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有人認爲偉大的領袖應該「做對的事」,稱職的管理人則要「把事做對」。(Pixabay)
那天跟同學談起跨國企業蘋果公司在歐洲的稅務問題,事緣歐盟裁定蘋果公司從愛爾蘭政府獲得過度稅務優惠,因而須補交130億歐元(約1,126億港元)稅款,蘋果公司不服裁決,認爲從未獲得任何特別優待,在愛爾蘭繳納的稅款完全是可以計算得出來的。事件令我們想起商業道德學中所說的「做對的事」(do the right thing)與「把事做對」(do things right)兩種觀念。
偉大的領袖與稱職的管理人
事實上,蘋果公司早於上世紀80年代初將海外業務遷移至愛爾蘭,並享有比正常稅率低的優惠。有同學認同歐盟的判決,認爲蘋果公司這種做法是不道德的,因爲涉及逃稅行爲,亦即是說蘋果公司沒有「做對的事」;也有同學認爲,蘋果公司與愛爾蘭政府簽訂稅務合約,盡量減低需要繳納的稅款,做法屬正常的商業運作,避稅並無違法,是「把事做對」而已。
有人認爲偉大的領袖應該「做對的事」,稱職的管理人則要「把事做對」;意指領袖須有較高的道德情操,要為社會謀求福祉,而管理人著重的是擅用資源,責任是為投資者賺取最高利潤,只要不違法就可以。
「做對的事」在這種説法之下,是指負上社會責任,任何商業運作決定和行爲都應顧及人類社會甚至整個自然生態環境的利益;「把事做對」則是指做法只要符合法規就可以,商業運作旨在尋求利潤,力求節省成本。
effectiveness vs. efficiency
作爲管理學教師,我會鼓勵同學努力做對的事,而不是只顧把事做對。然而,「做對的事」與「把事做對」其實是有另一種解釋的。不少管理學的同學,在上管理學導論的第一課時,都可能聼老師說過,管理人的重要任務是要為企業「做對的事」和「把事做對」,因爲這兩個正是量度企業績效的指標。
企業績效可以從兩方面去量度,一方面是企業的成效(effectiveness),另一方面是企業的效率(efficiency)。「成效」與「效率」都有個「效」字,恰巧英文都以 “eff” 起首,無論中文和英文看起來很相像,意思卻很不同。
爲了讓同學更容易掌握這兩個詞的意思,通常我會用與他們有切身關係的考試成績作爲例子幫助解釋:假若有兩名同學各自為考試訂了目標成績,一個希望拿到90分,另一個希望拿到60分,在一番努力之下,結果都達標了,哪一名同學的努力有成效呢?這問題不難回答,答案是兩名同學都有成效,因爲都達到目標了。那麽,哪一名同學較有效率呢?這問題倒令同學覺得有點猶豫了,有人答是90分那一名,因爲他的分數較高。
其實,效率的「率」是需要計算的,做法是把產出(即成績)除以輸入 (即努力);在這個例子之中,假設第一名同學花了五個小時溫習而得了90分,第二名同學花了兩個小時溫習就拿了60分,雖然他的分數較低,可是他每小時的努力能為他帶來30分,第一名同學每小時的努力只為他帶來16分,第二名同學的效率就較高了。當然,用小時來代表努力是簡化了的做法。
最後,還有一點要留意的,就是所訂定的目標是否合宜。有成效不單是指達標,還包括所訂定的是合宜的目標,即是「做對的事」,而效率則是做事方法正確,善用資源,即是「把事做對」。因此,稱職的管理人應該兩者兼顧,努力「把對的事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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