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安排教學實習和視導工作的是我的論文導師 Dr. Raymond Simpson。他讓我協助中文和地理兩科同事的教學視導工作,我全無異議。兩位都是我的老師:前者是 Mr. John Rose,後者是汪文恂老師。John Rose 退休後,繼任的先是 David Shortle,後來是 Christine Speak。在評審學生實習成績的會議上,我跟地理教學法同事的意見一般都很一致,但跟負責中文教學法的汪老師則時有出入,常常引致她的不滿。對此我沒有辦法,只能就事論事。
已記不清是什麼時候開始了,大概是七十年代中期吧,Raymond Simpson 偶爾請我協助安排教學實習,因此,我間中要致電學校,邀請他們幫忙。當時絕大部份學校都很合作,可說有求必應,很少「托手踭」的。記憶中,只有兩間學校是比較難搞的:一間是聖保羅男女中學,另一間是張祝珊中學。這兩間中學的校長都認為實習教師影響了學校的運作、拖慢了教學的進度,因而不願意讓我們的學生前去實習。但他們卻搶着請我們的畢業生去任教!
我們到學校進行教學視導時,禮貌上必然會在抵達後或離開前,到校長室打個招呼。有一次,到金文泰中學視導教學,任務完成之後,走去跟校長打招呼時,他正在講電話,但示意我坐下。這一來,他跟對方的談話我完全聽到了。在電話裏,他用指令的口吻要求對方為他做這做那,都是一些私事,好像對方是他的傭工一樣。聽下去,才知道對方是比他低一級的教育官。他自己是高級教育官。
《中學生輟學研究》
1968年秋,開課後不久,系主任就請我到他的辦公室,討論做研究的問題。我們決定做一個中學生輟學研究,由他督導,我負責搜集資料和撰寫報告。我邀請了八位學生協助,到學校收集資料。資料整理好後,我寫成報告,於1970年交給系主任。此後,這件事就如石沉大海,沒有人再提了。1973年秋冬之間,獲系主任告知,《中學生輟學研究》以專題研究報告的形式出版了,是一本不足一百頁的小冊子。他送了一冊給我。我發現自己的名字只出現於他的序言裏。後來我就這個題目用中文在《社聯季刊》發表了三篇文章。
在港大任職11年,我只當過兩次哲學碩士論文的校內考試委員:一個考生是我唸教育文憑時的老師,另一個是我任職教育系時文憑班的學生。前者當然令人尷尬,但想不到後者更使人為難。大學裏有一個不明文的做法:如果導師肯讓研究生呈交論文,即表示該論文基本上已達標,若有問題也只是瑕疵而已。把關者應是校外考試委員,但他一般是由導師建議委任的。因此,如果論文是在導師支持下呈交的,一般不會出問題。萬料不到的是,這次當校內考試委員是該生的導師親自邀請的,竟然也會遇到難以想象的問題。
問題出在:這個學生不但在研究方法上有問題,在學術態度上更令人不安。說來的確湊巧:我在一個六、七十年代之交舉行的中文研討會上,收過一本不見經傳的中國語文雜誌,但沒有棄掉,後來卻因此發現,那位學生的論文有不少地方一字不易地抄自該雜誌的兩篇文章,沒有用引號,也沒說明出處。此外,他又大量引用抗日戰爭前後著名語言心理學家艾偉的言論,卻誤以為出自他人。雖然這個錯誤的罪魁禍首是當時的台灣政府,但作為一個學術研究者,他也難辭其咎。國民政府遷到台灣之後,不容許書店出售大陸或親共學者和作家的作品,以致出版社在翻版舊書時,都換上另一個作者名。有些甚至連書名也改了。
我沒有讓這篇論文通過,但當時在美國當教授(後來在香港某教育學院當院長)的校外考試委員卻給以不錯的評語。後來我發現,他與該生同是葛量洪師範學院的校友。
(封面圖片: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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