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很多自置物業做生意的老闆賣鋪,有老友問我點睇這一班老闆?
在社會角度,我非常佩服,他們當中任何一個都可以稱得上是好老闆,試問在前年6月的社會運動開始,接着新冠疫情,香港飲食零售市場簡直苦不堪言,不少老闆早已結業,能夠捱到現在才賣鋪,怎能夠不稱呼他們是好老闆?這些老闆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會欠員工的薪金以及長期服務金等,所以,我們亦聽不到有員工指摘這些賣樓老闆欠薪。
現在賣鋪的老闆,例如義順、羅富記,多數有幾間鋪,在疫情封關下,賣一間救亡,亦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在賣鋪之後,多數會售後租回,而且租金不俗。
做地產生意的人明白,租金高自然賣得好,但買樓的人以為有一張租金不錯的長租約,這可能是他們一廂情願,因為賣鋪的雖然是一個好老闆,但卻未必是一個長租客,完成當下的租約應該沒有問題,但多數不會簽新租約,因為那位老闆可能仲有幾個鋪位仍然做緊生意。租金高亦是一個問題,所以,買鋪的人千祈唔好寄以厚望,以為租約到期可以加租。
事實上,前業主可以完成租約已經是唔錯,所以,買鋪千祈唔好貪租金高,回報好,因為租金高的背後代表售價亦高於市值,多20% 租金,就算買貴10% 都係唔抵。不過,話分兩頭,優質鋪位是可遇不可求,業主冇甜頭又點會賣,買貴咗當機會成本。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