稅改革中,稅制改革先行,中央與地方政府間關係調整相對滯後。「營改增」後,此前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的營業稅消失,新的主體稅種缺位,地方事權未減而財權削弱,越往基層越財力不足,客觀上增強了地方政府通過收費尤其是未納入預算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意願。這導致雖然中央政府下力氣減稅降費,但地方往往「打太極」甚至陽奉陰違,企業對降費的獲得感並不強。
降費要取得實質性成效,還需要從根源着手。要繼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制定合理的收費清單和標準,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還要通過財稅改革對地方財力有新的安排。更深層次來看,精簡機構和央地政府關係調整等改革也應提速,只有機構和靠財政收入供養的人員減少了,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基本匹配了,收費的動力才會減弱。財政運行要更加透明,相關監督機制要更加健全。監督不僅來自上級部門,還要來自選區公民,要從根本上改變企業只能拱手交費、投訴無門的狀態。這已超越了「正稅清費」課題,而事關法治建設和國家治理能力。
通過制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舉措,把稅費負擔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下來,事關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換和中國企業在全球的競爭力。企業界熱切期待減稅降費舉措能落到實處,在搏擊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風雨時,告別「沉重的翅膀」。
原刊於2017年7月17日出版的《財新周刊》第28期社評,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