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小販文化申遺成功,香港為什麼不能?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小販文化是新加坡首個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的項目。反觀我們居住的香港,只有拉小販「走鬼」長留記憶。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日前宣布,新加坡小販文化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小販文化是新加坡首個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的項目,也是新加坡繼植物園在2015年成功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後,第二次「申遺」成功。

對香港人來說,「小販」一詞並不陌生,曾幾何時,香港的街頭巷尾,總有一些小販擺賣吃的、穿的、用的。對消費者而言,「小販」代表了價廉物美;對研究者而言,「小販」代表了「本土文化」。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碩士梁燕玲在《消失中的小販文化》一書中慨歎,香港的小販「逐漸在街頭失去足跡;卻又好像只是轉變了營運模式,由街頭轉戰小店,繼續營運」。然而,「街頭少了叫賣聲、『走鬼』聲;少了撲鼻而來的香氣,就像節日少了氣氛一樣,社會變得沉靜、變得了無生氣」。

小販不死,只是凋零

小販並未在香港消失,有的「升呢」變成小店,有的進駐市政大廈,其餘的,只能在不多的「小販認可區」繼續經營,例如深水埗基隆街、佐敦道寶靈街、旺角通菜街(女人街)等等,而且多集中在九龍區;香港區的小販則主要在中西區經營。

據《南華早報》2015年3月引述市政局在1972年公布的數字,1971年全港共有39033名持牌小販,另有6000名無牌小販,但自此「在一般情況下」已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小販數目不斷下降,到了2008年,香港持牌的固定攤位小販只有6594個,流動小販則只有552個。2009年重新發牌,至2012年4月期間,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共簽發了61個新的流動和218個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小販數目與全盛時期差太遠,難言「小販文化」。一些原來小販集中的地帶,例如深水埗南昌街/荔枝角道的十字路口,原來一邊是連綿的「大牌檔」,另一邊的小販則集中售賣日用百貨,現在這裏卻變成了小小的休憩地帶,要尋小販芳踪,便要到附近的大南街、基隆街和鴨寮街等街區了。

劉智鵬:樓上「大牌檔」是城市發展所需

對本地歷史文化有深入研究的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暨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教授,接受本社訪問時指出,造成小販數目減少的原因,主要是香港在70至80年代經濟起飛,港英政府銳意減低流動小販的負面印象,認為「大牌檔」和「推車仔」是落後的,便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把小販重新安置在市政大廈的熟食中心。他坦言,重新安置小販,亦是城市發展所需,各種因素便造成了香港小販文化的凋零。

劉智鵬認為,鄰近一些保留小販的舊城區,例如澳門新圍、新加坡牛車水,城市發展步伐不如香港急促。新加坡把大牌檔集中在一個地方的做法,類似在香港屋邨出現的「冬菇亭」,本來是為了讓小販得以繼續經營,現在則變成了旅遊熱點。

他指出,香港讓小販「上樓」(遷入市政大廈)的做法,使「小販」這種heritage(文化遺產)產生了根本變化,而新加坡甚至台灣的「夜市」基本上仍然留在地面,「當然,香港仍然有在地面經營熟食和零售的小販,例如在油麻地廟街一帶,但這在相當程度上是『歷史的曾經』,不像一些歷史悠久、文化長遠的『非遺』項目,例如粵劇和涼茶;也不如港式奶茶般有特色。另一方面,政府有其功能性,在經濟掛帥的前提下,有些事情便不會急切考慮,甚至認為可以淘汰了」。

在新加坡小販文化「申遺」成功後,總理李顯龍第一時間在社交平台貼文,強調「必須對世世代代的小販致以最誠摯的謝意」,指沒有他們付出汗水辛勞,以及他們對行業所作出的奉獻,「我們不會有今天這份肯定」。

新加坡總統哈莉瑪更在社交平台留言,指「小販文化在多方面塑造了新加坡人的身份認同」,認為「小販中心」是許多新加坡人的「社區飯廳」,讓星洲人可享用負擔得起、多元特色的美食。

反觀我們居住的香港,除了拉小販「走鬼」長留記憶外,尺金寸土的情況下,商場的food court不是被連鎖快餐店「佔領」,便是紛紛「升呢」成為特色餐廳了!

我們還想請食衛局局長的政治助理談談小販牌照的承傳問題,可惜至截稿對方尚未回覆,只好就此打住了。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