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一詞含主動之意。記得一個小故事:
一天,「太陽」和「風」去爭領風騷,看誰能把途人的衣服脫下。「風」使勁的吹,反令途人更捉緊外衣;而「太陽」一發熱,過了一陣子便令途人主動脫外套。
一個簡單而又意味深長的小故事說明若要成功必須靠主動自發,而不是外在威迫。我們要做的是激發內在主動性令其產生自發行為。
自發能力 人類本能
教授家長教育基礎課時,問家長孩子有否自發行為,全班齊聲說有,再請家長回想有沒有教孩子「自發」這個能力,亦齊聲說沒有,既然沒有人教又有出現的,我們可說這是「天生」,即人類本能。竟然是本能又為何有很多孩子卻慢慢地消失了這上天的禮物?
福祿貝爾(Kindergarten一詞的始創人,Friedrich Wilhelm August Frobel 1782-1852)在基礎論中提到:教育、教學與教訓最重要的原理,必定是被動的,追隨的和保護的。決不可是命令的,絕對干涉的。這是他強調教育上的自我活動(自動)的重要性。
紙上談兵 忽視觀察
「兒童」在人類學論述中,「兒童」作為一種能動體的理論概念,強調以兒童主體去詮釋兒童本身的經驗、互動、知覺、社會歷程。不要把兒童對成人在社會、生物與情緒上的依附性,去把兒童視為是被動接收者的論證基礎。兒童是主動、動態的行動體,他們其實有能力抵抗或重整成人對他們誤解的詮釋,只可惜善於語言及文字的成人,只顧紙上談兵的言語理論,卻忽視了觀察行為動作,引致荒廢了人類敏銳感受動物行為能力的特質。孩子自發的一切實是外顯內隱訊息。若能細心觀察孩子自發的行為,必能取得孩子的傾向訊息。
我想我們應該這樣演繹會較為清晰:因孩子無能力改變其處身的環境,所以孩子是在一個被動的環境下,自發主動地跟這已預設環境作出互動來產生其理解基礎。
若根據人類學對兒童的詮釋來看教育方式的話,豈不是我們應把孩子來作主體,以動態實現本身的經驗及經歷、與人及物的互動、知覺感受、及日常社會生活的歷程來體驗和體現「人」!但若我們的教育只是用文字或語言的話,孩子只可以用看或聽的間接方法來「學」,這樣真的能「學」到嗎?「體驗」到嗎?「體現」到嗎?能產生「感受」嗎?除非能經歷過,作為第一身,否則要有了解、理解、明白便真困難了。
幼兒經驗少,體會少;所以他們自發主動來「學」做人(架構「我」)!這真是最聰明不過的方法啊!孩子亦希望,早些融入成人的語言「人類」生活,他們懂得爭取時間希望有所「作為」,去快些理解這世界,所以他們積極主動地「工作」來體現「人」(經驗主義哲學),而盡量避免自己成為被動接受者。他們難以用客體(第三者)身份去理解。難道幼兒教育應該根據豐富的活動來給他們取經歷及去實踐?對!可惜我們成人以為幼兒教育「應該」要像成人「學習法」一樣用靜態文字(公有共用符號代替體系)來學習才能稱為「教育」,這是典型的「成人中心主義」。這樣再下去的話,我們的未來人將會更……消極及被動!
「香港亞洲蒙特梭利會議2017」
舉行日期:20-21/5/2017
地點:香港教育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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