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庭

屈穎妍的文章我一向愛讀,也讚過,不過這次她是被「律師朋友」誤導了。
有了成見,便不能單獨理性分析每一件事。
 
在法庭裏,法則雖多,但大多時候仍然把決定權交予把兩方的辯論理據都考慮過的法官。在法庭裏,事實上的裁決很多時(在沒有陪審員的情況下)都依賴法官。而很多裁決都依賴「唯一合理而無可抗拒的推斷」,而這個推斷是法官根據「一籃子」證據去運用他的酌情權。交給法官的信任,便是對司法制度的一種尊重,如果有不服,大可以上訴,但儘管有這種上訴機制,但對於事實上的裁決、推斷等的決定,盡量維持原審法官的裁決,除非是有明顯的不穩妥,才會推翻。
 

對佔中判決的無理指控

 
近來因為佔中案件陸續在法庭審理,一些案件被判無罪,便惹來網上漫罵。被定罪的佔中案件統計數字來說(加上認罪)是大多數,但被判無罪便惹來一些侮辱性的花名(黃官),還把法官的照片放上網,又好像被判無罪的一定是判錯的一類無理指責,看看統計數字又看不出有特高的比率不定罪。大家看電視也看過的「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在這種佔中控罪中,大多數要依賴一些動作,和被告身份的確證之類的證供,混亂的情況下,確是有困難,可不能叫法官因為這些案件發生在佔中期間而要把舉證標準降低!
 
人多,便會難以看得清。動作快,更是難以看得清。錄影了,也未必水落石出。被裁定有疑點而不能定罪,便妄下判語說有政治立場,然後叫人做「黃官」,這種言論嚴格來說是「蔑視法庭」。
 
對於判刑更是無理指責,沒有做判例上的搜查便亂說判得輕,只因為是某政治取態便可以罪加一等?如果這樣,法官可真是有政治立場了。
 
最近黃台仰獲得保釋,更是評得毫無法律知識。屈穎妍在頭條日報寫兩個不獲保釋的例子去比較,說是「律師朋友」給的例子,但用這兩個例子去比較黃的案件,證明是沒考慮「對比的情況」。其中列出的一個例子是已認了罪,要知道一個人未定罪前仍然是無罪,這位律師朋友一定知道,怎可比較一個未定罪和一個已定了罪的人?
 
另一個例子是外地人,外地人一向不能較易得到保釋,這是因為外地人,普遍來說不應訊的危險比較大,考慮點只是會否潛逃,只要保釋條件夠保證,無罪定論下不應拘押。
 
屈氏的文章我一向愛讀,也讚過,不過這次她是被「律師朋友」誤導了。
 

偏聽一方 只會變得非理性

 
有立場地去評論一些事,往往失了持平。法庭有法則,但仍然在一些裁決上交了酌情權給法官,因為每一宗案件,也應該有一個由法官就該案件所有情況而作出的判決,並非大家因為媒體報導或疑犯的政治立場而去評論。
 
那次一群女性爭相介紹一本叫 Why Men Marry Bitches 的書,我一看書名,便對內容很不以為然。男人,是多大的一個概括性組合,可以對這個組合作出某一種斷定?科學研究都列出不同結果的百分比,還要看看採集樣本大小,這種書籍是綽頭賣弄,讓女人洩洩怒氣吧?但歸了邊的意見只可以取悅那些已經認同了這立場的人,網上言論基本上是這類,大家 unfriend 不同立場的人,跟着只偏聽自已立場的偏激言論,於是變成非理性,只會變得更激進,這是一些政客正正渴望的趨勢。
 
Trump 說他最愛 “poorly educated” 的一類選民,因為都投他一票,真是悲哀,因為選民的較低教育程度而減少了理性的判決能力,這種選舉不可能發生在一個發展國家,美國淪落至此,靠一位模仿希特拉的政客去麻醉有怒氣的選民,這便是民主的末路。
 
當時屈氏因一些針對佔中言論而令至網上攻擊她人身安全,甚至她女兒,我很心痛。今天,同樣地網上有人攻擊法官,用暴力言語恐嚇,甚至跑去法庭示威,應該是過來人的屈氏會最明白,所以她應該首先停止鼓吹大家不尊重法庭,更應指責網上暴力恐嚇,才讓人家明白她的立場是理性的。
 
(封面圖片:Pixabay)

黃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