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錯國歌事件 是冰協錯了嗎?

筆者覺得,冰協未能成功完成要求是因為外來因素,特別是上頭的不妥指示。責任真的不在冰協。

有關播錯國歌兩篇文章發表後,收到了正義讀者提供資料。想和讀者分享一些看法。

提交連結 源於港協要求

港協暨奥委會義務秘書在11月22日發給本地體育總會的信。最主要的指示是:

港協暨奥委會秘書長在11月22日發給本地體育總會的信(部分)。(作者供圖)
港協暨奥委會秘書長在11月22日發給本地體育總會的信(部分)。(作者供圖)

這封信明確指示本地體育總會發信的要求,而用了很重的字眼”shall”。連草稿都也提供了,誰敢不從?冰協最近指出:「請注意發出連結乃是根據港協要求而發出,並非由冰協為求方便發出。這也是播錯國歌的第一個導火線,是因為對方認為已有中國香港國歌而未有安排見面核對國歌版本及取USB。」對此說法,筆者完全同意。

另外,義務秘書要求本地體育總會送副本給港協,這是一份了解事件因由和冰協管治能力的重要資料,但港協從來沒有提及是否收到。

再者,主辦方回覆冰協的電郵中,除了提及收到連結外,還提及「來自港協」(from the SF&OC)。義務秘書提出的稿是沒有提及港協。一個很大的可能性是冰協發了會長在12月7日發的信給主辦方。主辦方回覆冰協的電郵中確認冰協找了它很多次,同時因工作太忙和以為收妥而沒有理會。明顯地冰協已盡力,不能完成指引要求是因為外來因素。

港協3份文件的共同問題

回顧港協義務秘書的信、會長的信和有關指引,有一共通問題,就是依足所述而不懂中文,只懂英文,就不能用港協提供的連結成功下載正確國歌。港協董事局在公布中提出了「……但若冰協有遵從《指引》規定,則事件可以避免發生」,事實並非如此。港協提供的連結經會長加持後,外地的人,哪會覺得有問題?

新聞稿提出,「冰協在補充報告的回應仍屬片面之詞,知悉冰協已就未有以嚴謹的態度處理國歌致歉」。「未有以嚴謹的態度」一說,從未聽過冰協有類似的說法,有點套帽子的感覺。至於「回應仍屬片面之詞」,要看冰協交的報告,才能明白其理據。以這些說法,政府未能明白事情的內容,不能怪他們說會嚴肅處理。

至於「企業管治方面亟待改善」,這是建基於「冰協主席在領隊未完成海外賽事回港前,對於播放國歌出錯事件的資訊掌握甚少,從而無法回應港協暨奧委會查詢,此情況極不理想。」很明顯地,這是資源而不是管治問題。照顧運動員重要,還是與冰協主席詳細報告重要?港協有沒有想過,還需要處理有關運動員的情緒問題?

責任不在冰協

當日播錯國歌時,已於20秒內更正,當然是源於冰協人員立刻要求停播,以及交出內存正確檔案的USB。筆者最欣賞要求運動員作出反應一事,反映了提交USB的重要性。

播錯國歌,已經發生了好幾次在不同的比賽中。收到連結而下載不到國歌,就是共通之處。花多一些精神在深入調查共通之處,才能處理問題。可惜的是常常批評別人「企業管治」有問題的組織,不知有沒有能力看通自己的問題?冰協已多次就未能成功完成要求核對國歌,及把USB交給主辦方而致歉。筆者覺得未能成功完成要求是因為外來因素,特別是上頭的不妥指示。責任真的不在冰協。

後記:幾乎又播錯國歌

這兩天從傳媒中,得知港女子冰球隊世錦賽奪小組冠軍,真是可喜可賀。但是領隊關婉儀指,冰球港隊今次出戰女子冰球世錦賽,在檢查國歌時仍然發現有錯。她解釋,因接收載有國歌聲音檔USB的人,並非播歌的工作人員,兩人也無交接USB,播歌者在網上下載國歌,幸好事前對方與關婉儀核對,才無再出現播錯國歌的情況。

依此說法,有幾個問題。第一是為何主辦方手持USB的人沒有交給播歌的工作人員?第二,為何播歌的工作人員不問主辦方和冰協?是不是播歌的工作人員相信因已有連結,不需要問人?冰協應是投訴及要求徹查。第三,筆者不肯定,但相信冰協已按港協發給本地體育總會的信的要求,已把帶有下載連結的信送給主辦方。相信女子冰球隊世錦賽幾乎播錯國歌,又是類似的情況。(4月11日增補)

趙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