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有不少講座、課程以社會創新、創新與持續發展為題,但很多鼓吹社會創新,甚至教創新的人,自己都沒有弄清楚何謂社會創新。
社會創新的定義
首先,要分辨創新與發明的分別。發明是從無變有,創新是將現有的事物從新組合,以提高其價值。所以「創意」絕不是全新的概念,而是透過從新結合一些舊有元素,以不斷滿足人類持續的慾望與需要,所以也應用在產品、服務、流程、教學、藝術等。創意「是一種忽然清楚地識别出熟悉事物帶來的震撼」。我們都知道具創意的人一般都能把似乎不相關的事物作出聯繫,而事實上醫學界便有專為有創意的人而設的「疏離聯想測驗」。
其次,要弄清楚不同創新名詞的本質。從目的而言,根據彼德.杜魯克的觀點,只有經濟創新(Economic Innovation)和社會創新(Social Innovation)兩種,科技只是創新的方法。現時政府推動的科技創新,目標是壯大香港的科技產業,着眼的也是經濟發展。社會創新的目的就是改善人的幸福,受益者是他人而不是自己,包括:提升個人的社會資本或生活環境,或人與人之間的社會資本或相處的方式。
社會創新的複雜與弔詭之處
劍橋大學前教授查理斯.亨登─泰勒(Charles Hampden-Turner,簡稱CHT)是管理學的大師,也是跨文化管理理論的權威,對矛盾詞、逆喻、弔詭及悖論等有深入研究。在2003年,新加坡惠普公司安排了CHT來分享半日的講座,主題是應用兩難理論(Dilemma Theory)去觸發創新。小息時,我與泰勒教授聊天,我告訴他香港的社會創業家是示範兩難理論的榜樣:「沒有營商經驗的,會覺得既要收支平衡,又要幫助來自弱勢社群的員工,這是左右為難──要收支平衡很難,幫助弱勢社群亦不容易。但有豐富經歷的社創家,會以社企幫助失業人士學識一門手藝去賺取工資,從此脫貧。」
我自此也就喜歡創造及收集矛盾詞;矛盾詞亦稱為逆喻,這是一個詞語,意思是一種由果推因、由末究本的譬喻方法。菲士勞(F.Scott Fitzgerald)對「悖論」提出其獨有的見解:要考驗一個人是否擁有一流智商,就要看這人能否同時把兩個對立的概念,放在腦中同時思考,卻保持各種活動運作,例如能夠堅持把看似沒有可能的東西變成可能。菲士勞的說法不是無稽,因為對立的觀點可以應用在不同層次的事物。儘管「外面」的事情看來都是沒有希望的,但改變「內在」的想像,卻能將事情轉變為有希望。菲士勞的說法所形容的,也就是所謂「創意的張力」(Creative tension)。
最後,浸會大學黃國鉅教授在《明報》發表過一篇〈創新就是顛覆?〉的文章,質疑破舊立新的觀念。一來「破舊易」,「立新難」,「新」是不一定是「好」。「打破常規」、「打破框框」、「打破刻板印象」、「顛覆定型」等所有形式的創新,也有其內容上的必要性,只求其形,沒有內容的創新,往往只是虛招和姿態。二來破舊立新是近代的觀念,破舊是要建立一種新的模式,不是只求形式,也要內容的創新。而往往創造出來的作品,不自覺地就成為一種規律。然而弔詭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天才往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創造一種新的模式和規律。
故此,社會創新是兩難、複雜,但過程卻能成就參與者不一樣的智慧,只是不能為新而新,徒具虛形。坊間多用艾華.戴寶路(Edward de Bono)的6頂思考帽,除了用不同角色去協助思考,其實6頂思考帽等於6個限制,但限制卻同時會激發念頭。其實艾華.戴寶路還有提及水平思考,是要提醒人不要只是直線死板地向前行,有時向後迴轉,可能另有天地。
社會創新如是,做人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