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社會變化—全民教育—全人教育—體驗學習—社會夥伴—社會公平,是同一個過程的許多環節。(Pixabay)
最近十多年,許多教育界的許多方面,靜悄悄地起了變化。最近聽了一個考評局的報告,才知道中學文憑考試(DSE)重考的學生已經降到1%,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考試,即使 DSE 考得不夠理想,也有出路,因此毋須重考;同一個報告又可看到香港學生到海外升學,往台灣念大學的最多,竟佔31%(超越傳統的英國,20%)。
還聽過一位校長說,他的是一所 Band 3 學校,以往從來沒有一名學生可以進大學,過去的5年制,成績稍為好一點的學生,會考之後到成績較強的學校念中六中七去了;近年因為改了學制,每年都會有3至5名學生進入大學,全校學生都受到鼓舞。
校外活動 百花齊放
另外一個不大受人注意的變化是,學校與許多校外機構成了合作夥伴,為學生提供許多以前沒有的學習經歷。研究機構「政策21」數月前做了一個簡單的調查,以網上資料為根據,卻展示以前想像不到的景象。
調查在全港抽樣228所學校,包括中學、小學和幼稚園。包括36所幼稚園、10所特殊學校、9所政府小學、37所資助小學、19所政府中學、102所資助中學,都是在18校區抽樣。另外全港抽樣的15所直接資助學校。雖然是一個小樣本,數據卻發現總共有1985個項目,每所學校平均有9.8個項目;所涉及的夥伴機構,即使局限在抽樣的學校,也有1025多個校外單位,這些單位,包括209個商業機構、168個非政府組織(NGO),以及318個其他社會團體;也包括一些政府的項目,以及一些大學參與的項目。這裏還不包括獨立於學校以外的,學生自由參加或者學校推薦參加的項目。
商業夥伴之中的行業,包括交通、旅遊、媒體、零售、地產、資訊科技、旅館、 銀行及金融,而大約40%的夥伴單位則零散本部在其他各種行業,例如,欖球協會、律師公會;NGO的種類,更是不可勝數,有不少還是專門為學生活動而設立的,而且很多都不是傳統性質的宗旨。
這些項目的內容和性質,包括體育、 音樂、美術、舞蹈,但更多的是與學校生活截然不同的經歷,例如社會服務、就業準備、德育與公民教育,林林總總,真是百花齊放。由於「教育2.1」的倡議,筆者也有機會直接接觸不少與學校合作的夥伴,有些與學校的學習有關(例如閱讀、英語語音、書法),也有些與學校的課程沒有直接關係(如禮儀、西方哲學、創意……)。
這是一個發人深思的現象。說明香港學生的學習經歷是頗為豐富多元的,這種現象,並不是每一個教育體系都是如此的。這些現象的出現,說明香港教師和學校的專業素養,自覺地覺得應該給學生予更多的學習空間。
香港曾經在1970年代以前,小學可以說是一潭死水(這樣說也許不公道,因為那是時代的常規,很難用今天的標準去衡量),半日制的小學,「半日安」(半日安是一位粵語片明星)是形容教師只須工作半天,極端的情況是教師可以在課室關門打麻雀,然後是用兩年時間準備「升中試」(直至1978年);再後來,1970年代教師自強之後,學校的專業氣氛好多了, 但是又可以花一年多兩年時間去準備升中「學能測驗」。
學習生活 超越學校
2002取消「學能測驗以後」,小學開始鬆綁,開始時,不少學校因為沒有公開測驗,有點覺得無所適從;慢慢地,小學的生活變得多姿多彩。雖然後來又有了「莫須有」的TSA恐懼,有了人口下降引起的「殺校」,雖然因為「校本」發展,學校之間會有參差,但是究竟小學的景象不一樣了。
在中學,雖然高年級仍然給DSE的壓力籠罩着,但是也止不住學生另類學習經歷的遍地開花。一所1000人左右的中學,有50至60個學生課外活動組織是平常事,可以說是世界少見。然而,學校與校外機構結成夥伴,而且提供如此多種多樣的學習經歷,更是超越許多地方。
這裏沒有政府強迫性的規定,也沒有很多的經費誘因。新課程提倡的「其他學習經歷」(OLE),可以說是開了一道大門(雖則大學不屑承認)。只能夠說,香港的學校對於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很高層次的認識,有很深刻的使命感,才會有今天這種現象。
倡議教育新願景的「教育2.1」看到這一點,在《不一樣的教育》的4點建議中,其中一個就是建立一個「大教育平台」,讓這些學校的合作夥伴聚首一堂;這樣的聚會,沒有固定的目標,但是估計自然而然會產生一些有意的效果:一是訊息交流,互通有無;二是提供訊息,促進配對合作,三是探索前路,提高效益。
「教育2.1」提出「大教育」的概念,是基於「全民教育」(Education for All),以及「全人教育」(All-round Education),因而需要「全民動手」(All for Education)。這三個「全」,是互相緊扣相連的。
全人教育 人人參與
「全民教育」,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而且是受到有素質的教育的權利。社會變了,教育不能再停留於送學生上試場,獲取高分;在飄忽、莫測、複雜、模糊的新世代,社會需要更高素質的個人,因此,教育必須培養有素質的人,以人的素質為目標。這不是什麼虛無的教育理想,而是殘酷的現實需要。
而人的素質,除了充實的學識(知識與技能),還應該包括全面的素養(待人接物的基本)與健康的價值(人生觀、社會觀、自然觀),這才算是全人教育。
學識,大致在正規課程獲得,素養與價值,卻需要學生有寬闊的體驗。因此需要學校生活以外的學習經歷。學校與校外的單位廣泛結成夥伴,就是這種教育觀念的實現,學校不再把學生關在校園以內,把他們放出去在社會上體驗,可稱為「體驗學習」(experiential learning,雖然這個詞可以有多種理解)。
但是,不難注意到,學校以外的體驗是需要資源的;着重校外經歷,來自弱勢家庭的學生就會吃虧。上述的許多學校夥伴,其實是通過學校,也在幫助學生,越過家庭經濟的障礙,受到他們應得的素質教育。有些機構設計的項目,甚至是刻意向弱勢家庭的學生傾斜,跨過經濟條件的障礙。這是對於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莫大的貢獻。
因此,社會變化—全民教育—全人教育—體驗學習—社會夥伴—社會公平,是同一個過程的許多環節。參與學校夥伴項目的許多單位,都是滿腔熱情,並投入資源;他們也許應該知道,他們的貢獻不是簡單的提供活動,而是在參與建設一個以學校為核心,但是遠遠超越學校的新世代大教育體系。
新世代,需要有新概念的教育體系。香港正在創立一個典範!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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