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f Life直譯是「貨架生命」,乃是指一些易變質貨品(例如食物)能停留在貨架上(可供出售)的期限;換言之,一過了這期限,此貨品不應被擺設在店中求售,否則可誤導顧客,而被視作不當之行為。有人將其譯為「保質期」。現在大多數地方都有法律明文規定,商人必須將保質期的期限,註明在所有易變質貨品的包裝外,給消費者知悉。這種標籤,一般是以兩個慣用詞語表述:一是「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或稱「此日期前最佳」;另一是「此日期前食用」(use by)。兩者表面看來像是差不多,其實有迴然不同的意思,須加以區分。
容易混淆的標籤
「此日期前最佳」是說:過了這個日期之後產品未必會變壞,只是新鮮(佳)期已過;店方之後應會將其移離貨架不再售賣。至於「此日期前食用」,則像是較明白的警告:過了這天後不要吃。我不知道上述這個在含意上的分別,是否每一個顧客都清楚明瞭;如果有人不甚了了,可能須怪罪商人和政府:
是前者將這些詞語創作出來,後者縱容之。說句不好聽,此乃兩者的「串通」行為。我不說「串謀」而說「串通」,已是對政府客氣了;因為商人肯定是「主謀者」,政府當局讓其胡作非為而不加以制止,反而積極准許,輕則懵然無知,重則助紂為虐。
現今有一個頗常用的詞句,是為「不排除」。你做了一些我不認同的事,我說:「我『不排除』會採取行動」。是會採取行動嗎?未必。可能是想嚇唬你,也可能只是交代場面,否則下不了台;總而言之,說了像是什麼也沒有說。這種「縮骨」的措辭,也許是沿自政治外交詞令,現在一般人都學上了。正如在大陸,有一個常用語是「問題不大」,這是國內人經歷了多年來反覆無常的鬥爭後,悟出來「明哲保身」之語。說了之後無事發生當然上上大吉,否則,我從未說過「沒有問題」。
為什麼我對上述保質期的標籤用詞感到不當?因為本來之所以要加以標籤,目的是傳達一個訊息給消費者;而訊息之傳遞,必須清晰,否則不傳也罷。如果商人想告訴顧客:這塊肉「在某月某日後不可以吃」,那就干脆說「此日期後不宜食用」(not to be consumed after) 好了,為何曖昧地說什麼「此日期前食用」(use by)?再者,「此日期前最佳」,說了像是什麼也沒有說:難道可會是「此日期後更佳」?
商人在商言商,必定挖空心思,想盡量不「倒米」;若與顧客說得太清楚,無異是與「自己的荷包」作對。政府站在保障消費者的立場上,則不應姑息這種行為。
傳達訊息要清楚
以食物而言,一是「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或稱「此日期前最佳」;另一是「此日期前食用」(use by)。作為「傳達訊息」的媒介,這些用詞均有誤導顧客之嫌。
先說前者。標籤上列出一個日期,然後說「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中英文版本都不對。正確的語文表達,不應在此用「最」字,而應用「較」字;因為只有「該日期前」與「該日期後」兩者並列作比對,只有「二」,沒有「三」,更沒有「眾」,不存在「最」的概念。至於另一個中文用詞「最佳食用日期」更加錯,因為遺漏了「之前」(before)的含義。換言之,如果我在1月1日買一個標籤為「最佳食用日期:1月5日」的麵包,難道我要等四天才吃它(以取「最佳」之利)?
「標籤」並不是廣告宣傳,用字須忠實貼切。例如麥當勞不說I love it而選用I’m loving it,嚴格來說,這句話在文法上有瑕疵,但不可說它錯,因為那只是廣告手法,大可會是有意做出標奇立異的效果,無可厚非。順便一提。港鐵車廂中的標語Please give your seat to anyone in need 則顯然犯了小學生都應知道的文法錯誤,因為只是在問句(例如Does anyone know the answer?)或否定句(例如Do not let anyone fool you)結構中才用anyone,在正面性(affirmative)句子中,用someone才對。故此,應寫作Please give your seat to someone in need。
回說「best before 某月某日」,正確的說法應該起碼修正為「better before某月某日」;中文「此日期前更佳」;雖則是,無論最佳、更佳,本身不一定是佳。至於「此日期前食用」(use by),這句說話的缺點是:搔不着癢處,因為需傳遞給消費者的訊息,不是「在哪天前可吃」,而是「在哪天後不可吃」。如果不強調後者不可吃的含意,原來應有給消費者忠告之用意,變得蕩然無存;而代之者是「無可無不可」的含義,像是說:「請你在某月某日前吃它吧;否則,在某月某日後吃,也未嘗不可」。再者,為何用use(使用)一字?是故意避開「吃」字嗎?言下之意,雖然這(塊肉)顯然是食物,我可沒有叫你吃,你若送進肚子裏,悉隨尊便,但咎由自取,若有差池,請貴客自理。在翻譯成為中文時,那位執筆的仁兄顯然有點兒為難,最終不敢直譯「使用」,但又不想撇去use中不可或缺的「用」之意,於是走出了極為蹩腳的「食用」一詞。何不乾脆就說「吃」?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