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唯一要恐懼的正是恐懼本身。 這句名言出自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1933年的就職演說。 今天大多數香港人可能從未聽聞過羅斯福。然而,上周末香港人再一次向世界證明,恐懼並不是他們害怕的東西。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曾試圖向反對派的非官方初選提出警告,指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藉此灌輸恐懼,但超過60萬香港人沒有受到威嚇,卻向曾國衛豎起了中指。 他們不僅冒着夏天的酷暑,而且冒着政府威脅要篩選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
大膽的民主示範
這是大膽的民主示範,它向特區政府和中央發出了強有力的訊息,無論怎樣,甚至是嚴厲的《港區國安法》,都不會令香港人沉默。 林鄭月娥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是試圖灌輸更多的恐懼,她已經從我們的行政長官變成北京的代言人。
她事先警告,指無視疫情違反限聚令進行大規模投票,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並堅稱香港的選舉制度不包括初選。我亦無謂向她解釋上周末的初選其實是非正式的,並非我們選舉制度的一部分。這是自由的體現──超過60萬人通過選舉決定誰代表他們。這又如何能威脅國家安全?
誰抱怨泛民初選?
建制派政黨通常在中聯辦的協調下,在彼此之間決定由誰參加立法會選舉。林鄭聲稱,許多人抱怨上周末的泛民初選不公平。
她說的許多人,到底是多少人?超過在初選中投票的60萬人?他們在抱怨什麼?泛民初選如何不公平?反對派候選人自由參加初選,超過60萬人自由選擇進行非正式投票。沒有什麼不公平的。
如果林鄭的意思是對建制派政黨不公平,那麼她需要解釋,反對派選舉他們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怎樣、如何及哪方面對建制派政黨不公平?她完全沒有說明,這會讓她的警告對60萬行使自由而又不干涉建制陣營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林鄭甚至警告,初選可能違反隱私條例。怎樣違反?全部60多萬香港人都願意向主辦方披露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最後四位數字,簽發日期和地址證明。那麼誰的隱私被侵犯了呢?當然不是這60多萬香港人。
泛民還能否決政改方案嗎?
以《港區國安法》之名,林鄭冷酷地給泛民初選加上顛覆的罪名,因為其目的是令反對派贏得多數立法會議席,以使政府政策脫軌。讓我提醒她,她正在用納稅人的錢,以有關《基本法》知多啲的電視宣傳片和電台廣告來轟炸市民。
《基本法》沒有規定立法會議員不能否決財政預算案或不受歡迎的政府政策。這是立法會角色的一部分。 2015年,反對派議員投票否決了北京的政改方案。如果他們現在這樣做會怎樣?會干犯顛覆罪嗎?
如果國安法不允許反對派提出反對,那政府應該給每位立法會議員一枚橡皮圖章,以便立法會能夠發揮像全國人大一樣的作用。現在北京已經宣布《港區國安法》為第二次回歸,立法會橡皮圖章化可能是第三次回歸。
要恐懼的正是恐懼本身
有一個簡單的理由可以解釋政府為什麼要嚇唬市民。林鄭和她的北京主子擔心,反對派可能會在9月贏得立法會的多數席位。他們應該研究羅斯福的名言──我們唯一要恐懼的正是恐懼本身。
既然建制派聲稱有300萬人聯署支持《港區國安法》,還有什麼要擔心呢?這遠遠超過參與泛民初選的60萬。如果300萬的數字是真的,建制派候選人將在9月份獲得壓倒性的勝利。
然而他們還是害怕。他們記得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中選民抛棄他們,但沒有從中汲取教訓。與60萬名願意排隊、提供個人資料,並無視政府警告初選的真人相比,300萬個簽名支持國安法的聯署是空洞的。
香港現在處於一種超現實的境況,任何疑似批評特區政府和中央的事情,都會被警告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接下來是什麼?在奏國歌的時候放屁,或者在升國旗時打噴嚏,會不會違反《港區國安法》呢?
除了泛民初選,上周末的大規模投票,實際上是針對《港區國安法》的公投。正如去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投票,是針對林鄭、她的修訂《逃犯條例》、「警暴」和北京的公投一樣。
歷史證明,與民為敵的領袖等待着的是痛苦的未來。林鄭正與香港人為敵。她似乎為了共產主義放棄了天主教,那是她的自由選擇。但是她仍然需要問自己,為什麼《港區國安法》的威脅並沒有嚇倒60萬香港人。
作為北京的代理人,特區政府很可能會扭曲9月的選舉。但是,如果反對派仍然獲勝,則表明香港選民不介意選舉那些打算使政府癱瘓的候選人。北京將採取什麼行動──聽取市民的意見,還是進一步收緊絞索?
原刊於《信報》EJ Insight,本社獲作者授權翻譯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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