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5月15日公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公眾活動及相關警方行動的報告,中文全文有過千頁,共有16章節,共提出52項建議。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指出,報告並非處理個別警員是否使用過分武力,會有投訴機制處理,報告是希望將場面說清楚,在處理投訴時能以更廣闊的角度比較,報告亦旨在找出警方做法的不足之處,以及如何改進。
對於有人關注報告能否消除社會怨氣,梁定邦說,監警會的工作是去審視涉及警方的投訴,並向警方及行政長官提出意見,讓市民明白香港近月發生的事,能否消除民怨要視乎往後的工作。
林鄭月娥:報告令人傷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監警會提交的報告是全面、客觀,並以事實為基礎。自己已閱畢報告,並指自己用10小時「一口氣睇完中文版」,敬佩監警會反覆查核資料,提供一份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的報告,希望社會大眾無論對社會事件抱什麼態度、政治立場,都能公道評價報告。
她感謝監警會的主席及委員,並指報告涉及多個受關注的事件,以及兩項公眾關注議題,包括去年7月1日立法會事件、7‧21元朗事件等。她又指,不論市民持有什麼態度及政治立場,亦應公道評價報告。
林鄭月娥表示,報告亦是令人傷感的報告,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的大型活動,衝突不斷增加,又指大部分港人在看完報告後亦會問道,「現時的香港是否我們熟悉的香港」。
她說從政府管治而言,示威活動已變質,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要求特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爭取普選,到鼓吹香港獨立,以致議會內外要求解散警隊,會危害特區管治,居心叵測,若不及時阻止,會將香港推向萬丈深淵。
特首接納監警會報告52項建議 保安局將成立督導小組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整體接納報告的建議,要求保安局局長成立專責小組,親自督導及跟進建議,有需要時可諮詢監警會的建議,並定期向她報告。
林鄭月娥表示,部分建議可以優先進行,第一是檢討警方在大型行動中為記者提供協助,警方及記者可共同草擬工作守則;第二是檢討警方內部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包括指揮中心及前線警員的溝通、警方與活動主辦單位的溝通;第三是提高警方監察社交媒體的能力,檢討向公眾發放訊息的機制,消除傳言。
她又說,第四是汲取新屋嶺拘留中心的經驗,檢討臨時拘留中心的安排及改善措施,尊重被捕人士權益等。專責小組會確定不再使用新屋嶺作為臨時拘留中心;第五是就大型公眾活動的警員身份識別,監警會同意增添識別的措施,是朝着正確方向,警方會盡快完成工作,讓市民清楚了解安排。
林鄭月娥:待疫情及經濟穩定後 再決定獨立檢討委員會
政府早前提出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指,早前計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後,已進行不少工作,並指一度計劃於今年年初宣布成立,但指數人原本答應擔任主席及委員,其後因個人理由而未能擔任。
她又指,本港從1月底受疫情嚴重影響,政府的精力應放在府防疫抗疫工作上,未來頗長時間亦需優先處理撐經濟保就業,但強調過去數月仍有探討社會深層次問題,並指等到疫情及經濟穩定後會再決定下一步。她續指,創新辦早前已批出多項研究,以研究有關本港重要的政治、經濟及文化議題,預料於今年底完成,並指相信相關研究對找出社會事件的因由甚有幫助。
梁定邦:有如科學家歷史學家報告 無調查權但有重要資料
梁定邦表示,雖然監警會無調查權,但盡量就2019年至2020年3月的示威,追求事件實證,又以世界上歷代科學家及歷史學家比喻監警會今次的報告。他指出科學家歷史學家都無調查權,但他們擁有資料都是好重要的資料。
梁定邦表示,報告有談及檢視警方使用武力的情況,認為香港警方與全球普通法地區的做法相比,已引用好多公認的指引,但有不完美,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建議警方要提高警員執法的監督培訓。
他希望警務處處長能重新審視和借鏡其他國家,例如英美的做法,包括每年要求警員就執法考試,修讀的科目要與現時所需要涵接。警隊亦應重新審視現時指引,是否根據法律,是否與法律涵接,建議警隊應設立自己的法律顧問,當遇到與法律涵接問題時,可以作更即時諮詢。
2019年6月至今警方接1755宗投訢 584宗屬須匯報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由2019年6月9日起今年5月8日為止,投訴警察課共收到1755宗投訴,涉及近7700名投訴人,當中584宗屬須匯報投訴,涉及的投訴人有629人。
俞官興說,這些投訴主要涉及行為不當、疏忽職務、毆打、不禮貌、濫用職權等。
他說今次報告,研究了6個主要日子,以及另外兩個情況,包括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7月21日、8月11日、8月31日的衝突,至於兩個情況就涉及警員識別及新屋嶺扣留中心的問題。
其中收到最多投訴的是7.21元朗站事件,有51個投訴,涉及警方999熱線無人接聽、打通後被對方無禮貌地收線、無報警後無警員處理等。
梁定邦:獨立調查有利有弊 是否做應由公眾與政府討論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監警會在是否需要作獨立調查,並沒有立場,法律上亦不容許監警會有立場。梁定邦表示,個人來說,對獨立調查持開放態度,亦不排除會有獨立調查,是否需要作獨立調查,不是由他個人決定,做獨立調查亦有利有弊,應該由公眾和政府討論。
對於監警會是否需要有調查權,梁定邦表示,監警會不是執法機構,要完成現時法律下的工作,不需要法律調查的權力,但他承認,全世界好多監警會都有調查權,香港監警會是否需要,以及現行監警會的職能是否要檢視和改變,需要由公眾討論。
被問到監警會無調查權,如何保確真相沒有被覆蓋,他說,今次做報告時,已得到好多資料,在各界協助下,已在職權範圍下完成監警會的工作,不認為現行的機制無效。
監警會指警方執法或自衛使用武力相關守則可做得更好
梁定邦表示,監警會在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警方在執法或自衛下使用武力的相關守則可以做得更好,如何確保警員遵循守則及規矩,認為要有更嚴密的監管及培訓機制。
他提到,監警會亦建議成立專家委員會審視警方使用催淚彈的問題,要視乎行政長官及警務處處長如何跟進。
他又說,留意到傳媒與警方關係似乎不太好,要雙方群策群力、開心見誠商討,在執法及報道之間取得平衡。梁定邦表示,警民關係要做得更好,認為現時有好多誤解,警方要將解釋工作平民化。
梁定邦表示,對於報告能否消除怨氣,監警會只能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相關工作,將事實舖陳,社會看到事實後再反省。他又引用《大學》中的「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指出不能將聽回來的說話當是事實,而報告內容是經過嚴格的考驗,希望社會各人會領悟到每人的責任。
2019年6月9日遊行警方應採更靈活人流管理
2019年6月9日民陣大遊行,大會稱有過百萬人參與。監警會經審視後指出,對於應否因人數眾多而開放馬路,報告認為無絕對答案,應由警方與主辦單位溝通,警方應採取及更靈活方式管理人流。
至於警方驅散示威者時的武力使用,報告認為,警方當天顯然並非一開始便使用武力,而是在面對部分暴力示威者下,以武力回應。至於是否使用不必要或過度武力,報告認為要視乎個別事件起因、示威者行動及警務人員判斷。
警方6.12中信大廈施放射催淚彈是否必要?
監警會報告包括審視了6.12警方在中信大廈外使用催淚彈事件,認為警方應從6.12事件汲取教訓,建議警方管理層檢討,參考適用國際做法以制訂低對抗性的策略及戰術。
報告指出,部分傳媒批評警方向中信外參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集會的無辜人士,無差別地施放催淚彈,幾乎釀成「人踩人」事件,監警會關注警方當時使用催淚彈是否有必要及恰當。
報告提出,警方指引規定使用催淚彈前,必須留有逃生路線,若警方認為有必要在參與人數眾多的集會上,使用催淚劑裝置和低殺傷力武器,應檢討如何加強警員之間的協調。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監警會現階段不宜評論警方當日行動是否恰當。
報告披露,當時有催淚彈墜落人群,可能是當警員在人群前低角度發射催淚彈,令部分催淚彈藥可能擊中地面後反彈到人群,其後警方注意到中信正門混亂情況後,停止在龍匯道施放催淚彈。
至於當日警方宣稱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報告認為,警方應制定有關暴動的明確指引,應考慮向公眾交代把某情況宣稱為暴動的目的、準則和程序,當警方將某情況宣稱為暴動時,應清楚說明目的和理由,減少公眾誤會或揣測,避免公眾人士不知情參與暴動。
監警會指7.21錯在警方沒有及時收集與整理行動情報
報告認為,7.21事件的錯失在於警方沒有及時收集及整理行動情報,當晚兩名港鐵警方哨站的警員沒有向警區行動室匯報打鬥情況,之後3名警員通報元朗站的情況超出他們應付能力範圍時,被指示立即離開,報告認為,當時警區仍可考慮部署這批警員在元朗站駐守,而非要求他們撤退。
監警會表示,警方沒有充分考慮採取防範措施,避免可能發生的暴亂事件,當社交媒體就警方當晚行為嚴重不當的傳言發酵之際,警方未有即時採取行動平息揣測,999報案系統亦存在不足。
報告針對7.21事件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檢討警方同時進行兩項或以上重大行動時的相關程序、策略及警方部署,亦要檢討在處理鳳攸北街聚集的白衣人的策略和警力部署,包括要高調派員駐守現場,以及檢討處理元朗站打鬥及襲擊事件的策略和人力部署,包括改善接報到場所需的時間。監警會建議檢討及糾正 999熱線,應對超負荷時的不足之處,包括研究剔除惡意舉報。
報告指8.31太子站警方殺人不可信 警隊應增透明度
關於「8.31太子站事件」的章節,報告指出,當晚電視直播畫面拍攝到很多示威者到達太子站後更衣裝扮成一般乘客,警方與港鐵關閉出口可以有效阻止他們離開,以及阻止其他示威者進入太子站支援站內的示威者和襲擊警員,監警會認為關閉出口似乎屬於合理的決定。
監警會的報告指出,「8.31太子站事件」中,指警方在站內殺死人並掩蓋事件的說法並不可信,是「超乎尋常的主張」,但這種主張卻迅速傳播,監警會認為警方和政府反駁事件的反應緩慢,警隊亦應該提升透明度。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說,當晚記者是否應獲准留在太子站內,是警方的決定和執法問題,並不是監警會可以決定,指責警方濫用武力不是太有意思。
報告認為,聲稱警方在太子站殺死人然後掩蓋事件,是超乎尋常的主張,指香港是世界人最稠密的城市之一,人際關係緊密,若有人在站內被殺,死者家屬應該很快發聲,將事件公諸於世,若有人失蹤亦理應很快被發現。不過,報告認為警方、港鐵和政府其他部門反駁事件的反應緩慢,不實傳言已經萌芽。
報告指出,港鐵用列車押送被捕人士由太子站到荔枝角站,顯然是最快捷的方法,是審慎和明智的決定,但這亦是加速散播死亡傳言的原因之一。
對於警方在站內的執法及拘捕行動,報告指出,警員需要根據自身知識及警隊指引作出判斷,並對自己的行動負責,監警會預期警方會將未有遵從指引及法例的警員按章處理。
報告又指出,如果警方有任何意圖阻止救護員進入車站,當晚就不會讓消防員及三名救護員進入車站,但理想的做法是當救護員一到達車站門口就立刻獲准許進入車站,警員最初指站內沒有傷者亦並不正確,認為當時警員與消防處的溝通及協調並不奏效。
監警會建議,需要檢討警方使用武力拘捕大量示威者的執法行動策略,檢討警方內部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提升警隊透明度,防範無根據或惡意傳言,提升警方監察社交媒體的能力,以及檢討如何為記者提供協助而不會阻礙警方執法行動。
新屋嶺扣留中心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人士
監警會認為8.11當日拘押53名被捕人士的新屋嶺扣留中心,不適合用作處理被捕人士,尤其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人士。
報告解釋,新屋嶺並沒有閉路電視這個基本的保安設施,亦並非如其他警方設有中央電腦系統,以致無法確保完整的時間記錄。
報告又指,作為大型公眾活動期間使用的臨時羈留處,應該設有錄影會面設施,但新屋嶺欠缺。另外,其地理位置偏闢,加上設施不足和缺乏記錄審核追蹤,長途跋涉將被捕人士送到該處,不僅不可取亦容易引起揣測。
報告表示,8.11當日只有一名值日官以及4名職員支援行政工作,不足以應付大量被捕人士。
監警會建議,如果將來有需要使用臨時羈留處,應考慮不太偏僻的地點,亦要考慮合理距離之內有無醫院及救護站,臨時羈留處的設施必須與目前警署處理及羈押被捕人士的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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