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推出新修訂作業備考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

要達致凈零排放,必須從建築物入手,因此建築業界責無旁貸。除了在建築物落成後營運所需的能源外,興建建築物時選擇的物料和建築方法所產生的隱含碳排放也不容忽視。

屋宇署剛於9月公佈新修訂的《作業備考編號APP-151》「優化建築設計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提及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寬免的最新要求。該要求除了要符合《作業備考編號APP-152》可持續建築等設計及《作業備考編號APP-156》對住宅樓宇的能源效益設計及建造規定外,對發展項目在綠建環評(BEAM Plus)的表現,亦提升了相關標準,由以往的「不予評級」提升到至少「金級」,才可獲得總樓面面積豁免。

至於獲得「銀級」和「銅級」的項目,則需分別符合一項或兩項在作業備考附錄內列明優質建築環境的指定標準。五項指定的標準分別為︰(1)增強綠化覆蓋;(2)提供健康與安舒的設施;(3)增加自然通風;(4)採用建築信息模擬(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ling,簡稱BIM)及(5)採用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筆者認為,這次更新,除了落實在2017年施政報告內提出的檢討總樓面面積寬免的機制外,也符合了公眾對可持續優質建築環境的期望。

回顧《作業備考編號APP-151》推出初期,只要求相關發展項目參與綠建環評,而沒有指定發展項目要獲取相關評級,有些發展項目利用此漏洞,以最少的資源令項目僅僅符合綠建環評新建建築1.2版內9個先決條件,雖然獲取「不予評級」,但依然獲取總樓面面積的豁免,一直以來為大多數環保團體詬病。翻查香港綠色建築議會網頁的資料,在已評估的約900個新建建築之中,大約三成的發展項目只獲暫定或最終「不予評級」(1.2版本)或「先決條件達標」(2.0版本)。

新樓面豁免要求 適用明年6月底後入則頂目

新的樓面面積豁免要求適用於在2024年6月30日或以後入則的發展項目,相信在此日期後在綠建環評拿取「先決條件達標」的發展項目必定大幅減少。

另外,今次新修訂亦有便利業界的措施。以往在認可人士申請展開上蓋結構工程時,必須提交綠建環評的暫定評級,但往往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綠建環評的暫定評級未能如期獲得,因而造成工程延誤。更新後的作業備考列明只需提交由建築環保評估協會知悉的「分數概要」( Credit Summary),而不用經歷整個初步評估的送審過程,此舉除了大幅減少發展團隊及綠建專才在初步評估時的工作量之外,亦大大縮減了準備審批的時間,更有效避免因綠建環評暫定級別未能如期發出所引致的工程延誤。

要達致凈零排放,必須從建築物入手,因此建築業界責無旁貸。除了在建築物落成後營運所需的能源外,興建建築物時選擇的物料和建築方法所產生的隱含碳排放也不容忽視。筆者期望,業界攜手合作,共同為2050年達致碳中和出一分力,同時令 香港成為全球首屈一指的宜居城市。

商界環保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