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把文化大革命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66年文革發動到1969年黨的九大召開。「中央文革小組」掌握了中央權力,對「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和「劉鄧司令部」進行鬥爭。《決議》指出,毛澤東「左傾錯誤的個人領導實際上取代了黨中央的集體領導」,「個人崇拜被鼓吹到了狂熱的程度」;「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以中央文革小組名義」,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這一期間,文革錯誤的、違法的、甚至罪惡的理念和實踐合法化。由於政治天平一邊倒,「全國河山一片紅」,毛主席為首的新黨中央牢牢掌握全國大局。儘管這種混亂中的掌控,破壞了法制和秩序,卻在紅色的「荒原」有效管理內政和國防。
第二階段,從「九大」到一九七三年黨的「十大」,中間發生林彪「反革命武裝政變事件」。《決議》認為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基本原則的結果,此事客觀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論和實踐的失敗。一九七二年周恩來提出批判極左思潮,毛澤東仍然反對極右,「黨的十大繼續九大的左傾錯誤」。此時,王洪文當上黨中央副主席。江、張、姚、王結成四人幫,極左勢力得到加強。
第三階段,從「十大」到一九七六年十月。毛澤東發動「批林批孔」「批周公」;又發動「反擊右傾翻案風」。他既支持「四人幫」充當運動主將,又壓制江青部分野心。他重新啟用鄧小平,期盼「大亂」之後「安定團結」,別有用心希望鄧「制約」周。最終毛澤東不能容忍鄧小平借黨的工作整頓、軍隊整頓、科學和國防科技都整頓、調整,實際翻「文革」之案;他更不能容忍周、鄧合力合流,於是又撤去鄧小平一切職務,指使縱容四人幫小爪牙圍攻迫害周總理。全國再度陷入新的大混亂之中。
其實文革三個階段可劃成前文革、後文革二大階段,林彪事件標誌「前文革」結束,「後文革」開始。後文革政治格局最大特徵就是嚴重失衡,且極不穩定。它不可能長時間維持平衡。表面看毛澤東在上層政治結構仍占絕對制高點,可以左右大局。但,由於早期的狂熱已過,重建的「九大」新班子又「塌方」。在全黨、全軍、全民,人們內心深處開始懷疑毛澤東的處事與為人。在後文革時期,毛澤東不得已做了調整和部分讓步,但根本的思想路線絕對沒有改變。
此時,後文革表面上已結束大群眾運動的動亂,但中央新的委員會左、中、右共存卻互不服氣。毛澤東自信地利用各派各自的優勢和弱點,殊不知二大派又各自利用毛澤東不同的「指令」、「語錄」為我所用,捍衛自己的「正當性」,無情地拆損毛澤東 「平衡術」搭建的格局。這樣,「後文革」充滿危機、變數,又充滿機會和新的可能。文革早期的混亂現象,其負面影響嚴重後果一目了然。受害者、加害者、發動者、執行者儘管立場角度不一,都認為必須結束「混亂」。各方對此解釋為「調整」、「改正」、「總結」、「落實」,或者冠上「糾正」、「批評」、「制止」、「撥亂」、「整頓」……種種信手拈來的政治詞彙。(有時,對這些新漢語詞彙真感到既「新奇」又「驚奇」,實際無奈地感到既「可憐」又「可笑」。)
文革前後的政治語言
為什麼後文革的政治語言變得比前文革語言含糊、隱晦?這與當時路線政策修訂,各派政治角逐和人物是非的不確定性有關。甚至,直到現在仍有「歷史之謎」,「真相未明」一類的東西。何況,從歷史思辨角度看,不論是「錯中有對」還是「對中有錯」,都有很多說不清的東西。
前文提到王若水先生對毛澤東錯誤的邏輯分析,其實是心理表層的東西。毛澤東何曾不懂「亂」與「治」的辯證關係,「亂」是手段,「治」是目的。但是,毛澤東與其他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甚至與世界上其他馬克思主義者最大的「差別」是他「發明」了「文化大革命」,又創造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因而,如何把「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詮釋權和權威判斷只能屬於毛主席。他老人家自認「創造性的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當然更堅信「自己的理論和實踐是馬克思主義的,是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所必需的」。
《決議》認為「這是他的悲劇所在」。既然,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社會允許容忍毛澤東 「悲劇」存在,那恰恰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家的悲劇。毛澤東好大喜功,「革命浪漫主義」的情懷和「帝王思想」使他徹底背離自己念念有詞的「實事求是」的精神與原則。從1957年到1976年廿年高度集中執政所作所為,根本也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從「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其樂無窮」,到「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從「大躍進」、「人民公社」到快步進入共產主義;從「破四新,立四新」,到「否定一切,打倒一切」;從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到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都打上毛澤東鮮明的性格烙印。史論家常說,「歷史之於民族猶如性格之於個人」。
(圖片:亞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