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高票當選下屆特首後翌日,多名佔中人士被警方落案起訴,其中包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福界泛民議員邵家臻、資深民主黨員李永達等。林鄭月娥就事件回應,指根據《基本法》,檢控決定是由律政司獨立作出,不受任何干預。她又稱「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上作出妥協」這些話聽起來理直氣壯。但針對多名泛民人士的檢控,不遲不早在特首選舉後立刻進行,難免令人有法律以外的政治聯想。
事實上,今屆特首梁振英把歷時79天的佔領行動定性為一場有外國勢力干預的反中動亂。他的平亂功績更成為他被放棄角逐連任後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原因。
再講政治,佔領行動結束後不久,梁振英在2015年初發表的施政報告煞有介事地批評(全港沒有多少人看過的)港大學生刊物《學苑》年前刊載有關「香港民族」和「自立自決」的文章,表示對包括佔中學生領袖在內的年輕人提出的錯誤主張,必須加以警惕,這是首次有人將爭取普選的佔領行動與「港獨」思維扯上關係,影響所及,中央對全面掌控香港政治活動的立場更加強硬。剛過去的特首選舉便給港人一個清晰的示範。
中央下達四點指示
林鄭月娥上京接受中央正式委任為下屆特首期間,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她的指示可以歸納為四點:依法施政、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團結包容、以及着力香港發展。
解讀中央的思維,依法施政包括嚴懲滋事分子;落實「一國兩制」不容任何損害國家威權的主張;團結包容須符合中央立場,不是什麼互諒互讓的大和解;而着力香港發展限於經濟、民生,不包括習近平主席和李克強總理提也沒有提的「民主」。
被中央稱許「有承擔」的林鄭月娥自然對國家最高領導的指示心領神會。在具體執行上,她會在經濟和民生議題上盡量尋求共識,而不會像梁振英般,視泛民為異類,甚至是敵人。在團結包容方面,她會吸納泛民有識之士進入建制,包括各式各樣的專業諮詢委員會和法定機構。與她在扶貧工作上合作多年的民主黨資深成員羅致光相信會獲中央委任為問責官員。
在政治議題上,林鄭月娥會堅定落實中央的「一國」立場,包括不重啟政改。她可能得到中央同意,不在五年任期內為23條立法。但針對佔領行動及旺角騷動的檢控會繼續依法進行。今次政府罕有地以普通法的而不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公眾妨擾罪」控告佔中人士,令最高刑罰由入獄3個月提高至入獄7年,相信是彰顯「依法嚴懲」的立場。
今屆政府利用原意是對付「港獨」分子的人大釋法,入禀法院要求取消四位泛民議員的資格。其實不守規矩宣誓就職的泛民議員還有多人。林鄭月娥上任後,留任的袁國強或新委任的律政司長會否繼續入稟法院要求取消多幾位泛民議員的資格,是在政府檢控佔中人士外,另一把懸在泛民頭上的劍。
泛民陣營裏兩個主要政黨,民主黨和公民黨已在上次立法會選舉期間完成領導層的新舊交替。其餘絕大部份泛民議員也是年青的新人。這批泛民新世代未來五年面對的政府是個在經濟民生上有商有量、在政治議題上寸步不讓的對手。同時,在政府全力依法檢控任何涉嫌違法的活動,以及陸續有犯事者被法庭判處重刑的情況下,泛民領導會愈來愈難發動大規模的抗議行動,而即使一兩個行動成功舉行又沒有遭人故意破壞,引起警民衝突,其對政府施政的影響亦是微乎其微。
特赦論遭猛烈批評
可能是上述困局令部分泛民新世代求和心切。日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提出特赦所有佔中參與者,包括已被定罪及判刑的七名警員及已被起訴、等待審判的退休警司。這項建議隨即得到公民黨黨魁、本身是大律師的楊岳橋認同。兩人在遭到黨內外強烈批評(其中包括被起訴的佔中黨友)後,收回言論及致歉。但事件反映的問題沒有解決,即一向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反對港獨,但爭取真普選的泛民新世代如何在普選無望、抗爭無效的大氣候中發揮積極作用,並繼續得到其選民的支持?讓我在下面提出一些意見。
首先,泛民無須急於求和。造成今天社會撕裂的主謀不是泛民(泛民沒有倡議港獨,不曾參與旺角騷動,在佔中上也強調非暴力式的公民抗命)。修補社會撕裂、團結各界等工作應該是有權有勢的政府理所當然承擔的責任。
其次,雖然爭取落實普選是泛民支持者的願望,但我懷疑其中有很多人(不計不認自己是泛民的「港獨」派)會為此不惜與中央抗爭到底。(現在連抗爭始祖黃毓民也退出政壇,並勸喻年青人冷靜沉着,不能盲動!)
在新形勢下,泛民不應該在未來五年浪費時間爭取特首真普選,或推翻831決定(間中說說無妨)。但這不等於泛民接受收編,做二等建制。泛民可以將政治訴求的精力加倍,放在維護法治和爭取社會公義上,並將這兩項核心價值納入所有與政府商討的經濟民生事務上。讓我在下面舉幾個例子,加以解釋。
維護法治不等於政府依法辦事,而是政府一切行事必須符合公平、公正以及維護自由、人權的原則。以DQ議員為例,泛民有理由要求政府交代是否選擇性執法。在未來立法會補選上,泛民必須提防確認書被用來封殺所有異見人士。泛民也不可因為忌諱「港獨」標籤而排斥本土派,劃地為牢。
在爭取社會公義上,香港有不少未能解決的經濟、民生問題,其實是源自政府不願或不敢觸動既得利益,導致貧富衝突、階級矛盾,最終損害公眾利益。橫州事件以至整個新界東北發展是個例子。龐大的免費私人會所土地以至最近審計署揭發的慈善機構用地是另一個例子。此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性商業行為長期被政府忽視,競爭事務委員會成立一年未見成效。
上述這些與市民利益攸關的問題數之不盡。礙於利益或保皇關係,建制派對此多數是小罵不幫忙。
普選無望非絕路,抗爭無效有生機。泛民新世代完全有空間在維護法治,爭取公義上據理力爭,在經濟民生上為民請命,做個堂堂正正,贏得市民支持的反對派。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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