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住屋上的負擔是輕還是重?施老闆上周在am730的專欄就直指某顧問機構「港人家庭需不吃不喝16.7年才能置業」的調查結果十分誤導。原因十分簡單:「由於有相當一部分人住在政府提供的居住房屋,以致他們在住屋上的開支,都處於一個相對低的水平。」
理論上,施老闆並沒有錯。的確,相對世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香港人住在公屋(或資助房屋)的比例相對地高:根據2021年的人口普查統計,居住在公營租住房屋及資助自置居所房屋的人口分別佔本地總人口的29.3% 及15.7%。換言之,在香港只有一半收入較高的住戶才是真正在付擔本地高昂私樓。
不過,「港人家庭需不吃不喝16.7年才能置業」高估了本地人住屋上的負擔是一回事,港人家庭住屋負擔是輕還是重又是另一回事。我只說兩點吧。
第一點,用全港家庭中位數來算出「港人家庭需不吃不喝16.7年才能置業」是誤導,但如果我們只用住在私樓的家庭收入來計呢?根據統計處的數字,全港家庭月入中位數約3萬元,而住在私樓的家庭月入中位數則約4萬元,如果我們用該顧問機構的樓價中位數和方程式計算,那麼根據施老闆邏輯來「修正」後,港人家庭仍需不吃不喝12.4年才能置業!
不吃不喝12.4年才能置業是多是少呢?在同一報告中,樓價第二高的是澳洲(當地人需要「不吃不喝9.7年」才可以買樓),第三高的是新西蘭(8.2年),其他國家或地區都不用6年的收入(中位數)就可以上車,是本地的一半不到。
第二點,即使香港人並不是住得貴(假設本地人「只需」8年或6年的收入就可以買樓吧),但是本地人仍然是住得細。根據政府的數據,本地人均居所樓面面積為16方米,在先進城市絕對是「名列前茅」,只達紐約的三分之一,也只有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倫敦的一半。
換言之,以尺價來說,港人在住屋上的負擔仍十分重。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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