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政策「管」與「用」 左右港AI發展

今天的法律必然難以適用於未來的AI應用場景。結果是要麼違法去應用,要麼什麼都不幹(窒礙創新),這情況近年屢見不鮮。所以《宣言》在AI應用上所面對與數據流通及數據安全保障相關的挑戰,將會接踵而至。

政府於上周五(8日)公布《香港促進數據流通及保障數據安全的政策宣言》(下稱《宣言》),筆者表示歡迎,認為《宣言》能夠為數據應用及管治,以至人工智能(AI)持續發展,確立清晰的執行方向。

近年特區政府正積極推動香港數字經濟發展,筆者呼籲政府建立數字管理體系已久,並曾多次就數據的開放及管治的3大範疇,向政府提出建議,包括規範開放數據的應用、規範開放數據的統籌和法規、以及規範香港與中央兩地數字政府之間(G2G)的協作。筆者欣見《宣言》對這3大範疇均有作出回應。《宣言》循頂層架構設計、政策制定、法例和指引、基建配套、數據跨境流動5大領域,提出18項具體行動措施,覆蓋全面。

筆者從事AI研究多年,關心此技術和應用在香港的持續發展。本文主要就《宣言》在AI政策方面提出幾點意見。

留意演算法 確保生成結果精準

AI促進智慧城市及創科經濟是全球的大趨勢,各地政府對於AI治理(AI Governance)都非常關注,特區政府亦不敢掉以輕心。《宣言》指出政府將會適時更新及制定數據治理相關政策及指引,並特別提出就生成式AI(Generative AI,GAI)技術及應用,研究及建議適當的規則和指引。針對生成式AI規劃,筆者敦促政府留意AI數據庫的建立和演算法的制定,確保生成結果高度精準,以及其內容的公平性及透明度,避免演算法出現操縱和誤導等情況。

大數據是AI背後的引擎,要發揮好大數據的潛力。運用大數據,除了對數據有質量的要求之外,也要開放數據,並且在使用上具備適當的自由度。然而,開放數據潛在不少風險,例如使用者難以逃避個人私隱、網絡入侵等安全問題;更需提防虛假信息所帶來的災禍。

值得大家關注的是,美國科技業界專家對此議題存在不同的意見,例如Google聯合創辦人佩奇(Larry Page)和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所持的觀點對立。佩奇深信以大數據驅動的AI會造福人類,主張把數據和技術開放,讓科學家可以自由運用;而馬斯克則反之,認為AI可以危害人間,其製造過程必須嚴格監管。所以,如何平衡數據,以及AI的「管治」和「應用」非常關鍵,政府必須為此定立正確方向。《宣言》正正回應如何確保「管治」和「應用」兩者之間平衡的問題。

倘若政府不正視,長者便會逐漸在數字世界中被孤立。(shutterstock)
倘若政府不正視,長者便會逐漸在數字世界中被孤立。(shutterstock)

關注數字鴻溝 防長者被孤立

近期,筆者在多場科普講座中都談及AI的未來,強調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步伐遠比當今社會及文化發展快,因此創新應用與社會管治兩者的目標不協調,就會產生衝突。簡單而言,今天的法律必然難以適用於未來的AI應用場景。結果是要麼違法去應用,要麼什麼都不幹(窒礙創新),這情況近年屢見不鮮。所以《宣言》在AI應用上所面對與數據流通及數據安全保障相關的挑戰,將會接踵而至,舉例:

1、愈來愈多藝術家利用生成式AI技術創作,這樣產生的作品其知識產權誰屬?屬於人還是屬於機器?另外,如果作品是基於AI自動集合了其他作者的藝術創作而集成的,那麼作品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抄襲之嫌呢?

2、基於AI分析的人臉識別技術,可以在街道保安的應用上大派用場,例如開快車、衝紅燈、牽涉交通意外等的違法行為,在此技術之下便無所遁形,大大提升智慧城市中的交通安全。特別是其在內地的成效,港人有目共睹;基本上港車北上,香港司機在內地駕駛都非常安全。然而,不少人認為政府在公開場合進行人臉識別,難免會違反私隱條例。但法律的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那麼這種人臉識別應用不是同出一轍嗎?為什麼法律是政府治安的工具而AI不是呢?這例子又一次反映出數據「管治」和「應用」的矛盾,筆者認為在未來AI時代,政府要從兩者中找到平衡,要把社會對科技和法律的價值觀重新定義,讓市民意識到科技對社會及個人安全的重要性。

3、科技日新月異,隨之而產生的是數字鴻溝問題,這現象會引致一連串的社會病態。例如全球老年化日趨嚴重,長者一般對於創新科技的適應能力偏低,他們跟不上最新的電子支付平台服務發展,倘若政府不正視,長者便會逐漸在數字世界中被孤立。又例如,社會學家預測「窮者愈窮」的現象在數字世界更加嚴重,AI最終會變成巨擘的專利,引致中小微型企業不斷被大企吞併或被淘汰。如此這般AI的發明究竟是福還是禍呢?

數字政策辦公室 應加快設立

再者,促進數據跨境流動對香港融入大灣區尤其關鍵。《宣言》第18項措施,涉及G2G的跨境協作。不過此項措施實行起來殊為不易,因為內地與香港處於不同的數字治理文化和法律制度之下。雖然如此,香港正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兩地生活、文化亦逐步加深融合,近年港人往來、生活、營商在內地(特別是大灣區)的人數不斷地增長,所以簡化及便利大灣區內銀行、醫療等行業個人資料流通,有助兩地人流、財流、商流自然流通。然而「數字門」大開,是要時間適應的,歡迎政府願意採用先行先試手法去彈性處理。

最後,《宣言》提及今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的「數字政策辦公室」,筆者認為政府必須加快設立,以做好數據應用和管治的統籌工作,並最早讓香港數字政策與國家「數據局」接軌。

原刊於《經濟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黃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