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救藥」不等於「冇得醫」

醫生的所謂「無可救藥」,一點沒錯,真的是「沒有可救之藥」;但並不等同「無可救」。須知西醫用的藥,全是那些已獲政府當局賦予「批文」的。換言之,西醫不可能給病人服用一些未取得批文的藥。其中關鍵,在於人為的「批文」,而不在於「是否能救」。
封面圖片:癌之所以會擴散,關鍵在一個叫「乙型連環蛋白」(BetaCatenin)的蛋白質。在這方面,科學家已從實驗中取得證據,並做出研究報告,說「蘆薈素」能抑制「乙型連環蛋白」。(Pixabay)
 
有位朋友一向身體不錯。一天忽然感到不適。初診時,說是有肺積水的癥狀,於是入院治療。再檢驗下來,竟發覺肺中多處有癌,而且頗嚴重。醫生告訴他,已去到末期,無可救藥。他十分沮喪,像是被判了死刑,一心以為只能等死。
 
我對他說,醫生的所謂「無可救藥」,一點沒錯,真的是「沒有可救之藥」;但並不等同「無可救」。須知西醫用的藥,全是那些已獲政府當局賦予「批文」的。換言之,西醫不可能給病人服用一些未取得批文的藥。其中關鍵,在於人為的「批文」,而不在於「是否能救」。所以,如果(例如)癌去到已擴散的階段,有鑑於至今尚無「能對付擴散」的藥,西醫會是拿不到藥給病人吃,也就束手無策了。
 

藥廠不進行臨床測試

 
藥廠在針對一個「概念藥」(尚在概念中未取得批文者)而進行臨床測試時,若發某化療藥能「縮小癌塊」,藥廠會立即申請上市的批文。這方面當局定下來的條件頗寬鬆,一般來說,如果藥廠能證明病人服用後能延長生命,審批機關已大開中門。至於這個藥是否能阻止癌細胞擴散,藥廠完全沒有興趣知道。原因是:要進行一個「擴散」的臨床測試,大可能須用上超過三年的時間。若測試失敗,後果會嚴重影響化療藥的銷情。既然如此,乾脆不做「擴散」的臨床測試還要好。這便解釋了:為什麼目前有十幾種化療藥,卻連一個「能抑制擴散」的藥都沒有。另一方面,由於沒有任何臨床數據能支持某些化療藥兼備了抑制擴散的作用,醫生便只能界定,「擴散了」的癌屬「末期」。其實,「無可救藥」不等於「冇得醫」。
 

「蘆薈素」能阻癌症擴散

 
癌之所以會擴散,關鍵在一個叫「乙型連環蛋白」(BetaCatenin)的蛋白質。在這方面,科學家已從實驗中取得證據,並做出研究報告,說「蘆薈素」能抑制「乙型連環蛋白」(Eur. J.Cancer, Vol. 50, pp. 366-378 )。我能看到這篇研究報告,藥廠當然也看見;但藥廠不會因此而設計一個臨床測試去研發下去。因為「蘆薈素」是一個天然物質;而所有天然物質,是不被任何人作「專利」霸佔的。沒有專利,藥廠完全不會有興趣去發展。藥廠的研究經費看似是天文數字,但其實十分有限,而研發中亦只能針對一些疾病,而不是所有疾病。所以,藥廠一般只有興趣去發展一些「容易拿到批文」的藥物。藥廠不將「蘆薈素」製成藥,醫生也就沒有藥可用了。在「不醫藥廣告條例」管制下,經營補健食品的商人,依法不能聲稱「蘆薈素」有藥效、或說它能阻止癌細胞擴散。事實上,補健食品顧名思義,只是用以補充食物之不足。但從病人的角度,既然「無可救藥」,不妨試試。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顧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