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譚耀宗:完善選舉制度 吸引有識之士參選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本社專訪時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會吸引一些有能力、做實事、有抱負、有承擔,希望幫助社會的人參選。

全國人大會議3月11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本社專訪時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其中一個好處,就是會有多一些人參選。

「為何這樣說?因為整個議會應該有所變化。」譚耀宗指出,立法會不會像以往那樣「得個亂字」,「日日打鐘點人數,無聊得很;開口就罵官員,然後動手動腳。」

未來選舉委員會人數增多 職能也增加

譚耀宗指出,香港選舉制度的改變,主要體現在幾方面,其中核心問題就是選舉委員會,他解釋:「選委會原先只有負責提名行政長官,以及選出行政長官兩個職能。現在選委會人數增多了,從原來1200人,增至1500人;職能也增加了,包括提名立法會候選人。誰要參加立法會選舉,就要得到選委會的提名。除了提名外,選委會還會選舉部分的立法會議員。」

「也許大家會提出幾個問題,」譚耀宗說:「立法會議員想參加選舉,先得要選委會提名,那提名多少人?這點暫時未寫上,要留待人大常委會會議解決。行政長官的參選門檻倒是有規定,要得到188人提名;選委會還會產生一批立法會議員。」他指出,這樣的做法早有先例,回歸前便有「臨時立法會」(簡稱「臨立會」),臨立會的議員便「大選舉團」產生。因此,他認為,現在只是「恢復」由選委會選出立法會議員。

那麼,到底會選多少人?譚耀宗說要留待人大常委會開會決定。「不過,有句說話大家要留意一下,就是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選委會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佔較大比例,『較大比例』即是多少?就是由現在70個議席增至90個,『較大比例』意思就是他日的立法會選舉途徑有三:一、功能組別;二、分區直選;三、選委會產生,而選委會產生的議員數目,會較功能組別和地區直選為多。多多少?未知,仍有待人大常委會決定」。

譚耀宗說,還有一個新增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功能是審查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1500名選舉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以及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據的準則,包括《基本法》、《港區國安法》、還有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還有一個內容是,人大常委會去年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的決定。」譚耀宗說:「當然,還會加上一些本地法例的規定,例如有刑事罪行定罪紀錄的人,是否可以申請公職等。」

未來選舉委員會將具廣泛代表性

至於資格審查委員會由多少人組成,譚耀宗相信,人大常委會將會有具體的建議。「大體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就是這樣的安排,跟原來不同的地方也解釋了。至於選舉委員會有什麼好處呢?我個人認為,首先有廣泛的代表性。香港社會有各階層,選委會應是社會各階層的縮影,有多方面的代表一起商議誰適合做行政長官。這是從市民根本利益出發的,所選出的行政長官,就代表整個社會;選舉立法會議員也是同樣概念,因為原先的兩個途徑(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有不足──功能組別議員只會爭取功能界別的利益;地區直選議員也必須向當區居民交代,亦只會側重某一區;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員則可以從市民整體利益、大局去考慮,相信也比較容易與行政長官合作、溝通,因為都是由選委會選出來的。我相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會考慮這些因素」。

「或者有人會問,直選比例是否會減少?民主是否也會退步了?」譚耀宗認為,「民主不是只有直選,更不是只有地區直選,民主有許多方面的體現,以選舉委員會作為核心,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令當選者有一個全局的概念,以市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是這樣,今天許多議題都只會流於爭拗,各自堅持自己的立場,沒完沒了」。

他相信,完善選舉制度的其中一個好處,就是會有多一些人出來參選。「整個議會都應該有所變化,不能像以往那樣「得個亂字」,「入到議會,只會覺得泿費時間,日日打鐘點人數,無聊得很;開口就罵官員,然後動手動腳,有人形容立法會是『鬥獸場』、『泥漿摔角』、『打爛仔交』,根本不想進入議事廳」。他相信,完善選舉制度後,會吸引一些有能力、做實事、有抱負、有承擔,希望幫助社會的人參選。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