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萃在1948-49年仍然是分班計成績的,但自次年起,不論中期試或學年試,都是全級統考的了,學生的分科成績和總成績都按全級人數排名次。分班的根據是學年試的成績,中期試的成績是不算的。分班制度大致如下:先按英文成績分班,上中文科和數學科時再按該科的成績分班。因此,上中文科或數學科時,有些同學是要換班的。這制度雖然有利於教與學,但標籤性很強,轉堂時也容易造成混亂。
捱過了半年的艱苦歲月之後,以英語作為媒介的學習生活開始進入順境,不但學業成績不斷提升,課外活動也開始豐富起來。隨後三年的期考成績每次都略有改進。中三上學期的中期試結束後數天,班主任宣布,我的總成績是全級104人之冠。這可把我嚇傻了。怎會的?我每科的成績都很一般:雖然不少在十名內,但也有很多跌至十名外,其中更有地理一科不及格,只得32分,排名66!我問班主任有沒有計錯分,他很肯定地說:「沒有。」但我至今仍然不相信他真的沒有搞錯。
當年教地理的是陳以信老師,綽號「肥陳」。他是蘇門答臘華僑,1935年港大畢業,隨即任教拔萃。時日人侵華,學生反日情緒激昂,他因此撰寫反日劇本,供學生演出。這是我們做學生時無法想像的,因為他雖然是一個很盡責的老師,其教學方法卻非常呆板。
窮學生的奢侈玩意
1953年初,因為中期試考第一,大姊特意花200元買了個 Beautiflex 雙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給我。這使我高興得不得了,並從此成為攝影「發燒友」。擁有相機之後,跟着而來的問題是:哪裏找錢去買菲林(膠片)?那時菲林的價錢相對來說是比較貴的,一卷柯達120(12幅 6 cm 丁方)賣$2,沖印(沖洗兼印製)費每卷$1.20,窮學生哪來餘錢去花在這些奢侈玩意上?我採取了以下四項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一、午餐不吃飯,只吃蘋果和麵包,每天省五角;二、 在適當情況下,要求拍攝對象自付沖印費用;三、 拍攝前小心部署,以免浪費菲林;四、 拍攝後做好環境、快門和光圈等的詳細紀錄,務求盡快改進攝影技術。
整體來說,拔萃九年的學習生活是非常愉快的:老師當然好壞參半,但沒有太大的功課壓力,而且校風開放、言論自由。這幾年,我有不少就讀他校的朋友,從他們的口中得知,大多數都感到學習生活枯燥,甚至苦悶。
早期拔萃每周只上課四天半,星期三下午放假。我跟幾個同學常常利用這段時間到荔園游泳或留在學校踢足球。足球場我們基本上是不能用的,因為木球隊有優先權。木球是英國人的傳統運動,深受校長和包括華人在內的部分教師的喜愛,所以獲得特殊的關顧。我們嘗試躲在場內一個不起眼、也不影響他們的三角地帶進行我們的活動,但也往往被逐。
為踢足球 與校長僵持
木球比賽一般在下午進行。因此,我們偶然會在周末早上回校踢球。唸中二時,有一個周末的早上,我們約了九龍華仁的同學到來比賽。開始後不久,校長就出現了。他把我叫到面前,問我有沒有獲得借用場地的批准。我說沒有,因為不知道學校有這項規定。他要我們立刻離開。我說,這令我們很為難,因為有客人在場,跟我們比賽的是九龍華仁的學生。僵持了一會兒之後,他說:「好,如果你們不離開,就要接受後果。」
星期一早上,校役交來一張字條,是校長親筆寫的,要我小息時召集所有成員,到校長室見他。我們想,這次大概要捱兩籐了。結果令我們有點「失望」。他只罰我們連續留堂兩次。按當時的制度,懲罰學生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最輕的是抄寫,其次是留堂,最重的是打籐。留堂在星期二、四放學後進行。若連續留堂兩次,校長一般會再施體罰。早年的拔萃學生很少是未受過體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