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封面圖片為1973—74年度明原堂「全家福」,作者提供。
入職港大之後,我就開始構建一所理想宿舍的藍圖:(一)恰當的學生比例 (性別、院系、年級等);(二)學生的背景和興趣盡可能多樣化;(三)宿舍有濃厚的學術氣氛和多姿多彩的課外活動;(四) 宿生態度開放,人際關係和諧。11年來,我一直朝着這方向努力。
陳鑛安和黃兆傑是明原堂的首任高級導師。當時兆傑跟我已有20年交情,所以什麼事情都找他商量。明原堂的對聯是通過他請羅慷烈先生寫的。我十分喜歡這副對聯,它既寫出了宿舍眼前風光,也道盡了眾生心中願景:
明眼有滄浪,憑欄欲共鯤鵬起;原心皆坦蕩,對客何妨門闥開。
改革留宿制度
當時,大學的宿生仍然要每晚簽到,在外留宿要預早申請,午夜之後回宿舍要說明理由。每晚九時許,管房工友會拿着簽名簿到同學房間請他們簽到,簽到簿十時後放在宿舍進口,由門房看管。當時不在房內的可於事後補簽,但須注明時間。同學一般都不喜歡這一套。我也不喜歡,但因為其他宿舍都這樣做,而自己又是「新丁」,只好忍受一下,暫且蕭規曹隨,沿用這套不合時宜的制度。過不了兩年,我便把它取消了。
聖誕節、復活節和炎夏這三個長假期,在宿舍留宿是要另外繳費的。宿舍開辦初期,有一天,一位家在新界、環境欠佳的宿生來見我,問我可否讓他免費在宿舍住兩個星期,以便為學生會辦一點事。我躊躇了一會兒,說:「讓我想個辦法吧。」想起施玉麒和郭慎墀兩位校長的處事方法,我決定替他把宿費付了。此事只有協助我的文書梁世鈞知道。希望那位同學沒有誤會我濫用了職權,「隻眼開隻眼閉地」讓他「偷住」。
我在大學堂宿舍當導師時,間中會有宿生招待同學或朋友留宿,但這情況很不常見。相隔不過兩三年,當上明原堂舍監後不久,便發覺已經時移世易,「屈蛇」在宿舍早就成了常態。70年代之後,這現象更趨普遍。我認為,如果有實際需要而又不妨礙他人生活,招呼客人留宿是可以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應該鼓勵的。因此,我在1973年暑假過後,就跟宿生會商量,推出一項計劃:容許宿生招待非宿生會員留宿,頭九次免費,以後跟非會員一樣,每次一元。經過一段時期的試驗之後,從1976—77年度起,我們把它修訂為頭六次免費,以後每次三元。在七十年代中期,宿生會為了加強同學之間的交流,更經常安排外地及本港其他大學的學生集體在明原堂留宿。
明原堂導師 人才輩出
兆傑離職後,接替的是楊健明。健明也是大學同學,遲我一年入學,念物理。我們很合得來,可惜他只做了一年便過檔大學堂宿舍,等待接任舍監職務。鑛安也同時走了,換來兩位我素未謀面的同事。一位是數學系的陳載澧,另一位是化學系的吳清輝。他們兩人都是非常盡忠職守、關心學生的導師,很受學生的愛戴。他們擔任高級導師的時候,我們合作無間。我離港期間,載澧代我做了一年舍監。那是非常關鍵的一年。後來,我們合作寫了一篇討論舍監和導師職責的文章,發表於澳洲墨爾本大學的學報。陳、吳二人離開明原堂後,輪流擔任康寧堂的舍監。
明原堂最初十年的高級導師,後來差不多都成了香港高等教育界響噹噹的人物:陳鑛安(1969年1月—1971年7月)是港大動物系講座教授;黃兆傑 (1969年1月—1970年7月) 是港大中文系翻譯教授;楊健明(1970—71)是港大專業進修學院院長;陳載澧(1971—74;中間一年任代舍監)是港大通識教育主任;吳清輝(1971—73)是浸會大學校長;陳坤耀(1972—73)是嶺南大學校長;陳劉潔貞(1973—75)是港大歷史系講座教授兼系主任;林健(1974—75)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講座教授兼系主任;黃紹倫(1975—78)是港大副校長;周白菡(1975—77)是中大解剖學系教授;陳和晏(1977—79或稍遲)是港大電機工程系教授。至於接替黃紹倫的陳玉蘭 (1978—79),乃學生事務處屬下的輔導員,沒有教學任務,但學生事務主任 Peter Whyte 妄顧大學的傳統,刻意安排她來明原堂當高級導師。按照當初的設計,高級導師應該是大學的全職教師。我離職後,她更獲委任為明原堂舍監。聽說她不久便因為結婚而離開宿舍,後來更辭去了港大的職務。
寫到這裡,我想起了一件往事。1970年代中,中大一位叫鄭廣桓的畢業生來電,約我到他當導師的宿舍(知行樓),跟他的舍監見面。舍監叫余允文,是新亞書院一位初級行政人員。當年中大的舍監基本上只是一名管理員,一切都按照上司的意旨行事。此外,宿生會既無權力,也乏財力,每年收到的會費非常有限,支付電視機租金及報紙費之後便所餘無幾了。在此情況下,宿舍怎會有生氣?我提了一些意見,希望余先生會向上級反映。事後廣桓告訴我,余先生有心無力,他的說話沒有人聽。
(圖片: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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