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工時的禍害

工時長未必代表工作有效率,中間如果部分時間員工因為太疲勞而未能在較佳的狀態下工作,也不能達到理想效果。
如果你問身邊的朋友有否定時做運動,最常的回答是:「搵食啊,邊有時間啊!」
 
對打工仔來說,搵食的確是大過天,一天24小時可能用了10至12小時在工作上,剩下時間只夠吃飯、洗澡,或許看看電視、用手機跟朋友溝通。到上床睡覺時,身體總是疲累,雙眼總是乾澀無神,嚴重的還可能忍受着腰酸背痛的困擾,以上也是很多香港打工仔的生活狀況。
 

工時長不等於效率高

 
上周五報章報道一項有關香港打工仔的生活與工作平衡的調查報告,內容顯示了打工仔的工時比十年前的還要長,雖然政府和很多機構早已實行了五天工作制,但仍有很多私人機構沒有跟隨這個做法。看來這個工作時間表的現況難以在短期內改善,這也難怪有很多人稱讚香港是一個生產力高的城市,但如果生產力高是因為大部分員工都要付出額外較長的工作時間而達到,那比起那些實行工時較短的城市扣除加班部分,生產力可能會差不多。
 
另一方面,工時長未必代表工作有效率,中間如果部分時間員工因為太疲勞而未能在較佳的狀態下工作,也不能達到理想效果。再者,長時間投入工作而中間沒有適當的紓緩,身心健康都會受到損害。如果要那些慣性要求員工超時工作的機構,改為讓員工準時下班,相信是很難實踐的,但我們可以強烈建議這些機構容許員工調節一下他們的工作時間,例如早點上班或晚點上班。另外,在上班當中可以加插30至60分鐘的紓緩休息時間,員工可利用這段時間出外漫步或做些輕鬆運動,如果機構內設有可供員工運動的健身室,更加方便員工利用這段時間舒展身心和讓他們充充電,對維持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幫助。
 
原刊於《文匯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封面圖片:Pixabay)
 
 

鍾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