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新冠疫情肆虐3年,為了振興疲弱經濟,各國政府丑盡六壬,以不同方式「還富於民」,美國直接向國民派發現金,澳門也秉承多年派現金的傳統,中國內地多個城市、香港等則派發消費券,究竟哪種派錢的方式對刺激內需最有效果?香港中文大學的學者以香港派發消費券的經驗,探討在還富過程中如何刺激經濟復甦。
簡要
- 數據顯示,市民額外開支達到消費券面額的八成以上,近於世界各地的上限效果。
- 消費券帶動非耐用品和服務類消費的增加至少佔額外開支的六成,有助盤活小微企業及市民生活質素。
- 消費券有助促進電子支付市場,有利數字貨幣的普及。
北大黃益平教授在5月14日的清華五道口首席經濟學家論壇上提出要「不惜代價救經濟」,重點應放在中小微企業,特別是老百姓生活的穩定上。他的吶喊講出了當下大多數經濟學家的心聲。但問題是什麼樣的政策既能穩定宏觀經濟,又能有效地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和廣大人民群眾呢?黃教授建議慎用結構性貨幣政策,那麼是否存在「結構性財政政策」的可能呢?
如果財政政策針對企業,並由政府選擇受益者,這樣的結構性財政政策不僅在操作層面上存在逆向選擇的問題(比如失業救助),而且與產業政策的界限模糊,在確定受益者覆蓋面的問題上可能會出現很大爭議。相反,如果直接把資源發放到消費者手中,讓消費者決定資源配置,反而可能通過消費的「報復性反彈」,更好地將資源引向在疫情中消費下降最多的產品和服務,從而扶持受疫情影響最重的企業。
有助穩定小微企業和市民生活
這類普惠財政刺激政策的最大問題是消費者不一定把收到的資源全部用於消費。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全球消費者都出現了消費疲軟和儲蓄增長強勁的情況,普惠財政刺激政策是否有效?對此,我們利用港版支付寶30萬用戶經過匿名處理後的詳細交易數據,評估了2021年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的價值5000港幣/人的電子消費券計劃。
從總量上看,消費券使用者的額外支出達到消費券面額的80%以上,近於世界各地以往財政刺激政策效果的上限,對香港經濟復甦起了積極作用。從結構上看,非耐久品(如食品、服飾)和服務類消費的增加至少佔額外支出的60%左右,而電子產品消費卻基本沒有變化。由於小微企業在非耐用品和服務類消費的比重較大,這些結構效應說明,電子消費券也起到了穩定微小企業和老百姓生活的作用。
決定消費券總量效應的關鍵在於政府補貼的每一塊錢,在多大程度上替代或「擠出」了家庭原有消費。在考慮到這類擠出效應之後,政府補助每一塊錢所帶動的額外消費被稱為「邊際消費傾向」,這是度量財政刺激政策有效性的核心指標。有許多研究對過去不少刺激政策的邊際消費傾向作了估計,估值範圍很大,介於10%(即每100元補貼拉動額外消費10元,如1999年日本「地域振興券」)到80%(如2011年新加坡「增長花紅」計劃)之間。這些差異或來自實證研究設定本身,也可能反映了不同刺激政策在支付設計上的差異。
港府促進額外消費有成效嗎?
面臨疫情與外部貿易環境變化的雙重夾擊,香港特區政府於2021年推出一項大型消費刺激政策,堪稱有史以來通過電子支付平台發放的數額最大、覆蓋最廣的消費券計劃。面額5000港元的消費券,通過四大電子支付平台向以18歲以上香港永久居民為主的群體分兩期發放。截止2021年底,約有630萬人成功申領消費券。這些消費券採取現金全額抵扣的形式,無需「滿減」條件。通過數字平台,香港政府限制了消費券的使用場景,譬如消費券無法用於教育開支、支付租金或金融產品(包括償還債務)等,也無法用於非本地零售交易與個人間的轉帳。當然,如果消費券具有完全的「貨幣特性」(fungibility),從理論上講,消費券的支付門類與非消費券的支付門類間也可以產生替代,從而減少甚至徹底消除消費券的效果。
螞蟻金服研究院和港版支付寶為我們研究香港電子消費券的效果提供了寶貴的機會。在100多萬選擇港版支付寶平台使用消費券的香港市民中,我們隨機抽取了30萬使用者,用他們的匿名交易記錄信息構建了一個獨特的資料集,其中也包括2萬多沒有申領消費券資格的使用者(比如在港就業就學的港漂群體)。我們採用「雙重差分法」(DID),通過比較消費券使用者與未合申領資格使用者,在消費券推出前後的消費變化來估計香港消費券的成效。
香港消費券計劃於2021年6月18日正式公布。自政策宣布起,消費券使用者的每周支出平均增加約200港元,至2021年底,共增加約5400港元。當樣本限定在政策推出前後消費模式較穩定的所謂「活躍使用者」後,我們發現,消費券帶來了每周平均145港元的消費增長,共計約4000港元,即消費券面額的80%。
我們進一步勾畫出消費行為的動態變化(參見圖一)。如使用支付寶登記的首批使用者,於2021年8月1日及10月1日分兩波收到面額分別為2000港元和3000港元的消費券。如圖所示,在收到消費券的頭一周內,消費券使用者就花掉了面額的三分之一,短期刺激效果非常顯著。而一周之後,消費增長的幅度逐漸減小。雖然大多數使用者在較短時間內就花完了消費券,但截止2021年底,消費增長效應仍顯著為正,並未呈現跨期消費替代的情況。
消費券可能會使消費支出從其他支付途徑(如現金或八達通)轉移到支付寶平台。這類轉移雖有利於支付寶平台,卻無助於提振消費。由於缺乏支付寶以外的消費數據,我們利用2種方法減少支付方式間替代效應的影響。首先,將研究物件限定於那些消費券推出前後消費模式變化不大的支付寶用戶,估計消費券在這一特定群體中的效果。此外,我們還構建一個支付方式的理論模型,根據已有數據推測其他支付途徑的消費變化,進行交叉檢驗。兩種方法得出的結果基本一致。
消費券促進了電子支付普及
我們也分析了消費券的結構效應,即消費券對不同類別消費支出的影響(參見圖二)。額外的消費支出集中於服務類以及非耐用品消費(如食品、日用百貨及服飾),這兩類消費的增加佔額外支出的60%左右。由於支付寶平台的商鋪分類存在一些局限,我們認為60%是服務類及非耐用品消費所佔比例的下限。根據我們對於活躍使用者消費變化的保守估計,政府發放每一元消費券金額至少會有0.45元用於非耐用品與服務類消費。同時,通過電子支付的線下消費超比例增長,佔額外支出的83%以上。與之相對應的是,電子產品的線上線下消費幾乎沒有變化。
此外,電子消費券的推行也有促進電子支付的作用,即使是非消費券使用者(研究的對照組)也增加了他們通過支付寶平台的消費。消費券推出後,非消費券使用者的月平均支付寶消費比之前增加了28%。從這個意義上講,在中國內地發行電子消費券也有利於普及數字貨幣,是個一箭三鵰的政策選項。
原刊於長平經研知乎平台,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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