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蠡讀音li第三聲「李」),是唐詩人王勃(650—675?)的〈滕王閣序〉名句,描寫晚霞與飛鳥交錯的秋天景觀,晚歸的漁舟傳出嘹亮的歌聲,響徹江西東北部的鄱陽湖(古稱彭蠡)。
孟晚舟在加拿大涉案時,我由其名聯想到上述的「漁舟唱晚」和同名的古箏名曲,猜想給她起名者,可能由〈滕王閣序〉得到靈感(序文還有「孟學士詞宗」和「接孟氏之芳鄰」)。
炒熱中國紅 民族主義情
不管孟晚舟之名是否關乎〈滕王閣序〉,中秋後的9月25日,她深夜抵達深圳的政治場景,倒可以套到「漁舟唱晚,響窮彭蠡」的描寫,只是「晚」歸(滯留近3年)漁「舟」唱的是「紅歌」。
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她對歡迎者致詞:「有五星紅旗的地方,就有信念的燈塔。如果信念有顏色,那一定是中國紅!」(註1)
此語被視為「響徹雲霄」,廣傳開去。25日晚間的新京報網,首頁要聞標題之一,是〈孟晚舟平安回家!一身中國紅走下飛機〉。
「中國紅」成了炒熱的術語,黨報黨網競以此發表評論。中共中央紀委網站25日刊出署名評論〈那抹中國紅是最堅定的信仰〉,稱:「那一抹絢麗的中國紅,燃起無數國人心中信念之火,照亮海外游子不尋常的歸途。」
10月2日,《人民日報》第1版署名文章,又以「中國紅」為標題:〈鮮亮「中國紅」激揚愛國情〉。
這一類的政教,因有強大的政治動員力而推廣,並有相當成效。從網絡留言和微博來看,不少人視孟晚舟是「歸來的英雄」。「中國紅」激起民族主義情緒,當局可轉化到備戰的部署,例如對台灣發動武統的戰爭準備。
也有網絡留言表示質疑:「是鮮紅的中國紅?還是橙紅的加拿大楓葉?」還有人說,如真是「中國紅」,應放棄加國居留權,賣掉豪宅「捐款支持第三次分配」。
放人解糾結 謀高層對話
在紅色中國(紅中)拘押的康明凱(Michael Kovrig)兩人也獲釋。曾有外交官身份的「凱哥」,雖無「凱歌」、「凱旋」之勢,但算回到加拿大的家園,再看到楓葉紅。
孟晚舟被扣留、康明凱被關押,是政治事件,各方以「放人」解開糾結,是不得不的妥協。沒有贏家,也沒有任何一方承認是輸家。
儘管各地媒體稱「放人」是人質外交,但三方否認。中方稱,釋放兩加拿大人,是因應他們的保外就醫申請;加拿大外交界則稱,是中方主動提出釋放他們。
關於孟晚舟事件,中方不提她與美國法院的協議,《人民日報》9月26日「本報評論員」文,稱「事件的實質,是美國試圖阻撓甚至打斷中國發展進程」。
緩起訴協議 有認錯記錄
美方則強調,孟晚舟與法院有延期起訴協議(DPA, 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對於欺詐銀行的控告,她雖未「認罪」,卻已「認錯」,表示誤導了銀行。
孟晚舟案關乎香港滙豐銀行為星通公司在伊朗的約1億美元交易結帳,星通是華為的第三方合夥人,此交易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因此華為的孟晚舟牽入「電信欺詐」。美國之音據美司法部網端的訊息稱:「在 2010 年至 2014 年間,滙豐銀行為星通在伊朗的價值1億美元的交易結了帳,從而,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美國之音引述孟晚舟與美國達成的協議(DPA):「根據 DPA 的條款,孟晚舟認同長達4頁的事實陳述的準確性。孟晚舟還同意不會犯下其它聯邦、州或地方罪行。如果孟違反協議,她將受到本案第三份補充起訴書中對她提出的所有指控的起訴。」(註2)
中美間互動 啟對話之門
以「放人」的互動,緩和緊張外交關係,或可尋求更多對話和溝通的機會,並謀取經濟、貿易關係的改善。
據VOA的報道,長期研究紅中法律的紐約大學退休講座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稱「美國檢察官與孟晚舟達成暫緩起訴協議並導致最終撤銷對她的刑事起訴是一個好消息。我希望這為解決困擾美中關係的一系列其它問題開闢道路。」(註3)
「放人」的背後,是拜登在宏觀戰略領域對「主」和「次」的全面疏理。退出阿富汗,也不糾纏於孟晚舟的糾結,是要集中資源於「主要」的戰略部署。
最大之風險 台海燃戰火
中美之間有戰爭危機。最大的風險不在南海,而是台灣海峽;2032年前後(11年之內),台海戰爭的風險或更高。
美國諒會正視兩岸的備戰、紅中運用民族主義的政治動員機制和效能,並因此尋求高層次對話。放下孟晚舟的糾結,是釋出善意、尋求機會的一步。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各國自力救濟,衍生「去中心化」之勢。美國特別是特朗普在位時亂象叢生,沒有「指點」全球的實力和認受性;紅中稱中國方案、中國道路引領全球,亦未形成全球共識。
在「去中心化」之下,中美、美俄、中俄三邊關係的變化,與各國戰略利益息息相關。如今的「放人」能否打開高層次談判之門,備受各國關注。
外國人關注 比較差異性
孟晚舟事件成為「愛國主義」政教的教材,是「講政治」(政治掛帥)的常態。在「內宣」層面,「中國紅」的話題能催化不少人的「愛國主義」認同,但在「外宣」層面,則未必有多大效果。
在西方,資訊開放,新聞、言論自由,民眾獲得充分的知情權,對新聞虛假的辨別力較強,又有獨立思考的習慣或專業知識,很難會接受某一方的全套「說法」。
從媒體訊息和網絡留言看,不少外國人以比較的視角,觀察了法律、司法程序的差異。他們提到孟晚舟引渡聆訊,有法律的依據和司法程序的約束,人權保障按法律的規範:她住在自己的豪宅,可以與丈夫、子女相處,戴著行蹤腳器可外出,更獲得律師的充分辯護權。
他們也提到,康明凱兩人被指間諜罪後,一直被關押隔離,時間近3年,在資訊不透明、辯護權短缺之下,其人權保障引起外界質疑。2月15日,有58國簽署〈反對在國與國關係中任意拘押宣言〉(Declaration Against Arbitrary Detention in State-to-State Relations),簽署的國家有加、美、英、澳洲和日本。宣言未指名針對哪一國,卻重申個人自由、保障人權、司法獨立的價值觀。
西方對紅中的「警戒」不易因「放人」而消失,加拿大外長馬克.加諾(Marc Garneau)說:「我們在睜大眼睛看!」在失去互信之下,彼此防範、警惕,外交關係的改善有舉步艱難之困。
註:
1, 新京報網2021.9.26。
2, 美國之音2021.9.28。
3, 美國之音2021.9.25。
本文原題〈漁舟唱晚總歸家 凱非凱旋也回加〉,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