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他為上、和合為本的善經濟理念

我們深信東方思想中的利他與和合的價值觀,能夠在經濟生活上更能實現一個富足、平等與圓滿的幸福社會。

承接上文:〈東方的整體生命觀〉(之七)

東方整體的思維不強調個人主義至上,但也不壓抑個人,而是引導個人通過與他人的付出,與整體的和合,達到真正的個人自由。

西方個人思想斷裂

在西方,個人自由思想是斷裂、離開群體的。割裂與上帝關係者,如同漂浮在宇宙天地間的一片絨絮。追逐慾望的滿足,成為個人實現自我的根本。然而,亞里士多德提出,「對城邦的付出,與他人建立愛的關係,以及道德心靈生活」才是個人的真正幸福。他的商業倫理基於城邦整體的幸福,而非個人財富的追逐。

中世紀時,聖托馬斯告誡基督的信徒,與上帝合一才是生命的依歸。然而,這些都在近當代被一一摧毀。馬克思更像是基督的使徒,要求世人實現公平與正義,但他以暴力革命的手段,如同與《舊約聖經》中的上帝相似,都以暴力手段實現目標。馬克思試圖通過經濟變革解放工人的桎梏,與摩西出埃及,耶穌解放猶太人思想的歷史革命相比,相去幾希。

儒家主張天利他

東方的儒、釋、道思想,其根本之處在於沒有至高無上的支配者。儒家認為天非支配者,而是給予者,是利他的天。如孔子所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道家則追求道法自然,最終目標是復歸於無。佛教則強調因緣生法,反對支配者、反對創生者,認為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眾生皆有佛性,追求個人圓滿與萬法合一。

東方思維強調個人與群體的息息相關,認為利他才能更好的利己。在這樣的思想背景下,不會主張無限制追逐慾望和財富的個人,而是強調我與他人的和合圓滿,共容、共用、共榮。

儒、釋、道的思維揭示着,在一個更大整體的前提下認知個人、發展個人,最終實現與整體和合為一的大我之生命成就。這不僅解決了當代西方個人主義的問題,也彌補了對過去在整體統一之上,一定要有一個至高支配者的論點,這正是當代自由主義者對於西方傳統宗教思想的畏懼。

因此,我們深信東方思想中的利他與和合的價值觀,能夠在經濟生活上更能實現一個富足、平等與圓滿的幸福社會。

〈善經濟:利他、和合、共善〉之八

何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