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返港後,協會的朋友來訪,請我復任顧問。兩三年後,我發覺形勢跟以前已大不相同:一方面是顧問的數目愈來愈多,另一方面是幹事跟顧問討論問題的次數愈來愈少,以至於無。對此我不大習慣,於是趁中風請辭,但不獲接受。之後,他們改稱我為「創會顧問」。他們既然大力挽留,我也不便堅持退出,但因為這跟我的作風相悖,始終感到不很舒服。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
返港後,我便注意到,教育界對課外活動的觀點改變了。改變的源頭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上文提到,80年代初,我在珠海和廣州跟國內的學者討論有關課外活動的問題時,知道他們為了強調課外活動在教育上的重要性,把它稱作「第二課堂」,後來又改為「第二渠道」。這反映了國內教育界對課外活動的觀點:他們認為,搞課外活動主要是為了提高學生的知識和技能。我對這觀點有很大的保留。它可能源於《三字經》所提出的一個錯誤觀念:「勤有功,戲無益。」我們可以嘗試從另一個角度思考一下這個問題。英文有一句諺語: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 你有沒有見過這樣的學生?
我認為:學生參加課外活動的主要目的是尋求娛樂,不是為了獲得知識或掌握技能,但在參與的過程中,他們會自自然然地學到一些知識和技能。所以,我們搞課外活動,一定要「好玩」,要皆大歡喜,不但要參加者覺得好玩,也要組織者覺得好玩。好玩,負責其事的教師和學生就樂於組織、其他學生就樂於參加,他們就有可能通過組織或參與活動學到一點東西;不好玩,他們就不願意組織或參加,若被迫組織或參加,也會虛應故事。因此,我們不能把課外活動辦成課堂活動;反之,課堂活動應該辦得有點像課外活動。教與學,都要「好玩」!
我又注意到,負責課外活動的教師多了很多文書工作,包括發通告、做紀錄和寫報告等。我相信這些工作大部份是應該做的,問題是:為何做?怎樣做?誰人做?何時做?不能事無巨細,也不能不分青紅皂白,都一古腦兒推給課外活動導師去做,因為這樣做很可能造成「買櫝還珠」的效應。現在的教師往往要花很多時間和精神去做文書工作,這不但影響了他們搞活動的積極性,學生參與活動的時間也會因而大幅度地削減了。
香港課外活動主任協會現已「平反」了,「統籌」二字刪掉了,恢復了它的本來面目。但課外活動近年又給香港教育局「正」了名,叫做「其他學習經驗」。現在讓我擔心的是:會否有一天,課外活動主任協會要再次「正」名,叫做「全方位學習經驗統籌主任協會」或「其他學習經驗統籌主任協會」?
(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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