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拒絕特區政府要求,在搜尋器將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置頂,以防止搜尋「香港國歌」時出現涉嫌有港獨內容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特區政府除了譴責及揭露谷歌雙重標準以外,一籌莫展。互聯網顛覆了整個傳播模式,原來監督媒體的法律與倫理操守準則亦幾乎完全失效,各種形式破壞公序良俗的事情接二連三發生。在全球範圍內,重建一套機制監督互聯網和社交媒體,是不能奢望的;各自本地立法監管在國際運作的媒體,才是正道。
香港體育代表隊參與國際賽事出現「播錯國歌」事件,顯然是政治操作的結果。雖然沒有確鑿證據,但試想,循正常渠道操作是不可能錯的,一定要循不正常手段才能「搞錯」,即所謂不搞不會錯,因為各國國歌是大會提供的,毋須職員自行上網搜尋;至於誰「搞嘢」、誰是幕後黑手、如何逃避偵查或者洗脫嫌疑,遲早會有吹哨者爆料,不妨拭目以待。
谷歌拒港府要求 理由站不住腳
互聯網搜尋器未必參與「播錯國歌」事件,而祭出演算法的客觀標準,表面上是置身度外或者不想介入政治,實際上推卸責任。因為任何媒體,無論從企業的願景與使命(mission and vision)角度看,抑或是市場的商業定位,提供正確信息都應該放在首要地位。谷歌以「無法控制演算法」為由拒絕特區政府的正當合理要求,是站不住腳的。稍微懂一點電腦程式的都知道,只要將「香港國歌」的搜尋,排除除了《義勇軍進行曲》之外的任何其他可能,就可以符合特區政府的正當要求。
假設有人發布信息,說「拜登是阿富汗總統」,那麼,你在搜尋器用「拜登」、「阿富汗」和「總統」3個詞語去搜尋,必然會出現「拜登是阿富汗總統」這條錯誤信息,相信不用美國政府提出要求,谷歌也會主動刪除這條明顯是錯誤的信息。
谷歌拒絕特區政府要求,有多少政治成分,缺乏依據;而其暗示特區政府可以花錢買廣告位,是否純商業考慮,也不好推測。但欺人太甚,至少是欺善怕惡,則無可爭辯。2021年2月,澳洲國會通過法例,要求谷歌及臉書(Facebook)使用澳洲新聞機構的新聞時,需要付費。初時兩間世界級的互聯網大企業拒絕執行,聲言法例難以實施,並停止上載澳洲新聞,結果幾天後還是死死地氣,重新使用澳洲新聞,並且與新聞機構商議付費辦法。
不能盲信市場決定論
享受慣了免費午餐突然要付費,從來是店大欺客的谷歌與臉書,當然不會輕易就範,但最後還是選擇守法。唯一的解釋是澳洲市場足夠大,若然因為要付點錢而放棄,必定是因小失大。
市場和利潤仍然是資本主義社會操作的重要決定因素,但不能盲目相信市場決定論,因為事情總有例外。新興大亨馬斯克(Elon Musk)處處表現出特立獨行,他出巨資購入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之後,引起政經和媒體人士的高度關注;在美國中期選舉前夕,維權組織約見馬斯克,要求他澄清對於被推特封禁的帳號,如何恢復發言權的程序,要提高透明度。原因是馬斯克曾經公開表示,他上任推特「話事人」之後,將會為被終身封禁的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帳號「平反」。
不按牌理出牌的馬斯克,永遠不會缺乏上新聞頭條的信息。推特本月15日封禁幾個美國記者的帳戶,其中包括CNN(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記者,理由是這些記者在推特分享的信息包括馬斯克行蹤,危害馬斯克的個人安全。該些被中止的帳戶,幾天後已經恢復,但「@elonjet」這個帳號,專門發布馬斯克行蹤,包括每天行程的具體時間等,則仍然被封禁。
馬斯克的做法,引起美國新聞界的質疑與譴責,理由是破壞新聞自由;但公布一個人的行蹤,而該個人行蹤與政治或者巨大商業決定無關,顯然是侵犯個人隱私,新聞自由不是「天大」的理由。馬斯克有錢買下媒體,然後自己定規矩,表現出來有點「乞人憎」,唯目下這套做法是符合資本主義市場規律的。
報紙過去也曾經歷混亂時期。美國的黃色新聞,一時間「拳頭+枕頭」充斥版面,一切以逐利為目的;後來引起社會不滿,提出媒體要有社會責任。記者和編輯各專業團體,以及媒體本身,紛紛制定行為準則。對於某些影響社會和媒體及媒體人的做法,實施自我制約及監督,才形成一套能夠維持底線的社會責任做法。
立法監管網絡搜尋器 似是唯一可行做法
現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處於方興未艾階段,傳統媒體自我制約的監督機制毫不起作用,有些法律也未必適用,特別是司法權僅限於一個國家之內,法律與法庭判決在司法權以外的地方,對國際媒體而言,形同虛設。
香港市場不夠大,被谷歌店大欺客,谷歌更加罔顧其聲言要提供正確信息的承諾,也是「老子的事情你管不着」的霸道行為,奈何不了。澳洲立法要求國際媒體採用當地新聞要付費,是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典範。香港何時能夠立法,限制搜尋器不能提供錯誤信息,恐怕將會是曠日持久的事情,但似乎是唯一可行的做法。在立法監管之前,可能只有唱衰谷歌一途。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