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戰犯

內戰不會無限延續,敍利亞內戰也會有一天結束,但更難處理的是戰後療傷,審戰犯有用途,但一定要做得人民服氣,公義,說得市儈點,要花錢舖出來的。
現代戰爭,如果牽涉強國,一定會是空襲,用無人空襲或戰機,只求自己零風險,敵人死傷沒有波及平民,空襲伊拉克之後便是敍利亞,炸,必定人民有好下場?還是平民受苦?炸走一位暴君,便是和平和繁榮?上百萬的難民便可以高高興興回家,然後得到真正和平?
 
波斯尼亞卻是一個成功例子,炸完了,戰犯米洛素維其拉了去海牙審判定罪,卡拉廸其,Mladic 因為 Srebrenica 大屠殺也拉了去海牙,以前你死我活的回教徒和塞爾維亞族大家相安無事,如果炸走暴君有這樣結果,我也支持。
 
看到 Srebrenica 大屠殺可以得到大部分居民的心理上的完結「Closure」,可能真的要多謝國際法庭。當年花了不少金錢,又要從集體墳墓掘出屍體,可以 DNA 辨認的又要昂貴地作科學鑑證,集體屠殺卻像逐個謀殺案的證據分析般,功夫做十足,一個先進國家也只可能針對個別謀殺案才可以,但 Srebrenica 死亡人數高達七千,只有部分遺體可掘出,可以想像要審戰犯,那種人力物力花費何其大,沒有海牙戰爭罪行法庭,要波斯尼亞自己負擔審戰犯,真是像乞兒兜中偷錢,國家剛剛才戰亂完畢,人民有資金也會想安頓下來建設戰後家園,還會花錢審訊戰犯?
 

紅色底線

 
而且追究戰爭罪行,也要找一個平衡點,審太多人,審的人又太低層次,只是繼續掘瘡疤,叫人民不能忘懷舊仇恨;但審幾個阿頭,還有太多領導階層的戰犯逃脫責任,算是做騷嗎?人民又怎能真正覺得正義已戰勝,得到釋懷?剛剛才在新聞看到九十多歲的納粹戰犯,一個又一個,還在德國受審,老人只是低級集中營的守衛,依然不放過,可想而知,審戰犯不只是報復心理,是一種永久的警惕,教人知道什麼是「紅色底線」。原來德國剛立了法,不再可推說是上級命令而脫罪,所以90多歲的老兵也照捉上法庭。
 
在 Elizabeth Neuffer 寫的”The Key to My Neighbour’s House”中,便詳細例舉了這種戰犯審訊的利弊。
 
Elizabeth Neuffer 寫盧旺達和波斯尼亞審戰犯的種種難處,要我們知道,如果要令人民真正得到釋懷(審戰犯不是為了這個原因還可以為什麼?),便要做到”Justice is seen to be done”。人民不覺得有公義,被審的也只會覺得是勝者為王的一種耀武揚威而​​已。
 
Neuffer 在書中寫出盧旺達開始自己審戰犯時的荒謬,那些所謂聯合國「調查員」既沒經費又沒有好的支援,終於只可以在酒店的泳池追著記者「攞料」,知道記者剛從難民營回來便不停追問要資料。海牙法庭還未成立,叫盧旺達和波斯尼亞自己弄個戰犯法庭,淪為笑話。
 

一場鬧劇

 
波斯尼亞法庭還攪笑,要審回教徒戰犯了,為了要證明戰犯兩邊也有,但政府明顯是偏幫回教徒,便硬要控方證人多多穩瞞,辯方又聘請了美國德州來的牛仔律師,打橫矛招出盡,法官是非洲尼日彌亞籍的,說的英文口音重,沒有人聽得明白!結果是全部告不入,花了錢卻只有笑話一場。
 
如果說花錢審戰犯是為了大眾可以得到釋懷和阻嚇,要靠大力宣傳審訊,如果沒有太多報道,過程又沒透明度,作用有限;有些審訊遠在海牙,波斯尼亞的傳媒窮得跑去報道也沒錢,有些傳媒甚至用自己立場去「作」些報道,兩邊的仇恨只有加深,卻沒有公義的感覺。後來西方國家也有檢討,這種戰犯審訊,要嘛做得漂亮多人知道,要嘛便索性不要做了!
 
盧旺達那邊還要糟,連經費也欠,要法庭職員包括兩個種族以保中立,是必須,法官律師調查人員全部又要專業,弄不好只是一場鬧劇,不知做來做啥?
 
內戰不會無限延續,敍利亞內戰也會有一天結束,但更難處理的是戰後療傷,審戰犯有用途,但一定要做得人民服氣,公義,說得市儈點,要花錢舖出來的。
 
(圖片:Pixabay)

黃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