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主動角色
筆者在2010年因為 PISA 而訪問上海的教師。教師們一致認為, PISA 用的理念,與上海近十多年的校內考試理念,基本一致:着重測驗學生的能力,而不是測驗知識的內容。因此校內的學習,進展很快,但是卻沒有顯著減少「高考」的壓力。理由很簡單,教師說:「高考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那與教學沒有直接的關係,那是我們改變不了的。」
驟聽起來,有點失望。但是轉念一想,卻明白起來:校內的教學(包括校內考試)與校外的高考,各有不同功能。希望用公開考試來良性地指揮校內的教學,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期望。公開考試可以做的,是盡量減少它的負面影響,僅此而已!
第三,學與教的關係。假如上述的探討是有道理的話,那麼,解決公開考試的惡性影響,關鍵不在公開考試(那是另外一種討論),而在於學校有沒有為學生的學習,塑造一個新天地。教學有了新的前瞻,才能把公開考試放在適當的地位。不然,教學沒有更高的目標,公開考試自然就成為教學的太上皇。
教學,是「教」與「學」兩個方面。為了學生「學會學習」,最關鍵是學生要成為「主動的學習者」。最理想的情況,是讓學生制定各自的學習目標,設計各自的學習途徑,各自去闖出自己的學習經歷;在這個過程中,學生還會學會成功與失敗,學會自我糾正等等。這,在今天現實的學校制度裏面,只能是天方夜譚,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性。
然而,讓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者」,在今天的現實中,也有了不少寶貴的萌芽、嘗試、經驗,不可忽視。世界各地曾經有過不少的教學法改革例子,這種種「新」的教學法,都有一些積極元素;而這些積極元素,都是與學生的學習主動性有關。例如歷史比較長的「探索教學法」,是鼓勵學生通過自己的探索,找出答案。又例如美國近年流行的「翻轉課堂」(flip classrooms),基本上就是把傳統的師生互動顛倒過來,以學生為主導。這與筆者十多年前在中國農村看到的「把時間還給學生」,原理上一樣的。
筆者不認為教學可以用具體的教學形式作為改革的支點。香港近年很少提出某種教學法,作為改革的要求。但是外面人來看香港,還是覺得香港的課堂上不錯的。其中也許就是因為香港的「校本」政策,在課程和教學方面,給了學校和教師許多空間,而沒有把教學法的創新,釘死在某種教學法上面。也說明香港的教師,專業性非常強,都是靠自己校內的努力,創出許多不知名的教學法。
不過,總體來看,香港學校的教學法,還是沒有擺脫「教師為主」的形態。新加坡近年提出「教少些,學多些」作為教學改革的口號(其實北京的中學在1990年代就提出過同樣的口號),可以說是比較高層次的改革方向,因為它留給了教師許多創新的空間。
原文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封面圖片: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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